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就险些死于龙阳城城规的王逸之,心中感慨颇多,他知道,如果不是他的实力让周围人忌惮,难保会是这个结果,除非那些人真的不畏惧李家,如果不是末未的存在,那暴躁老头的一顿收拾是绝对跑不了。
“哎,你怎么在这里”
走出城主大门,王逸之心情无比舒畅,刚想着要不要去吴星雨所在的吴家逛逛呢,就看到吴星雨正抱着小白兔坐在一旁地板上,估计是想着王逸之一时半会儿还出不来,打算久等。
“逸大哥,叫我小雨吧”吴星雨憨厚一笑,摆弄着怀里里小白兔,有些扭捏的继续道:“我闲来无事,就想着等逸大哥,一起逛逛龙阳城”
王逸之看着吴星雨,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你是想让我帮你看看,你体内的灵力是怎么回事吧?”
“这个”吴星雨有点不好意思,最终还是冲着王逸之坦诚的点了点头,那么多年,只有王逸之说他,不是天生的废物,而是另有原因,他信王逸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信这个在山脚下还让孟大力直接灭杀自己的陌生人,可直觉便是这样,再者吴星雨他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本就是个没有未来的废物,所以放希望出现时,哪怕是九死无生,别人可能会怕,可他,吴家三公子,吴星雨,绝对会向前冲,宁愿粉身碎骨的死去,也不愿卑微,忍受诸多耻辱的活着。
吴家没有放弃吴星雨,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寻求百法,却没能让吴星雨的天赋有丝毫改变,无论吴星雨怎么拼命的修炼吐纳,总是留不住灵力。
无数天材地宝,灵丹妙药,吴家这几年也是拼命,不要命的往吴星雨身上砸,可吴星雨就是这样,一如既往地平庸,一切努力都显得无事于补,曾经也有族人提议像李家李文杰那般,给吴星雨也找个可以帮助改善天赋和提升修为的天生媚眼,最好是天生媚骨的道侣,却被正直的吴家家主吴峰当即呵斥拒绝,不愿做那有违人性的事。
现在的吴家,吴星雨作为唯一的希望,吴星雨给族人的,却只有看不到光明的绝望。
“怎么不见那个胖老板?”
“逸大哥是在说那个摊贩胖三斤吗?”
“胖三斤~”王逸之抿了抿嘴唇,奇怪道:“他怎么没被带来审问?”
吴星雨摇了摇头道:“他是出了名的滑头,在我和李文杰发生冲突的时候,我就看他已经在收拾东西,应该是为了不惹祸上身,早一步跑了”
王逸之眨了眨大眼睛心道:以后我也要聪明点,不然怎么看得到第二天的日出啊,这才第一天就差点被这破城规制裁。
那么想着,王逸之在吴星雨的带领下,二人开始向着龙阳城东大门方向的传送阵走去。
“小雨老弟,哥哥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正统的教育,不知道你们龙阳城有没有学府私塾什么的,我想学习学习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
王逸之想了半天,才是把一句自己不识字的话,表达的不显的太过突兀。他才懒得管任清风的三天宽限,王逸之大概也能猜到,他这是在防自己去勾搭那老头的孙女,而且那老头的辈分还高的吓人,否则当时身为龙阳城十大家族的三大家族家主,以及城主也不会对其那般敬畏,甚至是藏不住的畏惧。
“逸大哥是想了解龙阳城吧,没问题跟我来”
“额”王逸之有心阻止,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能任由吴星雨带路,直到走到一间写有“玉简”二字的店铺前,才是停了下来。
“老板,我要一个关于龙阳城的玉简”说完吴星雨扭头便看到王逸之皱起的眉头,突然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老板,再把一些五岁识字,一直到我们千城领域的玉简,我要一整套”
吴星雨想到了,王逸之是灵兽森林深处,部落走出的子弟,第一次出部落,对外面的世界都还是一片空白。
“三公子,您拿好,一共五十枚低级灵石”
老板是个年事已高,两鬓斑白,修为还并不高的老头,只见他将五个如半截筷子一般大小,通体晶莹剔透的玉简包好,礼貌的笑着递给了王逸之,显然是把王逸之当成了吴星雨的随从。
王逸之也不矫情,左手微微靠前,手指接触到那些玉简时便尽数消失不见。
“黄老板,这位是我吴家的贵客”
听到吴星雨的不乐意,再看到王逸之左手食指上圆润饱满,泛着不凡光晕的碧绿戒指,老板愣了一下,连忙弯腰行礼道歉:“公子赎罪,小人无意冒犯,无意冒犯啊!还望公子不要怪罪小人,这玉简就当给公子赔礼了”
王逸之愣了愣,没想到对方竟然反应的如此过激,连忙摆手,示意老板不必放在心上。
黄老板本苍老蜡黄的脸,此刻一片煞白,龙阳城能戴的上纳戒的富家子弟也不在少数,可有资格佩戴的无不是家族后背中的绝对天才,未来家主的继承人选,而那也仅仅是一些,需近百块中等灵石的普通纳戒,其上还有需要数百块中品灵石的中等纳戒,价值数千枚以上中品灵石的上等纳戒,更不要说需要数百颗极品灵石才能买的到,还是有价无市可以存放活物,拥有者可以自由切换品阶的极品成色的纳戒,而王逸之手上的纳戒,品相绝对达到了上等纳戒的范畴,黄姓老板虽不敢确定王逸之手上的碧绿纳戒是不是极品纳戒,可能戴这种戒指的人,无不是身份显赫,背景恐怖的存在,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孩子。
吴星雨从腰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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