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刘晴晴错了,大错特错。
这寂静的石头房子、黑暗的山谷顿时把她打回原形。她不再是那个拥有美貌、头脑和无限前途的大学生、天之骄子,一个破破烂烂的营房又把她带回了幼时,那个瘦弱贫穷且无助的小女孩。
她看见一个胖胖的女人,挽着袖子,露出棒槌一般粗的胳膊,恶狠狠地向小姑娘走过来,要把她拖到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去。
“不要,妈妈!”刘晴晴在自己的尖叫中醒来。
刘晴晴想自己一定是发烧了。
她只觉得浑身沉甸甸的,头一阵一阵地眩晕,额头滚烫滚烫的。不过,她并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因为她知道,下一个奖被淘汰的,肯定是人群中最无用的人,她听到方文俊和张格宇在回来的路上嘀嘀咕咕。显然,刘晴晴现在就是那个最无用的人。下一个关进地下室的会是她吗?一想到贝娜娜凄惨的样子,刘晴晴就不寒而栗,浑身哆嗦不已。
这一晚上她睡得并不好,昏昏沉沉,似乎觉得有人在她身边走来走去。我一定是烧糊涂了,刘晴晴一边想,一边慢慢坐了起来。
现在是凌晨四点,这是她临睡前偷偷调好的闹钟。当然,她并不是真的带了个硕大无比的闹钟到岛上来,现在谁不是把手机当手表和闹钟使?她看了看手机,电池还有三格,不多了。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机关机,谁知道将来会是怎么样呢?还是保留最后一点电量,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现在可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只要静养一阵,不用任何药都会自然痊愈,小小感冒而已。而且,跟以前所受的伤比起来,这点感冒又算什么呢?她在黑暗中苦笑了一下。可能是睡袋发出的摩擦声太大,睡在她一旁的江一姗也被吵醒了。她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轻声道:“这么早,你干什么去?”
刘晴晴把手放在嘴边“嘘”了一声:“我去海边挖螃蟹去。”
“啊,对头,我怎么忘了咱们是在海岛。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脚受伤了,我一人去就行了。”
“没关系,”江一姗说着就开始穿衣裳,凌晨的气温还很低。江一姗在来到荒岛的第一天,不慎扭伤脚踝,她试着站起来,却仿佛听见左脚的脚踝骨一阵“咔咔”响。脚踝处充满了积液,关节之间像生了锈一般,一动之下,摩擦得厉害。她轻轻地转了转脚,过了好一阵,关节才灵活了一点。经过昨晚笔仙规则的折腾,脚似乎肿得更厉害了。
刘晴晴见状赶紧过来扶她,江一姗却轻轻叫唤了一声:“你的手怎么这么烫?天,你发烧了,还不快躺下!”不管刘晴晴怎么挣扎,江一姗硬是把她按到睡袋里,说什么也不许她去吹那清晨的海风。她还摸索着把背包里的急救包拿出来,找了几颗感冒药喂给刘晴晴吃下了。
见刘晴晴沉沉睡下,江一姗又慢慢一寸一寸地向大门挪去。
推开荒岛营房的铁门,早晨的寒风吹得她一激灵。她一手拎着在厨房拿的一个小铁桶,慢慢走了下来,摸着黑,在路边折了根小树枝。就凭她一个人,没有拐杖帮忙,想翻过那个山崖是不可能的。
好不容易挨到海滩边,天边已然是蒙蒙亮了。这样也好,更看清楚些。她在海滩边蹲了下来,在沙地上仔细找了起来。
“你在干嘛?”
突然听到有人在说话,倒把江一姗吓得几乎一屁股坐倒在地。她抬眼一看,居然是张格宇。
“我想来挖点螃蟹。不是大家食物不够吃了吗?”江一姗听任张格宇把自己扶起来。
“怎么不白天来,这大清早的,一个人多危险!还要翻那个山崖,要是掉下去了可怎么办?”张格宇嘴里一连串地问道。
“挖螃蟹只能这个时间来,晚了就都跑到海里去了,赶海就得趁早。”说着,她又蹲了下来,在沙地上仔细寻找起来,“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一边找,一边随口问道。
“我睡不着,来海边坐坐,想看日出。”张格宇闷闷地说。
二人正说话间,陈飞鸿低着头慌慌张张从昨天停泊游艇的方向走了过来。猛地一抬头看见他们俩,却被吓了一大跳。看样子,他像是一夜没睡似的,眼睛红红的,布满血丝。问他在干什么,他只是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张格宇看陈飞鸿和江一姗一眼,突然醒悟了,他们俩肯定是早就约好了,一大早来海边约会。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他这个程咬金,破坏了他们的好事。
早就听说江一姗、刘晴晴与陈飞鸿三个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听方文俊说,其实陈飞鸿先认识的是刘晴晴,而且还是她们在读大一的时候。有一天,江一姗从图书馆回来,说认得了一个心理系的学长。因为这种事在校园里司空见惯,当初大家也没往心里去。没过多久,她们宿舍就多了一位个子不高、精精瘦瘦的常客。像其他有死党的女同学一样,最初他们不管上哪里都是“三人行”。慢慢交往时间长了,三人行变成了“两人行”,只不过是陈飞鸿和江一姗,退出去人的却是刘晴晴。
后来校园的小道消息开始风传,人力资源管理系的江一姗是得知陈飞鸿的家世后,才转而对他青睐有加。实际上是江一姗耍手段从刘晴晴手上抢走陈飞鸿的。
不过当人问起刘晴晴时,她都表示否认,再加之江一姗和刘晴晴仍然保持友谊,所以这个传言慢慢就自己平息了。少女的心事,如风过不留痕。从头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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