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纲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开始喃喃自语地说道:
“想啊,那草原,抬头一片绿,低头草凄凄,哪有咱涿郡好酒好肉,但公孙瓒就是执意领兵追击。当然,这也侧面地证明了白马义从是成功的,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
突然,严纲抬起头,望着刘备,异常坚定地问道:
“刘将军,你要是真当上了涿郡郡守,还会重新组建白马义从的,对吗?某武艺平平,但精通练兵,尤其是白马义从,只要刘将军交给某,定能为将军练出一支新的白马义从,倘若将军不从,那某只能闲置在郡内,无所事事了。”
原来,这白马义从还是严纲带出来的,难怪严纲一脸的失望,毕竟白马义从是严纲的心血,但公孙瓒却轻易领着白马义从离了涿郡,荒废了严纲的辛苦操劳。
不过,严纲这种要求,无论如何,都不能答应。白马义从有一定的优势,速度快,弓箭手加骑兵的配合,算是轻骑兵里的侥侥者了。
可白马义从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烧钱!
就算白马义从打了胜仗,也不能将大量的缴获带回来。轻骑兵嘛,轻装上阵。白马义从不能有,但严纲同样不能得罪。
能练出特别兵种的人才,哪怕是好好地养着,也比寒了心强。不然,跑到别人的阵营里,投奔了敌手,搞出白马义从来恶心自己,那就亏大了。
刘备完全不在意严纲的小脾气,满面春风地笑道:
“原来大名鼎鼎的白马义从,是严将军一手创建的,备佩服。备当然希望能够拥有一支像白马义从一样的专属兵马,但备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先考虑城内的百姓,倘若时机合适,请严将军不辞劳苦,帮备练兵,那备是求之不得。”
刘备是打太极的高手,轻轻地将严纲的事情,转换成涿郡百姓的事情,谁不想有兵马?但太烧钱的话,还是算了,一个白马义从,能折换成培养十个步兵了。
可见,严纲的要求比单经还要过分,白马义从是好,可也要养得起才行。
像公孙瓒那般无脑,集涿郡全城之力,只为了弄出锦衣还乡的二万白马义从,在自家地盘上耀武扬威,实属不智。
严纲一听,刘备还算礼贤下士,至少是承认了白马义从的优越性,且刘备看起来比公孙瓒好说话多了,不由心生好感,也站到了一边。
这时,程远志听不下去了。好好的一场考核,怎么就变了味,成了一场夸夸比赛了,你夸我几句,我反过来夸你几句,这事就算结了?岂有此理!
挥着马鞭的程远志,猛地跳进擂台,却不冲着自家麾下的刘备去,而是跑到单经、田楷和严纲旁边,暴跳如雷,一跃而起,狠狠地就是三鞭。
啪!
啪!
啪!
单经、田楷和严纲三人,各分一鞭。
鞭打声一过,除了严纲时常练兵,皮粗肉厚,只是闷哼了一声之外,单经和田楷都疼得发出嚎叫般的哀怨。
这疼痛,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然而,这三鞭只是开胃菜,三鞭过后,还有三鞭。
但这次全部抽在了单经的身上,程远志鞭打着单经,还不解气,嘴里骂骂咧咧,怒道:
“让你募兵,让你募兵,还想组建一支步兵?穷兵黩武,四个大字认识不?真是不知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本刺史麾下怎么就有你这种死脑筋的人呢,晦气!”
“要知道养兵千日,只能用在一时。而平时的养兵,可不容易,十户百姓才能养得起一个军兵。一支白马义从,已是吞金兽了,你竟敢还想从百姓嘴里夺食,创建多一支兵马,来剥削百姓,增加百姓的负担,看本刺史不抽死你。”
“还建不建?建?你就是贱,本刺史看,你以后也别叫单经了,改名叫作神经吧,一看你就知道有病。兵马不贵多,贵于精。少养几个军兵,百姓一整年天天能吃上肉,吃肉它不香吗?”
一鞭猛于一鞭,一鞭重过一鞭。十来鞭子下去,单经步入了关靖的后尘,已是说不出话,不成人样了,浑身直打哆嗦。
程远志鞭完单经,觉得身为刺史,最重要的就是讲究公平,不能只鞭打一个,得一碗水端平,于是拿着马鞭,抬头望了田楷一眼,冷笑地走了过去。
程远志这还没出手,田楷就跪了,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辛酸泪地求饶,哭道:
“刺史,末将不敢了,末将不敢再请求出兵了。官职,末将也不要了,求刺史别鞭笞末将,真要打瘫了,末将下不了床,也就下不了地,那涿郡的田地可就荒了,求刺史手下留情,就像放了一个屁,将末将给放了吧。”
田楷自小读书,虽是四书五经念不出成绩,不得已改成从军,是根红苗正的文人士子,不像单经和严纲这些武夫,真要被程远志一番毒打,皮开肉绽自然是免不了,说不定小命还会一朝呜呼了。
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早早认怂,还能不用受皮肉之苦,田楷的那点小尊严和小面子,早就抛到云霄之外了。
可惜,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一顿鞭子的毒打,那是免不了的,是要给田楷等人长个记性的。
啪!
程远志已经很给田楷面子了,看在田楷一介文人,好歹是幽州一等一的后勤官。对于田楷,程远志打人不打脸,将鞭子抽在了田楷的左臂上面,只是一时用力过猛,鞭抽得田楷的衣服都裂开了,一道鞭痕瞬间被鲜血给染红了。
程远志一脸凶相,满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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