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六)
因为姜志明,叶文玉又想起前世的种种往事。
作了林庭风的小情人之后,有一段时间,她过得很快乐。仿佛一夜之间,她改变原生家庭,脱胎换骨一般。她像所有富裕家庭长大的大学女生,每天将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只需要用心学习就好,至于生活费交通费置装费,每个月的月初,都有一大笔钱打入到她的银行卡账户。她的账户上突然有了一大笔钱,她成了一个有积蓄的人,正所谓“家里有粮,心中不慌”,而且这笔钱,每个月都还在源源不断地增加。
除了自己的钱如同堆雪人一样,越变越多之外,她再也不用出去打工了,别说三份工,就是一份工也不用做了。时间突然多了出来,她的人生原本像一条急速奔腾的河流,突然拐进一个港口,然后静止下来,成了一片宁静的湖泊。
她现在有了大把的时间,她可以用来发呆,看闲书,逛街等等,就像所有的大学女生,悠闲地享受着自己的美好青春时光。
对于叶文玉,从一个扫烟囱一般的穷女孩,陡然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富可敌国的公主,同学和室友们都对她窃窃私语,议论纷纷,交头接耳,指手划脚,如果一个人的脊梁骨能被人戳断的话,那么,叶文玉的骨头早就断啦。
不过,她本来就是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向来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因此,丝毫不在乎别人对她的说法。再说了,谁人背后无人说呢?
对不对,何必去在乎长舌妇的飞短流长。
叶文玉很享受这样的时光,最最让她快乐的是,莫过于林庭风答应她,有空了会来学校看她。
于是,她开始天天地盼望着。在校园里散步的时候,看到与林庭风相似的身影,只需要远远地看一眼,她就心跳加速,脸儿发红,眼睛发热。胸中仿佛有一只小鹿,马上就要撞死了。
可是后来发现并不是林庭风,只是一个相似的背影,不由十分的失望。
林庭风是英俊帅气的男人,高大健壮,走到哪里都是引人注目的中心。看到他,她的心情就会没来由地好起来,和他在一起,哪怕不说话,浑身也暖洋洋的,内心深处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
此外,林庭风还是一个特别尊重她的绅士,两个人在约定协议前,她答应作他的小情人,她则希望他不要让别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所以到现在为止,半个月时间过去了,他仍然没来找她。
其实,林庭风来过q大,而且不止一次。他是抱着来找她的心,所以来时,都不会叫司机开着豪车送他过来。穿的衣服也十分朴素,有时候是休闲装,有时候是运动服,他有时候打一个车过来,有时候走路过来,但是来了几次,一个人在q大静静站一会,在长椅上坐一会,他却并没有找她,又回去了。
这一天,到了南方的梅雨季节,s市连续半个月的阴雨,不管是走路还是打车都非常不方便,林庭风便自己又买了一辆十万左右的代步车,现代那个牌子的,一点也不显眼,他开着这辆车来q大看叶文玉。
因为已经半个月过去了,他非常想念她,所以终于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他有空了,他来q大找她了。
文玉听说林庭风来看她了,原本在图书馆的她,特别高兴。
当天仍旧是梅雨季节的特有天气,天空下着连绵不绝的毛毛雨,可是空气又湿又热,大部分已经穿着夏天的衣服了,文玉穿着简单的宽松t恤加一条破洞仔裤,但是听说林庭风来了,想着去见他的时候,她还是刻意以奔跑的速度拐到宿舍,换了一条淡蓝色的背带连衣裙,配着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然后将黑压压的浓密长发松松地编成两条又粗又黑的麻花辫,虽然来不及化妆,但还是用蜜桃粉的口红给自己的嘴唇轻轻地抹了一下。
有人说,耳坠和口红是女人的神器,一个女人如果突然间戴上耳环,或者抹上口红,立马会增加两分姿色。
叶文玉收拾妥当,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飞奔着去q大校园门口见林庭风。
当时林庭风站在他买的新现代面前,嘴里叼着一枝烟,在等待叶文玉的时间里,他觉得特别可笑,他一个集团的总裁,只是为了答应小女友,避免他们恋爱的关系曝光,所以为了掩人耳目,家里豪车遍地的他,花不到十万块,买了一辆不起眼的代步车。
这车——好像他家保姆买菜的车都比这个要好。
雨仍然在下着,一丝一丝的,银线一般,将新车洗得闪闪发亮,白色的车身,就像一只休息的白天鹅,洁净异常,让人心情没来由地好起来。
林庭风端详着雨中的这辆车,嘴角止不住上扬,心情没来由地好起来。他没有打伞,可是在雨中站那么久,身上的衣服淋得半湿,他也丝毫不以为意,反倒觉得快乐。
“林庭风——”听到女孩在叫自己的名字,林庭风快速地回过身来,就看到叶文玉向他飞跑过来,一脸灿烂的笑容。
他征了一征,继而,一颗心如同坚冰遇到春天,暖融融的化开了。
感觉自己突然间年轻了许多,仿佛回到十七八岁的少年时代。她的出现,弥补了他年少时的遗憾。
他年轻的时候,并没有碰到自己心仪的女孩。
这是她答应和他在一起之后,两个人第一次正式见面,相隔上次见面的时间,已经半个月过去了。
这半个月,他一直在思量着如何让她轻松地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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