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七十)
叶文玉心想,蔡伯父和蔡伯母也很好,将她当作自己的孩子,现在,他们去哪里了呢?曾经他们是对门的邻居,可是后来,蔡家找到新的高薪工作搬走了,两家人从此失去了联系。
叶文玉怅惘地想,假如她和蔡文川在一起,两家门当户对,知根知底,想来不会这么痛苦吧。
然而,自己虽然很想念蔡家,但他们去哪里了呢,就像朴树的歌《那些花儿》里唱的“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不知不觉,四周吵闹起来,叶文玉抬起头,才发现自己心事重重,信步走来,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s市的汽车西站。
汽车站鱼龙混杂,随时都有可能有坏人出没。叶文玉加快了自己的步伐,想快点走过西站。她心想着,她能离开林庭风吗?
现在她已经知道林庭风是不简单的人,他心机深沉,城府极深,为了利益,他甚至对自己的亲弟弟也做过令人切齿痛恨的事情,为了让她和林庭轩保持距离,他甚至说自己的亲弟弟是神经病,他对自己的亲弟弟都下得了手,更何况对她。
现在不走,以后的下场可能会很惨,叶文玉紧紧地抿着嘴,屏住呼吸,脑海里回想起林庭轩几次三番来找她的情景,以及他神经质在她的耳边说的话:“快走吧,快点离开那个恶魔,不然就来不及了!”
这个声音如同炸药一般,在她的心里轰然作响,让她心惊肉跳。
叶文玉出了一身冷汗,她双手握拳,发誓回到家,看到林庭风就向他提出来,她要离开他,他送给她的所有房产,她都会退还给他,只希望两个人从此两清。
她心想,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两个人虽然同居在一起,林庭风并没有与她发生真正的关系,她现在还是清白的,虽然她很穷,但是也知道凡事要讲公平,她不能凭空地占有他的巨额财产,因此所有的房产都要退还给他,如果不退回,她所要求的自由也是空谈。
然而,当叶文玉打定主意准备离开林庭时,她抬起头来,却无意中看到一个陌生的女孩,叶文玉呆住了,她停下了脚步。
那个女孩和叶文玉差不多的年纪。她之所以能吸引住叶文玉的目光,就是因为她和她一样,同样的年纪,长得也非常漂亮,但是此时此刻,两个人的境遇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叶文玉穿着香奈尔的裙子,踩着prada的鞋子,肩膀上挂着一个古奇的背包,手上戴着的是百达丽翡翠的手表,她拥有杭州的别墅,还有恤,黑亮的头发留成娃娃头,显得她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她穿着一条勉强只能遮盖住屁股的裤子,露出又白又细又直的大长腿,她的脸上扑着粉底,化着妆,她百无聊赖地坐在铺着榻榻米的地上,玩着一台手提电脑,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和叶文玉之间,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橱窗,从叶文玉的角度,或者是凡是所有经过的路人,都能看到橱窗里面的那个女孩,特别是她那双光溜溜的,长得出奇的大白腿,所有人,特别是男人,不管多大年纪,都会情不自禁地多看两眼,这是最大的诱惑。
她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这个时间点,她还这样化着妆坐在房间里,让过路的人观瞻?
叶文玉皱着眉头思考着,内心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她昂起下巴,想看看女孩置身的店铺是卖什么的,然而,她只看到“丽丽发廊”几个字,说是发廊,但里面没有一个发艺师,也没有什么女人做头发的设备,店门口粉红色的招牌机在轻轻地打着旋转动着。
因为粉红色的灯光,更加称托得橱窗里的女孩特别美丽动人。这让叶文玉情不自禁地想起菜市场的猪肉摊,它们也总是亮着粉红色的灯光,这样显得那些肉非常的新鲜诱人。
叶文玉正纳闷着,就看到一个大概五十岁的男人开着电动车经过,然后他在发廊店门口停了下来,叶文玉当时刚好站在店门口,所以那个男人停好电动车经过她的身边时,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让叶文玉直犯恶心,好像她站在他的面前,她没有穿衣服似的,或者说,那个男人的猥琐眼光,有一种本事,它可以通过视线就将女人的衣服剥了一个精光。
叶文玉吓得面色苍白,后退一步。
那个男人才嘻嘻笑着进了那个发廊店,橱窗里的美丽年轻女孩看到有客人上门,立马站起身,妩媚地笑着迎上前去,但是他们并没有洗头发剪头发,而是一起转到店后面的房间里,消失在叶文玉的视线里了。
起初,叶文玉傻傻地站在那里,等着那个男人出来洗头理发,可是她等了五分钟,那个男人并没有出来,叶文玉就是再傻再天真,不懂世故,也突然意识到什么,面色瞬间变得苍白,好低低地尖叫一声,快速地逃离了。
她踩着高跟鞋跑得很快,如同一阵狂风,仿佛要把恐惧抛在脑后。不知道跑出去多远,直到跑累了,她才停了下来,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颗心怦怦地狂跳着,几乎要从嘴里跃出胸腔,黄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滚滚落下。
她终于明白,那不是一家正经的理发店,而是一家鸡店,那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是卖身过活的!
意识到这一点,叶文玉只觉得自己如同置身于冰窖,寒气从心底升起,让她止不住地浑身哆嗦。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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