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他们在那里!”夏寻非指着他们大喊。
正在逃跑的两人似乎是听到了夏寻非的喊声,回头望了一眼,像打了鸡血一样跑得更快了。
“白痴!你这么大声,是要给他们通风报信吗?!”沈清一生气地责问夏寻非,“快找找他们是从哪里下去的!”
“警官,呼呼……警官……”楼下的大妈忍不住,气喘吁吁地跟了上来,“我这里有逃生通道,呼呼……”
所谓的逃生通道,就是在小旅馆后面有个钢筋和铁皮焊的楼梯,已经锈迹斑斑了,摸一摸都会掉铁锈的那种。这要真的用来火灾逃生,那估计人是摔死的多过被火烧死的!
沈清一没管那么多,抓着铁架就跳下梯子,在梯子上端的夏寻非感觉地动山摇的,站都站不稳,生怕动一动梯子就会垮掉。他不怕摔死,就怕给他摔个半身不遂,那他下半辈子得谁来负责?!他含泪蜷在楼梯上心里暗暗发誓,如果这次有命回去的话,以后绝对不要再跟着沈清一出!外!勤!
沈清一三两下爬下楼梯,不,正确来说是像都市跑酷那样三两下跳了下去,她正拔腿狂追着手机忽然响了,一个地中海脑袋出现在屏幕上,是光叔。
“一姐,榔头村收到的信号正在往西边移动,那里是榔头村的芭蕉林。”
“我看到了,是吴青他们。你赶快叫金昊他们过来支援,把芭蕉林包围起来。”
“是的,收到!”
芭蕉林很大,而且密密麻麻地种满了芭蕉树,此时已经夕阳西下,斜阳照在巨大的芭蕉叶上,大大小小的阴影与落日的光线交织在一起,看起来让人有些眼花。可此时有两个人正在这奇幻的芭蕉林里狂奔,根本无暇顾及什么金色落日又或者是金色光线。
吴青和她的儿子王世金正满身大汗拼命挥地在芭蕉林里逃窜,虽然很害怕不敢停下来,但吴青毕竟上了年纪,渐渐开始一跛一跛地,似乎是跑不动了。
“妈,扶着我,别停下来啊!”王世金一手擦拭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一手搀扶着吴青,根本不敢停。
“世金,你快跑!别理我,我跑不动了。”吴青颤抖着将随身的小包挂在王世金脖子上,“这些钱你带好!快跑!”
“不行!要跑一起跑!我不能丢下你!”王世金把小包背好,蹲了下来,“妈,快上来,我背着你跑!”
“不行!这样我们两个都跑不掉!”吴青犹豫着不肯上。
“快!别啰嗦!”王世金把吴青一把拉上自己的背咬牙狂奔起来,但逃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他怕母亲担心,不敢吭声,只知道步子能迈多大就迈多大。吴青在他背上一晃一晃的,看着满头大汗的儿子,不禁留下了眼泪。
自己这是造了什么孽呀!要儿子跟着自己一起受苦。
吴青只是一个没有文化的普通村妇,想当年,儿子生下来没几个月,老公就和别人因为口角打群架被打死了,老公死后吴青不但没有获得一分钱赔偿,还被婆家说是害人精,被几个所谓的亲戚赶出了婆家。吴青一个年轻寡妇还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小孩,不还意思在自己娘家常住,为了养大还在襁褓里的儿子,吴青不得不跟着同村的熟人进城打工。原本说好的是到工厂里做车衣女工,谁知道一进城就被骗进了盗窃团伙。头目逼她抱着儿子打掩护,到闹市里偷钱包。吴青一个农妇,在城里人生地不熟,也不懂得报案,只能被迫就范。她别的不怎么厉害,学偷窃却学得很快,慢慢地,由抱着儿子偷钱,变成带着儿子偷钱,进而变成看着儿子偷钱,不知道是不是有遗传,儿子也很有盗窃的天分。两人合作的时候几乎是天衣无缝,频频得手。
吴青不是没有想过脱离盗窃团伙,她原本还剩余一些廉耻之心,不想儿子变成和她一样的小偷。但每次逃出去没多久,她又带着儿子乖乖回来,因为在城市里,像她这样没文化没工作经验的农村妇女,很难找到好的工作,在餐厅里洗盘子,还要被老板娘骂是贱货、懒骨头,渐渐地在各种歧视和谩骂冲刷下,她仅剩的一丝廉耻都没了,看着那一丁点儿工资,还真不如偷钱来得自在。更何况儿子并不喜欢读书,经常在学校里惹事,勉强读完了小学吴青便正式带他作案。
她还记得,七年前那个冬天,一直被自己视为“家”的那个地方,忽然冲进一群警察,大家阵脚大乱,爬窗的爬窗,翻阳台的翻阳台,一阵混乱之中盗窃团伙的头目被抓了,她和儿子也差点被抓住,幸好早一步逃了出来,但团伙也就因此树倒猢狲散了。
两人离开老窝自己出来单干了一两年,想着赚够了钱再回老家,可是没想到运气实在太背,儿子在一次入室行窃的时候被抓住了,足足判了三年。她听说别人**黄花大闺女也只是判三年而已,自己儿子连人头发都没碰掉一根,凭什么要坐三年大牢?!那三年里,她是以泪洗面,没睡过一天好觉,天天后悔自己亲手将儿子送进了监狱,那可是她的命根子啊!她活着的唯一信念!
她左盼右盼,头发都盼得白了,人也苍老了许多,好不容易盼到儿子出来了,想着这次一定要重新做人,和儿子一起回乡下种田,安安稳稳过完剩余的日子,可是没料到在城市生活惯了的儿子却受不了这种日晒雨淋种田的苦,天天喊着累不肯干活,一心想再回城里寻找财路。吴青一开始是坚决不同意的,那城市里她没有半个熟人,别说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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