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心血来潮地想要好好捉弄捉弄这个送上门来的傻瓜。
他一把抱住了书生的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鼻涕口水都沾到了书生的裤子上。
“大爷,您行行好,再赏小的几个钱吧,小的头上的癞疮实在太痛了。”
“叮铃,叮铃,叮铃……”碎银落在碗里的声音极其清脆,而且罕见的,书生并未踢开他,
反而在他肩上轻轻拍了拍道:“这些银钱虽不多,但去医馆看病拿药也足够了,兄台好自为之吧。”
声音温柔而干净,黑猫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世上果真有这么傻的人么?
“谢谢大爷,谢谢大爷,”他朝书生磕了磕头,可怜巴巴道:“可怜我腿脚不便,还烦请大爷将我送去医馆可好?”说着又演上了,一时间泪流满面,悲不能已。
“你莫要哭了,前面便有一家医馆,我送你过去便是”书生将他从地上架起来,半靠在自己身上,扶着他一步一步往医馆走去。
经过一家包子铺,“我已三天水米未沾,肚中十分饥饿,呜呜……”,他明明心里快要笑死了,脸上却哭得尤为可怜。
书生叹口气道声:“可怜”,便将剩下的最后一点铜钱拿去给他买了三只包子,包子是大葱肉馅的,他直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味道。
书生将他扶到医馆为他买好药离开后,他躺在地上笑得打滚,笑到肚痛,根本停不下来,
可是笑过之后他感到了深深的好奇,于是,他做了个决定,他要跟踪这个傻瓜,
看看他究竟为什么会这么傻。
于是他又变回了一只黑猫,跟着他,穿过街道,穿过村庄,来到了他的家。
他的家真的很普通,一看就是清贫之家,几间厢房也是低矮破旧,不过里面倒是收拾得颇为整洁。
“离儿,今日怎么样?买到米了吗?”一老妪问道。
“娘,今日字画倒是卖了些出去,但遇到一人,又饥又病,实属可怜,君离便将卖得的银钱都给了他。”哦,原来这傻瓜的名字唤做君离。
“阿弥陀佛”老妪双手合十道:“我儿慈悲心怀,助人便是助己,娘很欣慰。”
哦,原来傻是会遗传的,有这么个傻娘,养出这么个傻儿子也不足为奇。
“哪里来的黑猫,真好看”君离抱起黑猫,柔软的手掌在它身上拂过,它享受地闭着眼睛,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自从它成妖后,已经没有人这样抱过它,抚摸过它了,它舒服得打颤。
“娘,我们将这只猫养着好不好?”
老妪点了点头,“多只猫陪陪你也不错。”
什么?黑猫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傻小子居然要养它,看着桌子上摆着的黑面馒头和稀得连人影都能照见的粥,它瘪瘪嘴,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还养猫。
不过想到那个温暖的怀抱,黑猫想:“既来之则安之”,跟着这个傻瓜也好过无聊。
自此君离每日下午便去溪边垂钓,钓上来的小鱼便用来喂猫,晚间便看书写字作画,第二天上午便拿去集市上卖。
猫当久了,又想念起做人的好处来,于是每天君离离家后,黑猫则化作人在集市上远远看着他,赶在他回家之前先行回去,反正一只猫也不必每天呆在家里。
有一天,他将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大喇喇的到他摊位上购买字画,也可现场作画,君临便为他作了一幅画,画中的自己看起来居然也算是器宇轩昂,连腰间的玉佩都画得细致入微,君临要在上面题字:“兄台雅号?”
“羽郎”,他喜欢吃鱼,总不能叫自己“鱼郎”吧,于是他给自己起了个自以为雅致的名字—“羽郎”,自此以后,他便时常到君离那里买些字画,故意送他些银钱,久而久之也与他谈论些诗词歌赋,这些都难不倒他,毕竟每日晚间听君离吟诗作赋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
两人倒是显出那么些惺惺相惜来。
“羽兄,明日君离便要去京城赶考,今日一别,明年再与羽兄讨教了。”
什么?这个傻子居然要离开那么久,羽郎心底明显有些不舍。
这一年多来,他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白天和他吟诗作赋,晚间陪他写字作画,
再享受享受他温暖的怀抱,他走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羽郎心中竟生出些许惆怅。
他将腰间的玉佩解下道:“羽郎身无别物,仅此一块玉佩,赠与君离兄,祝你此去平安顺遂,金榜题名!”
“谢过羽兄,君离有一事相求,君离此去时日颇长,家中老母无人照顾,君离斗胆相求,求羽兄稍加看顾。”
羽郎道:“君离兄放心去,羽郎定当竭力为之。”
君离向他深深作了一揖,眼中竟有泪光闪烁:“君离早已将羽兄视为知己,羽兄大恩,君离必报!”
“唉,如果不是那场天劫,如果没有那块玉佩,”黑猫怅然自语:“君离他也不会被……”
“天劫?!”令狐青心中一惊,妖每500年必受一次天劫,上次天劫多亏了那位好心的神仙哥哥将她护在怀中倒是顺利度过了,下一次天劫是什么时候根本毫无预兆,这种悬而未决之事最是扰人心境。
“是的,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这般巧合,就在和君离道别的那天晚上,500年一遇的天劫降临到了我的身上”黑猫眼中是深深的恐惧。
它的眼睛眯了起来,连眼球都缩小了几分,“这么些年,我也不是没有历过劫,可是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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