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伍娘便起来劈柴打水煮早餐,闹出的动静比平时大十倍,硬生生地把余小欢吵得睡意全无,但是却多了一份起床气。
余小欢气冲冲来到厨房,责怪伍娘:“你为何今天要搞出如此大动静,客栈有客人挣了几吊钱也没必要激动成这样吧?他们又不是要长住,肯定今日便要走的。”
老板娘的心眼这么黑,不急着走才怪!
“我还怕他们不走呢!”伍娘又劈开一根木柴,“我不弄点动静出来,怎能让他们早些起来。”
“你……这是要逐客?”余小欢不解,这好不容易盼来了客人,居然还要下逐客令,这老板娘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呢?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哪个老板敢这么玩,早就玩完了——全差评地玩完!
“在这地方住店的人,都只是路过,不会住上第二天的,所以不让他们早点起来赶路,万一又过不了那拦马山呢!”伍娘特意把后面过不了拦马山这一句喊得大声些,生怕楼上住着的客人听不见似的。
紧接着,伍娘继续劈柴,尽管她一大早劈出的柴火已经够她烧上好些天了。
余小欢把小米粥和野菜摆放到前厅的桌面上,楼上的客人噼里啪啦地下楼来,搞出很大的动静,余小欢还以为他们气得是要把伍娘的客栈给拆了呢!万幸的是,他们带着怨气随便塞饱了肚子便急忙忙跳上马背赶路去了。
余小欢又闲了下来,便爬到屋顶上晒太阳……虽然天气确实有点热。可是除此之外,她也确实在这个古老的年代找不上什么乐趣了。
难道,她这一趟穿越,要硬生生熬在这里浪费时间么?
“李白呀李白,你把我弄到这里来作甚?”余小欢自言自语。
“桃心,你在哪儿?”
伍娘的声音传来,余小欢才从躺着的状态坐了起来,了无生趣地应了声。
伍娘站在前院的桑树下抬头看她,“好端端的,你怎么又爬到屋顶上去了呢?”
哪里好端端的了?我都快要被闷死了。余小欢心里郁闷着。
“快下来,咱们赶集去。”伍娘叫道。
“赶集?”余小欢暗淡的眸子里顿时有了光,“真的吗?你不是说要等到柿子熟后才拿到集市去卖吗?”
“原本是这么想的,可我们现在手上不是有钱了嘛!”伍娘晃了晃手中的钱袋子,袋子里立马传出叮叮当当的钱币碰撞的声音,然后冲余小欢催促道:“你倒是快点,不然集市散了,咱可就白走一趟了。”
余小欢精神一振,倏地一下站起来就要从屋顶上下来,不料草料堆砌的屋顶有些凹凸不平,她脚下没踩稳,一下子摘了跟头,从屋顶上滚到边沿,掉落下去。
完了,不会这就挂了吧?余小欢心里正要哀伤,腰间忽然被一只温柔的手托住了。她转头一看,便看见伍娘那张艳丽的脸。
哎,可惜了,居然不是枚帅哥,不然英雄救美,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有……李白呀李白,下次能否把剧情和人物安排得稍微合理一点呢?
伍娘抱着她,在空中旋转了一个圈,终于妥妥当当地落到地面上。
余小欢心中不满地叹气:如此唯美的景象,竟然发生在两个女人之间,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还是赶集要紧,余小欢反应过来,马上拉着伍娘的手往外走去。
走了老半天,终于看到远处山脚下有一个小村庄,余小欢正要问那边是不是赶集的地方,伍娘却先开了口
“看,那儿就是我们的村庄了。”伍娘眺望着远处的村庄,“我们,都有好些年都没有回去了吧。”
余小欢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伍娘的神色,问道:“你、想念那里吗?”
“那是我的家乡,我怎能不想?”伍娘眼里略带忧伤,嘴角却仍留着一丝笑意,只是这笑意有些冷。“可是,回不去了,我们都回不去了。”
“为什么,桃心也回不去了?”余小欢小声疑问。
“你若是回去,可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你这些年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伍娘语重心长地说,“否则,你就会像我一样,被他们唾弃。”
哎,愚昧的地方!反正我又不是真的桃心,还是别回去作死了,万一被抓去浸猪笼可怎么办?
“走吧。”伍娘说罢,转身就走,给远处的村庄留下一个坚决的背影。
又赶了好长一段路程,都没有看到其他有人居住的地方了。
眼看着日渐中午,还没有到达集市,余小欢忍不住探问:“伍姐姐,咱们这路途是不是有点远呀?”
“怎么,这你也不记得了?”伍娘说道,“现在我们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吧,估计再走上半个时辰就到了。”
伍娘说得轻描淡写的,余小欢听到的却是晴天霹雳。赶个集而已,怎么感觉是要步行出省呢?
“那个,咱们就没有一个马车、牛车或者驴车之类的么?”余小欢又问。
伍娘回头,疑惑地看着她,“车?难道你在拦马山的日子过得还不错,竟都想着坐车了。看来,改天我得上一趟拦马山转转,看看上面到底过得什么日子,竟让你去了五年都不肯下来!”
余小欢慌忙解释道:“伍姐姐,你胡说什么呢?我只是被掳了去的,怎能跟他们为伍呢!”
伍娘边走边说:“不管怎样,我倒是越来越好奇上面的日子了,总不能让土匪的日子过得比咱们百姓好吧!”
余小欢嘴边咧开一条缝,小声嘀咕道:“土匪的日子当然比平民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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