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尊心中想到妹妹这个称呼,这个字眼。
联想到一个人,天真烂漫,骄纵任性,不谙世事,活脱脱的一个傻白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他妹妹。
但她不配。
她是那个虚伪自私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男人赤果果背叛的证明。
何尊不明白,心中既有所爱,为什么还能无所顾忌的跟另外一个女人鸳鸯交颈,抵死纠||缠。
恶心,肮脏,令他作呕。
那个男人根本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情,他只是假装很深情,其实已经不爱了。
如果爱,他就应该知道什么是礼义廉耻!!
何尊知道他不应该迁怒那个名义上的妹妹,毕竟有些事情也不是她能决定的了的。
可是,他没法以平常心去看待啊,这个妹妹的存在多么可笑,多么讽刺。
她就比他小那么几岁而已。
本能的何尊就感到生理厌恶。
眼不见为净的缘故,他离开了那令他喘息不过来的深渊巨笼,独身一人来到海城,十年也没有想过离开,他宁愿自己从未有过家人,而这么些年他也当自己没有家人。
他不需要任何的亲情。
他有黎小猫陪他就够了……
……
近百人的混战,拼个你死我活,拳拳到***棒呼啸。
人多到底还是具有一定优势性的。
毕竟一拳难敌四手。
黎初手底下的鸡毛掸子们一个就要对付好几个,精神力和体力都以一种恐怖的趋势大量的消耗着,周围凌厉袭来的攻击他们甚至越发的躲闪不及。
要知道他们在人数上本来就占不到任何便宜,赤手空拳的肉搏更是极大程度上的吃亏。
很快鸡毛掸子们以被压倒的形势落了下下风。
黎初的情况要好很多。
她能当上老大武力值肯定是过关的,令人折服的。
彼时也是虎虎生威,无人奈何。
她抢了一根棒球棒,眉目阴狠戾气,每一棒都极其强势而野蛮的挥啸而下,那飓风带出的“呜呜,簌簌”声,染满了狠劲和煞气,听在人耳朵里,令人不自觉的畏惧瑟缩。
黎初的力气很大,偶尔她手上的棒球棒还能砸出骨裂的声音,每每都伴随了人的痛苦和哀嚎。
这也导致了地蜥的人渐渐的不大敢过于去靠近她。
毕竟知道打不过还要上去送人头,鲜少有人愿意吃这种憋屈到极点的哑巴亏。
何况,他们又不傻。
没有人绊住黎初的脚,黎初帅气利落的一跃,跳过地上蜷缩痛呼的人,拎着一根带血的棒球棒,锋利着眉目直奔吴皓龙而去。
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黎初自然是懂得。
他们没什么优势,想要掌控局势,就得解决挑起事端的人。
看着黎初几乎是畅通无阻的迫近,吴皓龙的脸色变了变,他一边瞪向了小弟一边将小弟推着挡在他前面,“废物,连个俵子都打不过,拦住她,给我上,给我上啊,一起上!!”
小弟们吞咽着口水,用力的握紧手里的家伙,身形往后倾,明显是不想对上这个遇神杀神,佛阻屠佛的夜叉。
但没办法,还是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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