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想了很久,是我不够尊重她吗?俗话说,预先予之,必先给之。好的,那么既然她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要表现自己的自信,要在公司站住脚,那么我成全她。
两周过去之后,我按照响应助理任务给她安排了一系列的活。不过,我确实应该夸一下她,她的能力确实不错,不愧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做事干练又有条理,而且会好几国外语,英语的流利程度连我都自愧不如。自从有了她之后,我的工作效率高了许多。
也正因如此,每天下午,我就有一小会儿可以喝茶的休闲时光。她依然按照我的吩咐给我准备茶点,在我偶尔胃痛的要命时候,贴心的给我换成养胃的米粥。
每当她这样端起粥递给我的时候,我会有点恍惚,感觉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妈妈的怀抱,那个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对我的。她对我温柔的笑,给我做好吃的东西,给我唱歌,陪我玩躲猫猫,给我讲故事哄我入睡……想到这里,我的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起来,这样的日子,是如此的美好。
一周后,我对清筠说:“清筠,这段时间做我的助理,辛苦你了!”她脸色一变,忙说:“怎么了?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听到她着急的语气,我知道她是误会了,连忙解释说:“哪里哪里,你这么好的人才,我求之不得呢!再说,你做得这么好,哪里有什么做得不好的。我只是觉得你做得特别好,想感谢你,请你吃饭而已。”
清筠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开着玩笑道:“我还以为,你准备辞退我呢,像你这里这样高薪的工作,我去哪里找?”说完,她又问了我约会的时间,我对她说,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为她准备了一份惊喜,希望她可以接受。看在她为公司这么长时间的努力的份上,希望她可以赏光,与我一起共度晚餐。
她犹豫了一下,眼神中不知为何闪过了一丝落寞,点头同意了。我让她回去准备一下,等晚上的时候我会去接她。
晚上七点,我准时出门去接清筠,到她家楼下的时候,我被她惊艳到了。她的脸是细长又圆润的,颧骨并不因突出而有突兀感,一头乌黑的秀发,平时只见她扎着,现在是披下来的,看起来如绸缎般的柔软与垂顺。她真的非常瘦,很瘦很瘦,给我一种男人的强烈的保护欲,让我感觉如果不把她好好的抱住,保护起来的话,她会像瓷娃娃一样,一碰即碎的。
她的脖子,又长又细又白,一身黑色的连衣裙,但并不显得妩媚,反而更如脱尘的仙女。“呵呵,飞飞,你该不会整个人都被她迷住了吧,仙女这样的词你也能想得到,”我如此自嘲道。
但下一秒,我心里的声音又在说她好美,我看着她穿着细长跟的高跟鞋,一步一缓的向我走来,我站在那里,不知为什么,突然感到莫名的紧张,如同第一次约会一般的局促。
我以前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我像一个十四五岁涉世未深的小男生,脸突然涨红,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两只手不知应该放在哪里好:放在兜里吧,显得自己太笨了,让人感觉不尊重别人;但是把手放在胸前,又不由自主的搓一搓,显得很是局促不安。这种感觉可真是奇妙又尴尬,但我又不由自主的享受起这种感觉。
清筠走到我的面前,对我说:“走吧。”我绅士的打开车门,护着她上了车,然后对司机说:“出发吧。”在车里,我问她:“现在是冬天,你穿这个连衣裙可以吗,会冷的吧!”她笑笑说:“没关系,我外面穿了一件很厚的外套,可以的,我害怕一会儿到餐厅那边会比较热。”我看了看她的外套,心想,也确实,怎么就疏忽了她呢,应该为她多置办一些东西了。
在餐厅里,这一餐,我们吃的可是相当相当的愉快呀,比起之间,进步了不知有多少呢。吃饭的时候我发现,清筠除了是一个工作能力十分好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我们从中国古代史聊到了中国现代史,从外国的经济发展谈论到现今的形势局面。
她真的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人,有时候她的见解,让我都不由自主的想为她鼓掌。她也去过好多地方,喜欢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喜欢祖国的大好河山。她喜欢美丽的丽江,更喜欢险峻的华山,又喜欢文化繁荣的河南。
她说,这辈子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希望可以在古城小镇待几天,做这远离尘世的闲散小镇的一员,听一听山泉的流水叮咚,看一看凌晨黄昏的日出日落,去大草原骑马,去戈壁滩看一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沙漠。她如此诗情的描述,引得我不胜的遐想。
我心想,是不是我马尔代夫、迪拜之类的地方去得太多,我竟然想要跟着她一起走过这些地方。我发现,只要她在的地方就很好,我就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看来并不是我以前待的地方不够好,而是因为,我以前去过的地方没有她。
因为有她,我发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有她,我发现感情这个东西,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因为有她,我发现,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温暖。是的,是温暖,她温暖了我的心,滋润了我身体的每个毛孔,让我不由自主的贪恋上她的语言,她的呼吸,甚至她身上的温度。只要我靠近她,看着她,心里就很满足,很高兴。
这样的时刻是那样美好,我多想留住这每一分每一秒的美好,让时间在这刻停止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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