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见两人走远了,才得意的对旁边的人说道:“怎么样?我这生意做的不错吧?只要你这张嘴会说,态度再好些,不管你说什么,别人都会相信的。”
“你这人惯会黑吃黑的,一个小东西你就卖二十块,你真是好意思!”
摊主旁边的人有些不屑。
“切,你看不起我,你啊,你看看你这些东西,摆在这里一年了,都没卖出去!”
旁边的男人沉着脸,他确实在这里等了一年了,就是没人买他的东西。
但是他答应过父亲,东西不卖出去,就不能回去。
父亲给了他足够的钱财,要他必须把这些石头卖出去,而且还要高价卖出。
这些石头虽然长得好看,但并不是宝石,怎么会有人买?
想到这,男人的脸色不太好,他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父亲告诉过他,一定会有人来买,但是在那之前,他一定要呆在玉阳镇。
他一般都会在旅店里睡到日上三竿,然后下午出来卖石头。
实际上,就是在街上站上几个小时,看着人来人往。
有时候会遇上几个有趣的人,跟他们搭话。
他一开始最感兴趣的就是听旁边这个卖同心结的男人忽悠客人。
但是后来发现这人很坑,几乎是靠着那一张嘴将东西给卖出去的。
这跟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他不会说话,也不会解释。
不是没人看上他的石头,只是因为别人跟自己还价,他只记得父亲的交代,然后一语不发。其实,他就是有些妒忌旁边的摊主这么会说话。
要是他能有旁边的摊主这么会忽悠人,他恐怕早就可以回家了。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得呆在这里。
虽然他很疑惑,为什么父亲非要他到镇上卖石头,而且还不准他回家。
但是他向来不会忤逆父亲的要求。
所以就这么老老实实的每天出来出摊子,然后开始无聊的一天。
基本上买东西的镇上的人,男人很少看见外地人到这里买东西。
刚才那两个人一看就是外地人,男人看了他们好几眼。
本来是想提醒他们不要被这个卖同心结的给黑了,但是看到那个男人很痛快的就付了钱,他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余欢跟着宁乐斯逛了又逛,几乎要将这一条街逛完了。
“咱们现在要去哪儿?”
余欢问道。
宁乐斯笑着看着余欢,“忘了?”
“什么?”
余欢不明所以。
宁乐斯摸了摸余欢的头发,“带你出来就是为了让你吃东西的,你这是逛街逛得人傻了?”
余欢恍然大悟,“哦!我记起来了!”
“对对对!我饿了,咱们赶紧去吃东西吧!”
宁乐斯笑着说道,“我不说的话,你是不是也不会饿了?”
余欢摇头,“没有没有,我是真的饿了!”
宁乐斯看着一脸认真的余欢,也没有拆穿她。
牵着她的手笑着走进了一家餐馆。
余欢打量着这家餐馆,心里嘀咕着,“这家餐馆看起来好破旧啊。”
他们站在餐馆外边,很快就有人从里边迎了出来。
“两位客人里边请。”
余欢走了进去,才发现这家店的生意很好,几乎都坐满了。
不过这家餐馆倒是不像餐馆,像是民国时期的茶馆,还有说书人的台子。
大概是这里的老板盘下这家店的时候,就懒得重新装修了,于是就有了这家餐馆的样子。
不过这并不妨碍这家店生意红红火火。
宁乐斯忽然对服务员说道,“你们家生意还是这么好。”
服务员一愣,随后笑着问道,“先生以前来过?”
宁乐斯点头,“几年前。”
服务员笑着说道,“那先生一定是很早就来过了,或许我们老板认识您呢,我是三年前过来的,基本上来过几次的客人,我都记得。”
“我瞧着您面生,大概是没见过的。”
宁乐斯点头,“要是你们老板没换的话,我跟你们老板是认识的。”
余欢静静的听着宁乐斯跟服务员的对话,有些惊讶,原来宁乐斯早就来过了玉阳镇了,而且还对这里很熟悉。
两人落座,“先生想要点什么菜。”
宁乐斯接过菜单,递给余欢,“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余欢接过菜单,在菜单上画了几笔然后又还给宁乐斯。
“好了!”
宁乐斯笑着看余欢一眼,然后又点了好几道菜,才将菜单给服务员。
“两位客人稍等,菜马上就上来。”
服务员退了出去。
余欢赶紧追问,“原来你早就来过了玉阳镇了?”
宁乐斯笑着点头,“来过。”
“我看着你很熟悉玉阳镇,而且还在这里我有房子,你这家伙到底去过多少地方啊。”余欢嘀咕道。
宁乐斯笑着对余欢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喜欢到处走走。”
“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看见过很多好玩的事情了?”
余欢好奇的问道。
宁乐斯点头,“算是吧。”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说?”
宁乐斯笑着问道,“你对这个感兴趣?”
“对啊!你不觉得你有这么一段经历很酷吗?”
宁乐斯失笑,以后跟你说。
“别啊,就现在呗!”
余欢话音刚落,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阵大笑。
只见一个满脸胡腮的男人笑着走了进来,大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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