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是一种为自己谋利的手段。
还是,一种再也无法戒掉的毒品。
林唯笙上初中那年十四岁,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长相讨喜的女孩子虽然上学晚,但功课从来没落下过,她总是能做到门门第一。
小学虽然不受欢迎,但她嘴很甜,跟她那位在牌桌上的母亲一样,圆滑世俗,但唯有她不令人讨厌。
没有人知道,她喜欢说谎。
第一次学会说谎是因为什么来着?她太喜欢说谎了,要真的回想起来久远的第一次得费上点儿功夫。
哦,对了,是为了一只猫。一只从垃圾车上飘下来的猫。它浑身没毛,长的丑陋无比,连前爪的小指都断掉了一根。我们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仅仅是为了抓老鼠和虫子,满大街的流浪猫随便抱回去一只都比这只猫强一百倍。
多年后的某一天,林唯笙也没想明白为什么要把这只猫捡回来。
大概,是因为这只猫,长得太孤独了。
在那个温饱都成为支出的一大项的家庭,接纳一只连老鼠都抓不了的猫有点儿像天方夜谭。就好比他们买东西,总是喜欢挑便宜量多的买,质量能保障是最好,保障不了,它也不是主体。他们活的简直像饥荒时期的人,为了一顿肉打一架也不稀奇。换言之,他们不会把这样一只没有丝毫用途的猫买来当宠物,毕竟,这是高于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才能有的兴趣不是?
她把那只猫捡回来的那天,还没来得及藏,她爸爸从外面回来,拎起猫的后颈就要往外丢。
她看着它挣扎,却又无力挣扎。谎言几乎是在一瞬间脱口而出,她说,那是一只斯芬克斯猫。她还说,课本上讲过,这种猫即使成年也能卖个好价钱。
其实那只猫的品种她不是很清楚,但她清楚的是,这只猫没她说的那么高贵。书上,也从来没出现过斯芬克斯猫这五个字。不管有没有,她没读过书的父亲信了。晚饭,一家人给它包扎了伤口,甚至还破天荒地给这只猫买了猫粮。
“到时候我们高价卖出去。”她厚着脸皮说。
“我妮就是聪明,她妈妈,你说是不是?有我这么聪明的老子,她能不聪明吗,哈哈哈。”
她的父亲说话总是一个音量,大的出奇,不习惯他的人保不准会以为他要上阵杀敌。
他们一家三口,继续讨论着那只值钱的猫,她敷衍式地附和着,眼睛看往角落里破旧的床。一只长着无数只腿的灰色虫子正在床靠着的那面墙上上蹿下跳。
她关于第一次说谎的记忆,就是那只猫,还有一直爬来爬去的虫子。
谎言这东西,你说它不是什么好东西吧,也算得上实话,毕竟骗的不只有别人,还有自己。但大多数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谎言就活不下去。
有了第一次撒谎的经历,第二次第三次就会接踵而至,直到无数次。
她的父亲也爱撒谎,打着电话明明在s市,却偏要装作在赶车的样子,拿着手机气喘吁吁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她的母亲更甚。
那个时候,她还在幻想着,而她也知道那些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是什么样子的,最起码的,善良,真诚。她一样都没占到。她还在等待着那个可以拯救她的完美男人。她怕自己不够善良,不够真诚而沦落为书里的恶毒女配。
但她没有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她无法对任何人真诚,连‘昨天晚饭吃的什么’这样一个根本就不需要用谎言来遮盖的问题,她还是选择了去欺骗。做出这样的选择的时候,几乎等同于条件反射,她甚至来不及思考真正的答案是什么,谎言已经像溃堤的洪水倾泻而出。
她越活,越像她的父母,带着讹言谎语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她不敢想自己的将来时什么样子的,带着谎言活一辈子?
而这种讨厌谎言却又克制不住自己与谎言同行的扭曲心理,让她日复一日地纠扯到底什么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当一个人没有人来告诉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时候,你可别指望他在淤泥中能够活地像一朵白莲一样一尘不染。我们都清楚,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圣人。
林唯笙同样也不是。所以,她从有选择到没有选择。她把谎言活成了一种习惯。或者可以说,她把生活,活成了谎言。而这样越活越久,她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了。要么,就是对真相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勇气将它说出来。
而她的父母,哦,她的父母,总是喜欢干这样的事情。他们埋怨她骗他们那只猫是只能买个好价钱的斯芬克斯猫,他们像人生导师一样在她的耳边悉心教导:“撒谎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还有偷东西也是,上次那个谁家的小姑娘说,你又偷拿人家的书啦?我们跟你说小笙,小时候偷一根针,长大了连金子都会偷,偷东西可不分轻重的,你偷了就是偷了,不是好习惯,知道不?”
而受到他们的教诲准备忏悔改过的她,在某个不起眼的日子总会看到她的父亲又在打着电话躲避亲戚的债务,她的母亲买菜的时候趁卖菜的阿婆不注意偷偷地将一颗鸡蛋塞在她的怀里。
她想起先前他们的教导,不肯接,这时她的母亲那张本就不算年轻的脸五官全都挤到一起,小声大骂道:“你个傻子,你懂什么!”
于是她乖乖把那枚鸡蛋塞到自己怀里。
从菜市场出来,她想过要追寻答案,不是说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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