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午市
林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丸子这东西,只有刚出锅的时候才是最好吃的。
如果有家里会自己炸肉丸过年的人应该都知道,搅拌着掺了鱼肉泥的肉馅,一团一团捏出形状,放到中火的油锅里炸得金黄,捞出来热气腾腾,不管是谁,吃上十个八个都觉得不够。
可一旦肉丸放凉了,被风一阴,无论再怎么回锅烹饪,吃起来也绝没有那一份香甜。
因此,要卖藕丸子,必然得是现炸现卖。
一团一团肉馅捏成,扔进油锅里,肉香就远远地飘了出去。第一波刚起锅,一个男人就耸动着鼻子站在了林与的车前。
“这是什么吃食?怎么之前没见过?”
林与一边将丸子放在簸箕里滤油,一边笑道:“自己家新研究的吃物,还算能吃,这位客官来几个尝尝鲜?”
林与随口招揽,如同一个娴熟的商贩,哪还看得出是一个官员之子?林忠站在一旁,看得眼睛都直了。他可不知道,前世林与做杂志编辑时,实体书市场每况日下,到得他当上主任编辑的时候,杂志市场已成尿崩之像。自己抗着书去学校、书店、街头去卖,甚至是免费送书,这活计对林与来说简直就是日常。
男子吸着鼻子,问道:“什么价?”
“两文一个,要几个?”
“什么?这么贵?这是猪肉吧?贱肉啊!怎么可以这么贵……两文,可以买两个鸡蛋了。”
男人有点心疼自己的钱包,可浓郁的香气却让他提不动离开的脚步,毕竟,油炸食品对宋人来说跟圣物没什么区别。
林与点点头:“确实不便宜,如果你不想吃最好快点让开,不然可有罪受。”
男子嘟囔着:“不吃就不吃,还能受得了罪?”
他回头一看,只见身后已经有七八个人排着队,眼神凶狠,似乎他再耽误一刻,就要群殴的架势。
林与点了点手中的长筷:“不买就赶紧走吧,这丸子出锅时最是美味,耽误了可是会挨揍的。”
男人无奈,伸手掏出五个铜板:“五文三个,就说卖不卖吧。”
林与点头,随手包了三个丸子递过去:“就当开业酬宾了,来,下一位。”
林忠则是收了钱,放进了一个小布包里。做饭的事情他帮不上忙,只得用心地看着自己的钱袋,暗暗发誓要与钱袋共存亡。
男人接过丸子,走开一步,一口咬下去,油腻的香气在口中爆炸开来,却又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爽脆。
“美味!”
一口气吃下三个大肉丸,男人才伸着脖子吐出一口气来,左右一看,如他一般学鹅伸脖子嚎叫的人已经站了一溜。这藕丸子,果真是美味,不行,还得再买点回去给家里的婆娘孩子尝尝。
男人不自觉地移动着着脚步,又站到了队伍的末尾,这个时候,他可记不起来刚才还在大呼小叫着贱肉的事情了。
林与眯着眼,看着眼前长长的队伍,打心底里的是舒坦,这才是生活嘛!他前世上班之时,老在公司楼下一家卖猪脚饭的小店里吃饭,那时见猪脚饭的老板每天起早贪黑,每天累死累活,都要感慨小户人家在外拼搏生活不易。直到有一天,坐着听老板闲聊,才知道这位做了五年的猪脚饭,已经开了三家门店,在上海买了三套房……
那个时候他就有一个冲动,自己开一家小店子,每天做着好吃的食物,还能赚个三两套房,简直是神仙一般的生活。
现在,仙境开始向他招手了。
午市的人很多,这条街本不甚繁华,但靠近码头,来来往往的人最多,之前只是有人自发摆摊,后来规范了起来,划定了位置,有了午市和晚市,也有了巡检维持着持续。
宋代的巡检有些辛苦,基本兼任了前世公安、武警、城管的所有职责,不仅要抓捕人犯,还得维持街面上的秩序。
当林与的藕丸子卖了个七七八八的时候,午市的时间也结束了。卖力气的在这条小吃街上吃完了东西,又有了力气,这才去上工,保障下午能多赚几个大钱。毕竟午饭还是个奢侈品,如果不是为了卖力气赚钱,谁也舍不得中午再多吃上一顿,只是劳动人民最是智慧不过,当有人发现中午吃上一两文的饭食,下午就能多搬上一两箱货,或者多做一点活,甚至还能多赚两三个大钱的时候,午饭的雏形就已经在劳动人民中间渐渐的萌芽了。
离得不远处还有府衙的差人也会来买一些食物,带回去整个衙门一起在午时抵饿,这小吃街的生意可谓是极好的。
而林与的藕丸子摊更是极好中的极好。眼瞅着午市过了,林忠拽紧了自己的小钱袋,紧张兮兮地说道:“少爷,今天这钱袋……沉啊,感觉能有两三百个铜钱呢。”
这一句就把林与给气笑了:“一个午市才两三百个铜钱,我们还摆个屁的摊,这里面,至少七百个。”
林忠不懂数学,算数也就是一加一加一的底子,一个午市下来,早就已经糊涂了,在他的观念里面,一个小摊子,能赚几个钱?
林与则不然,他卖丸子之前就估算过,这一大盆子比澡盆小点有限,搓出三四百个丸子轻而易举,一个丸子两文,全卖光光额的话七八百很正常,做的多点,一个午市就得有一贯钱入账。
而且这钱还不会衰减,因为别人没得林与的手艺,甚至都弄清林与用的原料。毕竟莲藕……现在看起来真的比毒药还可怕。
当然,隔壁摊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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