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十多年前陪着符老板一起打江山,其实赢了。只是老虾身隐人退,便和寇没有区别了。
“十四年前被他侥幸逃了,也就罢了,一个半大的孩子而已,没必要放心上。这江湖已经大不如从前。”符老板不等老虾回答,“十年前大夏开放国门,有钱人都可以从器灵国雇佣奴仆了,一个孩子能翻出什么天来?”
“其实巧合也在十年前,我有杀他的机会,只不过当时犹豫了。”老虾只是小声呢喃,“也没料到这孩子,长成了一个真人。”
“嗯。这孩子和三十多年前的我很像。”符老板嗯了一声,仿佛在说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会白马镇上一家大户公子,把我十四岁的妹妹给糟蹋了,我扛着一把斧头就敢从乡上冲上门去把他给剁了。”
符老板喝了一口茶,刀光剑影血肉模糊的景象在他语气里,似乎稀松平常,“镇上那大户人家江湖习气也重,不报官。只是当天便带人手冲到我家里来。”
“好在我们长官村人口虽少,但几个伙伴都讲义气,扛起锄头镰刀就敢翻他娘的这些畜生。和我从小一起玩的二狗子替我被人砍了整整二十六刀,浑身筋骨都断了,满身是血,只剩下一双眼睛勉强能咕噜打转,眼皮使出吃奶力气还能动动。”
说到这,符老板不自觉双手勾住硕大双腿,眼神迷离,“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敢空有热血了。毕竟只是空有一腔热血和情义,除了感动自己,这天也不会塌,地也不会陷,仇人依旧逍遥自在不是?伤的可不就是自己和身边人吗?”
认识符老板三十多年有余,这些陈年旧事老虾听了无数遍,虽然不知其口中空有热血指的是救他一条命的陈二狗,还是他自己,不得而知。只是如今突然提起,恐怕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符老板要让老虾知道,他不怕这孩子,无需动手。
老虾想让其帮忙,得有代价,这个代价,不小。至少三十年的情义和当年的两人的峥嵘热血生涯,在他眼里,如同其话中之意,屁也不是,因此不够。
“这孩子如今是个真人,和他有任何仇的人,他都会抽刀便砍”老虾依旧只是轻轻说道。
“真人嘛,其实比空有热血更悲哀。”符老板不以为意,紧握椅子扶手,盯着老虾的黑脸,“这等傻子都喜欢故事书里头的狗血情节,仗剑天涯、气节为重。不入世、不爱钱,不爱势,更不爱权。不怕打,不怕骂,更不怕死。”
“靠我自己杀不了这孩子。”老虾断眉下的剑眼惊现出一股落寞,“他又喜欢打打杀杀的,凡是任何让他不舒服的事,他便会动刀动剑,某一天把我砍了倒没关系。”
先前话很多的符老板难得沉默以对。
老虾偷偷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我三个儿子,我二弟两个儿子,三弟一个女儿。我怕到时候这孩子看着我的子孙辈们觉得不舒服,一齐给砍了。他只要觉得不舒服,就会打打杀杀。”
“然后呢?”符老板低着头把玩着手里的茶壶盖子,不知道在问谁。
“听说符老板这几年与钱家两兄弟不合?”老虾答非所问。
符老板猛然抬头。
老虾下意识扫视了四周。
符老板摆手表示无妨,老虾采才继续张嘴,“十年前,钱莱坐上西门县守备位置之后,钱燕便不再拘泥于酒和风月之地的生意,隔三差五便来找你的小麻烦。”
“虽然不能伤及根基,不过倒也让你的生意,再不及巅峰时期红红火火。”
符老板仿佛没有在听老虾的话,只是下意识撇嘴一笑,“继续说,这和要杀死莫小河有何关系。”
关系自然是有关系,老虾自然也知道符老板明白其中关系。
大夏固国多年之后,举国天下太平,国力强盛无匹,才于十年前开放国门,与器灵国有所来往,的富甲一方的符老板也可雇佣众多器灵国奴仆,因此对小人物也再无所惧,再无需情义与忠诚。话中两者厉害关系,也自然需要老虾亲自说出口。
老虾十多年前曾救过符老板一命的脸上断眉不经意间一皱,转而云淡风轻,“昨夜里十里街众多居民被屠大半,死伤百余人,这对承平已久的大夏而言,是惊奇大案,也是不可破解的谜案。”
器灵国奴仆对主人唯命是从,而且武艺高强训练有素,无惧生死。屠杀手拽锄头的农夫如同切瓜砍菜,杀完之后,主人将奴仆往秘处一藏,或者令其亡命天涯,即便被官兵找到,这奴仆便切腹自尽,谁也找不出其中凶手。
这也是稍微有点胆子有点见识的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富贵人家的原因。当然,那些不知天高地厚,便天不怕地不怕的蹩脚刁民除外,比如十里街足不出户的彪悍村夫村妇。
“只是对于大夏而言是谜案,对我来说却不是。”老虾继续说道,“我跟随符老板你三十多年,你也知道我老虾打斗能力虽并非很强,隐蔽追踪暗杀放在整个西门县却是无人可比。”
“昨晚三十奴仆屠杀完十里街居民之后,我一路隐蔽跟踪,知道他们的藏身之所。若能活抓其中一个奴仆,便可破此大案。接下来,西门县便是你只手遮天。”
不动声色的符老板突然哈哈大笑,“然后需要我做什么?”
“给我十个一品奴仆,我需要这些奴仆在十日之内必须完全听我的话,不受任何人干扰。”
天书上言,人乃万物之灵,潜力无穷,通过有效训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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