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岚岭的一角,一片茂密的森林中,芍药看起来心情不错,优哉游哉地与林间漫步
她的怀中蹲着一只可爱的白兔,白兔的耳朵正被他不停揉搓,时而拉直,时而折叠,玩的不亦乐乎。
那白兔倒是很配合芍药,无论后者如何摆弄它,都极其乖巧,一般的野兔是万万不可能如此听话。
红宝石般闪亮的兔瞳,其中蕴含着超乎寻常的灵性,四足蜷缩起来,不敢有丝毫逾越。
她叫霞。
霞是一只兔妖,作为平岚岭扛把子的干孙女,霞的前半生过的还算不错。
自幼生长在马戏团的她,身边聚集着一大票动物朋友。
有会钻火圈的老虎,王二憨;有会用鼻子画画的大象,程大象...
霞不是马戏团的员工,她是马戏团二小姐最喜欢的宠物,马戏团食物链的上层阶级。
在这里,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望不到尽头的囚徒生活。它们不是活着的生命,只是马戏团的赚钱工具。让那些莫名而来的游客,感受平岚岭自然风光的工具。
高兴了赏它们几口饭吃,不高兴,就是一顿鞭挞。
哪怕是霞,也不过作为一个让二小姐欢心的玩物存在。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
马戏团中,没有原始的食物链,没有天敌。老虎可以和熊瞎子拜把子,羚羊会躲在豺狼身后,打发走好动的狒狒。
所有还活着动物都相依为命,哪怕种类不同,甚至有的还互为天敌,可它们却莫名在对方体内,感受到一股久违的亲近。
霞本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到她生命的尽头,直到有一天自己老了,毛发不再光洁,行动也不再迅速。
无法讨的主人的欢心后,被随意抛弃在森林的某个角落。
但有一天,意外发生了。
那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她又偷偷去看望王二憨,给他带了一点自己在山中挖的草药。每次王二憨因为反抗驯兽师,那个拿着鞭子,人憎狗厌的独眼地中海,都会满身伤痕。
她至今都还记得,那天王二憨的模样,额头的上王字威风凛凛,一条条丑陋的疤痕与他毛皮上的斑纹融为一体。
他站在铁笼中央,头颅扬起,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铁笼外,娇小的小白兔。
“小不点,你要和我一起走吗?”
拇指粗的铁条被虎掌轻易掰开,像是一团橡皮泥。
霞不知道王二憨为什么会说人类的话,自己为什么又听得懂。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她点了点头,能和这些伙伴待在一起,是她最大的幸福。
王二憨越过呆愣在原地的霞,一对虎掌托住她,将其高举过头顶,放在背上。
“你就待在我背上,别乱跑。等会,很危险的。”
浑厚的男声从老虎嘴里吐出,他回过头来,凶恶的虎脸竟然挤出一丝慈祥。
“想回家吗?”
“呜呜...”
“快了,我们很快就可以回去了...平岚岭...我们的,家。”
王二憨回头望向夜色深处,那是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山丘,郁郁葱葱的森林。
阵阵呼唤从哪里传来,原始的野性在灵气的刺激下复苏,一股无法压抑的本能,之浑身上下发起,迅速汇集到喉头。
自然而然的,王二憨抬起头颅,胸膛气息激荡。
“吼——”虎啸声震天动地,夜风骤起,将马戏团周围的帐篷全都卷上天空。
云从龙,风从虎。他想起来了,他是百兽之王。
一座座铁笼被动物们相继撞开,他们汇聚到王二憨身旁,昔日麻木的眼中充斥着暴怒,猩红的瞳孔在夜色里闪耀。
“杀光他们——”
王二憨一马当下,恶风席卷,掀开了妖族对人类的复仇。
平岚马戏团,无一人生还。
......
“小修远,你刚才去干什么了呀?”芍药提着霞的两只耳朵,来回晃悠,右手托着腮帮子,头也不回的调笑道。
“鬼鬼祟祟的,你对姐姐有什么想法不成?”
芍药背后,林修远手里拿着一张“擦鞋布”,正从林间深处走来。听得这话,刚要开口的嘴巴,上下开阖,没发出一点儿声音。
大小姐又吃错药了?
“咳咳咳”他干咳几声,快步上前,戳了戳被提着耳朵吊起来的白兔,迅速转移话题。
“大小姐,这只兔子你喜欢吗?”
“嗯...还不错,怎么又找到什么新宠物了?拿来看看。”
“看就不必了。”林修远将提着擦鞋布的手背在身后。
“刚才那只太丑了,我随便挖了个坑把他埋了。”
“那你回来干嘛?”芍药依旧逗弄着兔子,抬起头问道:
“你不是说要去找东西吗?东西找到了?”
“现在不用我去找了,东西自己会跑过来的。”
“自己跑过来?”
“没错,自己跑过了。”林修远一副高深莫测的口气,似无意地看了一眼芍药手里的白兔,眼神一扫而过。
从袖袍里取出两枚野果,抛给芍药。
“大小姐你先自己玩会儿,我去前面等着。”
“嗯,你去吧。我在这里看着。”芍药接过野果,拿起一枚用衣袖擦了擦就直接送进嘴里。想了想,又撕下一小片果肉,塞到白兔嘴边。
“来来来,吃东西啦~”
看着眼前熟悉的果肉,霞张开三瓣嘴巴,大口吞咽着芍药递来的果肉,本就通红的眼珠眼色加深了几分,蔓上一层水汽。
这是孙叔叔家的果树,她刚才还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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