安南有心不让自己吃亏,他觉得高兴,反正自己不会糟蹋别人就行了。
蓝宁想见文志,就有点粉丝见偶像的那种意思,吃个饭合个影,也就到头了,甚至连牵手什么的都没想过。
文志来了,本人比**的角度更好看,属于那种就算丢在几十号人里面,也能一眼被注意到的类型,眼神透漏出一种叛逆和放荡,能演那种刑侦剧里高智商的反派。
这种气质,难得一见,所以注定不会平凡。
李平为首的一伙人,处处针对他,不让他上钟接客,也就安南念着都是在丽水出来的,对他照顾几分。
“王老板是个好人,真的。
我以前在山羊手下的时候,半年也存不下来两万块,到了他这里,就一个晚上。”
安南念叨着王路,尽管被踢了一脚,可是他也想明白了。
人都要走了,王路不这么做,新老板又怎么会放心使用自己呢?所以,别看王路踢了他,那是当着沈怜的面,做戏看的。
其实安南真想多了,王路当时就是吃醋了而已。
文志是新来的,他想听听两位老板的情况,以决定以后是回丽水,还是想办法留在金角。
“主要还是看你了。
金角这边,真正的大客户,都是那种有特殊癖好的男客人。
丽水都市那边就主打贵妇和一般男人。
就看你能不能过这一关了。”
安南说话模棱两可,也没给他什么实质性的建议,只是简单介绍了背景。
最好的例子,就是沈怜背后那位神秘的“大老板”,一夜之间,身价百万,红极一时。
再者,就是高忠斌,做风投,沈怜跟进了两手,瞬间吸金无数。
只要被那些人看中了,等于就翻身了。
不过那些客人也很挑剔,过来基本上只点沈怜一个人的台;如果沈怜实在接待不过来,他们也只会认沈怜推荐的人,说是什么相信沈怜的眼光。
想要被看上,难度很高,除了自身有条件,还得有足够的资历。
他们不喜欢新人,说是太嫩的反而没有滋味,就喜欢沈怜这样的风月老手,什么都敢玩,愿意玩。
言下之意,文志就算是愿意,也不能入那些人的眼。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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