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原因是,大伙认为朱大博士刚才说的很对:订立《五月花号公约》的那群人跟咱们自己这群人多少还是很相像的嘛,尽管咱们这群人里好像没有新教徒,但大家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从旧世界逃离到新世界,重新开拓人生的一群人。可以这么说,当年那些横跨大西洋,漂泊到北美大陆的人是咱们穿越界的前辈呐!
既然从本质上讲,咱们和人家有类似的境遇和需求,那么参考一下人家的公约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嗯,众人越想越都觉得是这样的,不管了,是好是歹,咱们先就这么拿来用了吧……
当然了,跟《五月花公约》那帮人相比,咱们有自己的巨大优势,虽然两拨人同样都是去蛮荒之地开拓新人生,但是单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山寨先辈成果这一点,咱们可是占了大便宜呢。
所以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澳洲搞出一个南半球的新米利坚!当然了也有不少人听到米利坚这三个字就烦,说干嘛要学那个,咱们有自己的文化传统,然而也有人反驳说,什么传统不传统的,人类的共同财富,为什么不能继承?该学的地方就大大方方的拿过来......
不过争吵归争吵,但大伙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我们应该超越那些北美的开拓者们。到时候,咱们因此能名垂千古都说不定,靠!不少年青人对这事情越想越激动是怎么一回事……
在当时,大伙的这些豪论也就是说说而已,楼里的人们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些人后来签订的这个公约对后世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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