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凌对荷叶鸡的热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一心想要找一个,和他一样喜爱荷叶鸡的女子共度此生。
只可惜他一直没有发现有这样的人存在,直到那天一起出门办案,他才发现自己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身边。
从此他经常做了荷叶鸡,请朱锦玥一起吃。
并且遗憾自己的手艺不行,怎么做都做不出路嫚嫚做的味道。
朱锦玥仔细品过之后,发现确是差那么一点点意思。
然后就按照程序自己做了一次。
方凌尝了之后惊讶地发现,第一次做荷叶鸡的朱锦玥,竟然就领略了荷叶鸡的精髓。
自己发现的果然是人才啊!
也越发肯定了要和此女共度此生的想法。
朱锦玥觉得最近她可能是荷叶鸡吃多了,竟然蠢蠢欲动有了想要嫁人的想法。
可男人当仵作都很难娶上媳妇,何况她一个女子?
朱锦玥敲敲自己的脑袋,脑子真是让荷叶鸡给填满了,居然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
以后这荷叶鸡还是少吃吧。
打定了主意少吃荷叶鸡,可是下衙之后,方凌就笑嘻嘻地凑过来,请她一起去吃荷叶鸡。
朱锦玥思想斗争了一瞬,最后还是决定跟着方凌走了。
说不定人家只是把自己当吃友,自己又何必纠结呢,浪费了那么肥嫩的荷叶鸡不值当。
想到那肥嫩的荷叶鸡,朱锦玥觉得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或者说朱锦玥觉得能跟那个人一起吃荷叶鸡,一起做兄弟也不错。
不是有句老话说嘛,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弟。
那他们就当兄弟吧。
只是这兄弟不是好兄弟,居然用荷叶鸡诱惑她。
那天她如往常一样接受这好兄弟的邀约,一起去吃荷叶鸡。
兄弟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宅子,这没毛病,因为这荷叶鸡只有太子殿下,借着她小师傅的名头开的饭店才有。
他们一个月才拿多少俸禄?哪经得起天天吃饭店。
当然也不可能请了好兄弟回安国公府吃荷叶鸡,虽然这一大家子看她在六扇门混得很好,有讨好的嫌疑,但她不想看见他们,每天天不亮第一个到六扇门,晚上天黑了才回家。
现在的安国公府对于她来说就是个客栈。
所以理所当然的,方凌那座小宅子就是他们吃鸡的场所。
可是今日按照约定来到这座宅子,却发现桌上堆满了荷叶鸡,一眼扫过去大约有十几只。
朱锦玥被这一桌子的荷叶鸡给惊到了。
这不是浪费嘛,就他们俩,哪吃得完这么多。
关键是放凉了,明天就不好吃了。
可是随之那兄弟眼睛亮亮地盯着她。
“如果你答应嫁给我,这些都是你的。”
朱锦玥感动死了,连忙点头答应。
当然不可能!
朱锦玥没来得及开心一下,额头的青筋就跳了起来。
这是什么话?
这语气怎么听起来像李捕头对那只警犬说的话。
“只要你闻准了犯人的气味,这些骨头都是你的。”
她真想把这些荷叶鸡都砸这货脸上。
原来三天两头请她吃烧鸡,是别有用心。
亏得自己还把他当兄弟来着。
嗯,这时候的她已经忘了,自己对人家也有过那么一点点想法。
当然现在的朱锦玥也是有想法的。
不过她不敢让自己的想法表现出来。
方凌这个人,人很好,性格脾气也对她的胃口。
不过有一点不行,太天真浪漫,有点孩子气。
说明他的父母把他保护得很好。
不管他为何看上自己,在安国公府中看惯世间冷暖的朱锦玥知道,结亲缔结两性之好,从来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情。
安国公府说的好听,其实就是个空架子,否则全府上下也用不着来讨好她这个六扇门的仵作。
看看他们一边讨好自己,一边又害怕的不敢靠近,她都替他们难过。
自己当了仵作,连自己府上的人除非必要都宁愿躲得远远的,何况是其他人?
从前还有人上安国公府提亲,可是现在呢?
失母长女,在议婚上首先就矮了一头,何况她还是个仵作,就更加的无人敢问津了。
就连京城的一般勋贵都离她远远的,更何况是方家。
方大人虽然只是一个地方小官。
可是知情人都晓得,方大人的官虽然不起眼,又远在边城,却是皇帝正牌的心腹,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只要公开了方大人的身份,高门贵女那是任方凌挑的。方大人和方夫人又怎么会看上她?
既然明知不会有结果,还不如不要开始,这样还能继续做兄弟。
于是她故作轻松地耸耸肩。
“你这是喝了多少酒?居然说起了醉话。”
伸手在他跟前摇了摇。
“能看清楚这是几吗?”
不等他回答,又自顾知道,“你是方凌不是李捕头,我也不是李捕头的狗,唉,这是喝了多少?”
说着脸不红心不跳的,操起桌上一只荷叶鸡,“念在你喝醉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你呢,在家好好休息,这鸡我拿回去自己吃。”
不管方凌在身后气得跳脚,拿着荷叶鸡越走越快。
换做别人大概就要掰了,可方凌这人与别人不同,如果没有百折不挠的勇气,也不敢在家跟他爹作对那么些年了。
觉得朱锦玥既然没有揍他,说明还是对他有好感的,那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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