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矿,是一种存世很少的矿石,这种矿属于顶级贵金属,自身会散发金灿灿的荧光,宛如烈日一般,因此得名。
正是因为少,所以有钱也买不来。
谁成想孙骄这话还没说完,就见马小玲递给了孙骄一个袋子,打开一看,好家伙,竟然是七颗足有鸭蛋大小的烈日矿石。
孙骄一时间竟起了贪心,毕竟这么宝贝的东西可不多见。
“布阵!”马小玲依旧冷冰冰的,见孙骄发呆,不由提醒了一句。
孙骄闻言,立刻缓过神来,开始着手布置阵法。
“今天无论如何不能让他逃走,否则一旦等他他恢复过来,天底下无人是他的对手。”身为封魔人,她对魔的了解,比任何人都多。
希老太君点了点头,同样也有这种感觉。
解开装剑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了那把封魔剑。
封魔剑其实并不是什么稀有材料锻造而成的神兵利器,而更像是道门弟子所用的铜钱剑。
此剑由十八颗铜钱惯连而成,隐隐的散发着强烈的阳气,虽然看似简单,可希老太君知道,这把剑绝非凡品。
希老太君擅用蛊毒,从来没用过兵器。但是现在的阚清波被她逼的节节败退,防都快防不住了,哪里还有能力反抗?
所以老太君不需要花哨的招式,或劈或砍,只要能招呼到阚清波的身上即可。
正如马小玲所讲,阚清波刚刚夺舍成功,又经过了天雷洗炼,根基尚未稳定,正是一鼓作气斩杀他的好时候,过了今天,回过头来死的就应该是他们了。
想到这,希老太君身上的杀气腾腾喷涌出来。
一瞬间,封魔剑被希老太君的真元激活,发出比肩太阳的精光,乍一出现的光芒,刺的所有人全都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
希老太君心头一喜,万万没想到这把剑竟有这般威势,上下将剑打量,嘴中念念有词,“剑是好剑,奈何老朽并不懂杀人剑术,不过对付邪魔,应该够用了。”
与此同时,旁边的人就感觉周围的温度越来越热,靠近希老太君的马小玲她的头发都要被烤焦了。而手持宝剑的希老太君却无任何影响,如此神奇的一幕令人吃惊不已。
哗!
随着希老太君将剑抬起,热辣辣的气浪喷涌而出。
阚清波骇然失色,惊恐的望着希老太君,连连后退数步,一不小心又被痋人在身上掏出一个大洞。
阚清波的心里拔凉拔凉的,他能感受得到这把剑的威势,丝毫不亚于之前的天罚雷劫,以他现在的情况根本无法抵抗。
猛然间,数道刺眼的光芒以他阚清波为中心拔地而起,转瞬间,天空便被照的宛如白昼一般。
七道烈阳光在半空中汇聚一点,发出了更为强烈的光芒。
一瞬间光芒万丈,万里晴空,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变成了白天。
火辣辣的日头当中照,阳光打在阚清波的身上,他的身上瞬间蒸发出了白烟。
“不好!”阚清波痛苦的惨叫一声,“走开走开,老子不喜欢太阳!”
话音未落,他就像是疯了一样往坑里跑。
同一时间,希老太君手中的封魔剑狠狠的劈在了他的后背上,就好像通红的老烙铁遇上了肉,
噗呲一声白烟滚滚,整把剑全都陷入了他的身体。
阚清波惨叫一声,痛苦的跌落谷底。
“老前辈,速速离开。”马小玲提醒了一句,说完自己转身就往远处跑。
希老太君见多识广,立刻随着他们跑向了远处。
轰!
一声闷响从地底传来,地动山摇,深不见底的大坑轰然倒塌,整个梅花庄彻底不复存在。
希老太君调动真元护住了苏苏,其余人各忙各的,余波虽然强烈,但在场之人全都是修真者,爆炸产生的余波不比别的,对他们造不成实质性的伤害。
十分钟后,地动山摇的感觉渐渐消失。一同消失的还有漫天的阴气。
马小玲这时开口为大家解惑,“梅花庄的阴气来源,就是那具阴尸。”
孙骄看着眼前女人,心里却是纳闷坏了,“你说你是封魔人?”
“没错!我们一家从古至今,一直与魔为敌,我在此地已经居住了十年,等的就是今天,趁他根基未稳伺机将其斩杀,没想到这个魔如此厉害,要不是有你们帮忙,后果不堪设想。”马小玲道。
“姑娘,你可是长江一带驱魔世家马家的传人?”希老太君好奇的问道。
“回前辈,晚辈出身马家,前辈听说过我们一家?”马小玲拱了拱手,恭敬的回答,不过她意外的是这老太太竟然认识自己一家。
希老太君微微一笑,“你跟妈马东那小子什么关系?当年老朽还抱过那小子,那小子好生调皮,洒了老朽一声骚尿。”
闻言,马小玲苦笑一声,看向希老太君的眼神更加尊敬了,“回前辈,那正是晚辈的父亲。”
希老太君上下将其打量,不由点了点头,“没想到那小子的闺女也这般大了。”
“我就在他小时候抱过他一次,恐怕那小子,已经不记得我了。”
“家父时长念叨,西江希家老太君,敢问前辈……”
“正是我希凤仙本人。”希老太君慈祥的挽住了马小玲的手,后生晚辈所有的家人,全部死在一场灾难当中,所以她对晚辈有种打自心眼里的疼爱。
“真的是您!老太君在上,请受马小玲一拜!”说着,马小玲就要跪地叩拜。
希老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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