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一场稀里糊涂的春梦。
李十三是其中的男主角,当仁不让;女主角却有些尴尬,一张脸,如走马灯般,在苏菲儿、聂小倩、郝巾帼、马小美,还有多姿、多彩两姐妹之间来回的切换……若不是她太过主动,又很疯狂,加上沉醉其中的愉悦,李十三都要打退堂鼓了。
女主角含泪睡去,李十三则兴奋得难以合眼,又不敢去看那女人的脸,只好蹑手蹑脚地下了床,走出卧室。
过道里有风,带着潮湿的味道。
李十三顺着风吹来的厅。然后,透过客厅与阳台之间的落地窗,他看到了海天一色!
海景别墅,多少人一辈子的梦寐以求!
老子终于是个有钱人啦!
李十三激动不已,恨不得立刻就返回卧室,再去大战个三百回合。
咕噜噜!
肚子发出的抗议声,把李十三从亢奋状态拉了回来。
他得先找点吃的,祭好五脏庙。
嚯!
好大的冰箱,怕是得三个李十三,才能合抱得住吧。
对胃口!
李十三乐滋滋地走了过去,先是闭上眼睛,自我陶醉一番,然后又恶作剧般,舔了舔自己的嘴巴,这才轻轻打开冰箱门。
我靠,就这点囤货?!
一瓶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红酒,三片比手掌厚不了多少的面包片,以及一个被吃得快要见了底的咸鸭蛋,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算了,饥不择食,总比没得吃好。
李十三意兴索然地,把三样“美食”搬到了美观大方的红木餐桌上。
面包片和咸鸭蛋只够塞牙缝的,三两口便吃完;红酒不多,又没找到酒杯,只能对瓶吹了……这感觉,更像是个混迹的华尔街的流浪汉。
酒不多,却很耐喝,好像总是剩那么一丢丢。
喝着喝着,李十三突然发觉,酒的味道变了。
有点腥,口感涩,好像还有一种淡淡的铁锈味。
酒瓶的颜色很深,透过瓶子,看不出酒有什么不对劲,李十三只好将酒瓶略倾,想在自己的手上,滴上几滴。
哗!
红色的液体,如自来水般,喷涌而出,溅得到处都是。
血!
李十三吓了一跳,连忙站了起来,瓶子也被甩到一边,叮了咣啷的,好不热闹。
这一站起,眼前的景象又变了。
触目惊心的一滩血迹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叠的整整齐齐的报纸。
难道是酒喝多了,出现了幻觉?
李十三用力摇了摇头,又轻轻往脸上扇了几巴掌,凝神再看。
只有报纸!
不对,刚刚坐下来吃东西的时候,这里还是没有报纸的。
有古怪!
怕么?
不怕!
好歹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又有老天爷承诺罩着,李十三哪惧这个。
李十三没有坐回座位,伸手将报纸拿了起来。
头版头条,是关于一个富家子弟的。
死讯,配图!
一看脸,还是个熟人。
正是刚刚才和李十三结拜,聪明无比却又神经兮兮的伍良善。
根据报纸上所述,来自警方的说法,伍良善是被人用刀捅死的,一共挨了十三刀;没有目击证人,不过警方已初步锁定了几个嫌疑人,案件正在调查中。
看着报纸上,那个特意被加重的“十三刀”,还有刚刚喷了一桌子的鲜血,李十三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地心慌。
难道,这件事和自己的死,有关联?
说实话,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个身体的李十三,是不怎么愿意想起,“自己曾经是谁”、“要找谁报仇”、“如何报仇”这些问题的。
讨厌的神仙,非要管那么宽干什么,让自己好好地享受穿越后的人生,不好么?
正埋怨着,电话响了。
听声音,很近,距离他的耳朵,超不过一米。
可是,李十三往身上看了看,他啥也没穿啊,哪有放手机的地方?
他看没看见不重要,只要没人挂断,这刺耳的铃声就不会消失。
不仅不会消失,还会越来越起劲。
李十三无奈,只能抬起手,冲着铃声发起的方位,用力抓去。
还真的……捏到了。
虽然仍未看到实物,李十三,还是鬼使神差地,用大拇指在那“物件”上抹了一下。
“老大,是你么?我是豹子,屠文宝……你现在在哪?”空气中,传来豹哥急促的声音,夹着重重的喘气声,显然还是大伤未愈。
“我在……”李十三看了看窗外的风景,除了一望无际的海面,看不到任何可以用来标记的建筑,只好尴尬地回应道:“海边!”
“海边?”电话那头的豹哥,听了也是一愣:“你去外地了?哪个城市,住在哪?我可以去找您么?”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一觉醒来,就到海边了”,豹哥是第二个主动投奔的小弟,在李十三心中的地位不低,没必要对他撒谎:“我可能患有间歇性失忆症,经常会忘事。你跟我说一下,今天是哪年哪月哪天,我看看这又是丢了多少天的记忆。”
“……老大,昨天晚上你才把我送到医院,现在是早上,这才过了半天不到……”
“啊?!”李十三惊讶地张大嘴巴。
自己只是打了个盹儿,就从乡间别墅,跨越到海边别墅了……不会是,自己又有了新技能吧?
更离谱的是,在这短得不能再短的时间里,原本和他住在同一间别墅的伍良善,不仅被人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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