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郎君,可是觉得此对略微艳俗乎?”定明看着卢拙玉的表情,似乎猜到了他内心的想法。
“自是不敢,只是卢某也曾拜读过这山水郎之诗作,均是旷达飘逸,仙气缥缈,不似人间之句,为何此处之联如此平实,有违山水郎之风。”卢拙玉虽然连称不敢,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当日,老僧也就此联,曾问于陆师。”定明大和尚露出了一副沉湎的神情,“当日,陆师指着后院一株老梅,口占一偈曰,‘道得酒中,仙遇花间,虽雅不能离俗’,又云,参差多态,雅俗共赏,方为人间本源。老僧当日尚觉不明,直到某日,见到天然居中光景,方觉吾师之所言不谬也。”定明心悦诚服地说。
“山水郎果然不愧为仙人弟子,寥寥数语,道尽人间事,非看透世情者不能说出。”卢拙玉一行人细细品味了一番,越品越觉得意味悠长。当然,他们也是认为这些话不是陆哲一个孩童可以说出的,而是对于陆哲受学于仙的事情,也是越来越有几分相信了。
“不知大师见到何光景,导致道行精进?”眼见这个像武将多过于像高僧的定明大和尚,知道定明根脚的卢拙玉不仅有些好奇。
“此等光景,一刻钟之后,几位郎君便可见分晓。几位郎君还是先上二楼吧。”定明一脸神秘,引导三人,往二楼走去。
“不忙,不忙,既然一刻钟之后可见,某亲自见识一番,也无妨。”卢拙玉看着自家仆人拿着东西从门外走来,顿时有了计较。
“吾也正有此意。”杨弘毅虽然在统军府就认识了定明和陆哲,但是也还不知道这等事,他也有几分好奇。
刚刚被卢拙玉打发去买吃食的卢家家仆已经回来,所以卢拙玉也不介意坐在大堂多等一会儿,顺便品尝一下那个勾人香味的吃食。
卢家不愧是属于五姓七望,大唐的顶级士族之一。哪怕是轻装简从,也不是一般士族能比得上的。只见卢家的家仆先是将天然居的桌子仔细擦了一遍又一遍,接着取出一整套的细瓷高白餐具,调羹,银质筷子,都摆在了桌子上,接着,取一金丝云纹镂孔炉,燃神川之炭,放入龙脑之香,丝丝幽香溢出,这才把买来的物事放在桌上的瓷碟中,说了声“几位郎君慢用。”退到一旁,垂手侍立。
如果陆哲在此,看到此等场景,一定会有忍俊不禁。如此大的排场之下,摆在三人面前的,赫然是后世一样颇为流行的食物。
放在洁白如玉的碟子中的,赫然是三份肉夹馍!还有一瓯酒,上面写着糟白。
是的,当时陆哲在确定天然居定位的时候,虽然走的是人造网红景点路线,但是他还是不愿意失掉镇上的小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们,所以,肉夹馍这个东西,就应运而生。
陆哲很鸡贼,因为他生产的糟白酒,酒糟不仅不要钱,还收钱,所以他就采用了后世套餐的理念,一个肉夹馍配合二两糟白酒,卖八文钱,若是再加个鸡蛋,就要十文了。这个价格对于镇上的匠人来说,不可谓便宜,但是依然受到了镇上匠人们的欢迎,有些人甚至每隔一两天就要来买一次。
要知道,贞观时期的,斗米五钱,后期甚至到了斗米两钱的地步,而且唐朝极为缺铜,民间经常出于“短陌”的情况,就是一贯钱通常只有八九百个铜钱,但是仍然当一贯钱用,所以,此时一文钱的购买力还是很高的,此时的一文钱,约等于后世三块五到四块钱的样子。陆哲肉夹馍最便宜的套餐就要八文,差不多相当于二、三十块了,相当于后世洋快餐的价格,后世你见过哪个民工天天抓着金拱门kfc吃的?
吸引这些匠人的,无非就是套餐里面的酒,因为糟白酒的力气极大,极其容易上头,对于石匠等大劳动量的匠人来说,小小一碗酒,喝完之后就能达到喝一般的村酒一两斤的效果,而两斤村酒吗,差不多就要5文了,何况还有充满油水的肉食和解饱的胡麻饼?所以他们都觉得肉夹馍性价比高,经常过来打牙祭。
肉夹馍里面的肉,是猪肉、猪内脏混合卤制的,偶尔还加入一点鱼肉和羊肉,总之,就是有什么肉放什么肉,主要看剩下来什么边角料,但是猪下水是一定要有的。这个时代没有阉割动物的习惯,猪肉骚的一比,比羊肉都骚,而且还瘦,没有油水,为什么要加入内脏,就是因为下水等物有大量的油水而已。
幸好陆哲有大量的糟白酒,再加上姜蒜等物,去腥一点都不是问题,而且卤制的味道也极其浓重,稍微有一点骚味,完全也吃不出来。
陆哲前世是个吃货,定明还认识中药,再加上木氏可以供给大量精盐,于是,陆哲仔细回忆了后世卤肉的方子,弄了个简化版给了定明,而定明也是厉害,只用了三次,就制作出了跟后世口味差不多的卤水,而且为了开胃,陆哲的方子里,甚至还让定明适量加了点茱萸进去,让卤水有了些辣味,虽然茱萸有些苦味,但是在味道浓郁的卤水当中,也被掩盖过去了。
至于为什么是简化版,则是因为用作香料的豆蔻太贵了,八角丁香这些普通药材都还好,但是豆蔻在这个年代,确是极为金贵的香料,所以陆哲也就从简了。不过这个味道,也足以让调味料只有粗盐的磐石镇人,吃得舌头都吞进去了。(对了,古人称女孩成熟为豆蔻年华,其实并不是因为豆蔻的样子很美好,而是因为豆蔻这个东西,额……很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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