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适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写下这篇“综述”文章之后的第九天——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报》上突然发表了一篇题为《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的文章。批评胡适“民主宪法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的说法“是不可通的”。
丁文江文中提出:“独裁政治不可能,民主政治是可能的吗?……中华民国的人民百分之八十或是七十五以上是不识字的,不识字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的,是大家应当承认的。”并由此得出结论,“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独裁政治更大”,中国应当“试行新式独裁”。
丁文江的文章不经意地又掀起“论战”的第二个回合。
而丁的说法更是让胡适惊诧不已,他在深感失望的同时,随即写了一封长信作答,又附上一短信,语气有点激动:“你们这班教猱升木的学者们,将来总有一天要回想我的话。那时我也许早已被‘少壮干部’干掉了,可是国家必定也已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时你们要忏悔自己的误国之罪,也来不及了!”
从胡适的书信中,很少见到有这样的“愤慨”,在更多的时候,他总是“平情顺理,清浅流丽”的,让人如沐春风。然而,这次在讨论有关国家制度建设的取向和选择上,胡适无法容忍如此的后退。丁的文章被转载在《独立评论》一百三十三号上,胡适《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一文也在同期。
胡适深感这位老友“对于英美的民主政治实在不是很了解,所以他不能了解我说的民治是幼稚园政治的话”。
胡适说:“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它能使那大多数‘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人每‘逢时逢节’都得到选举场里想想一两分钟的国家大事。……英美国家知道绝大多数的阿斗是不配干预政治,也不爱干预政治……只要他们‘逢时逢节’来画个诺,投张票,做个临时诸葛亮,就行了。这正是幼稚园的政治,这种‘政治经验’是不难学得的。”
而丁文江对胡适的批评更接近当时许多人的想法,他说:“事实上看来,民主宪政有相当成绩的国家,都是政治经验最丰富的民族。反过来说,政治经验比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弃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独裁制度。足见民主宪政不是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那样幼稚的。”
对主张民主的人来说,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多少让人有点尴尬,他们更愿意接受他的“民主宪政可以逐渐推广政权”这一理念。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张熙若也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为它“以理服人”,总比过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筹;但他不赞成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并指出其中两大弱点:首先是逻辑上不可通。因为“升学之后”是高度民治,还是专制与独裁?若是前者,那时是否还能算是幼稚园?若是后者,难道胡适心目中的民治的用处竟是替专制与独裁作预备工作?其次,与事实不符。如果国家是现代式的,则不论哪一种政制,所需要的智识的数量都是一样的。
胡适在一篇“编辑后记”中这样为自己辩解,他说“张先生这篇文字实在还不曾搔着痒处。他引他的‘智慧的数量与政制的关系’的议论,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万专家论,都和我的议论丝毫无关。我说的只是那代议式的民主‘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识程度,是一种幼稚园政制,只要我们肯进去学,包管拿到幼稚园毕业文凭。”
这一段话足见胡适当时推广民主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认为民主宪政要比独裁专制高明得多,因为“……民主国家有失政时,还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简单,只消把‘诺’字改做‘no’字就行了。独裁国家的阿斗无权可以说一个‘no’字。”
在胡适眼里民主宪政是很容易达到的,并不需要极高的政治智慧。他在《再论建国与专制》一文中他提出了一个自认为“很狂妄的僻简”即“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是蕴涵着极高的政治智慧:
但是,这一想法是大多数人无法想象的,西方政治制度最优越处就在于民主上,民主的政治亦是西方国家近千百年才逐渐演变成的一种政治体制,我们如此辛苦的模仿尚不能习得其一二,它怎会是一种简单低端的政治制度呢?蒋廷黻见到胡适这一意见时当即便表示“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
只是,蒋廷黻对这话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胡适并不是说民主政治本身幼稚,而是它并不需要多么精英的人才既可以达成,胡适还说到“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对付……总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
在胡适看来,这种常识的政治不但可以使人们以最快的方式融入到国家政治中去,还可以避免冗长的反复政治训练,故而胡适在另一篇文章中又一次对民主政治进行了总结,称它为“对于人民责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于人情,最容易学也最有效力。
胡适对于民主宪政的理解归根结底是要把民主从至高无上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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