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小丁郎中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靠着这个方子他们在乡下给人家的牲畜治伤才能又快又好,若是方子都没了,父子两个还怎么糊口?
桃华笑了:“丁郎中不必着急。”这么一张珍贵的方子,怎么能无偿就要了人家的呢,“我还想请丁郎中去定北侯府,我们研讨一下这刀割缝合之术,将来军营里用得着。”
丁郎中怔了一下,神色有一点黯淡:“王妃,草民……”他当时治死的就是军中之人,被他的同袍砸了招牌,连家里的灶都被扒了,以至于在原处存身不住,才搬到这巷子里来的。虽然他不记恨那些人,但——心里确实是仍有余悸的。
“那时候是他们错了。”桃华坚决地道,“他们不了解丁郎中的医术和用意,才会闹出那样的事来。我现在来请丁郎中,就是想让大家都知道,当初的事,并不是庸医,更不是误诊,而是病势太过危重,又为条件所限,即使华佗扁鹊再世也难以救活。丁郎中已经尽了全力,这不是你的错。”
“王妃——”丁郎中只觉得喉咙口仿佛被什么堵住了,半天竟然都说不出一个字来。连小丁郎中都激动起来,忍不住道:“王妃说的是真的?”
丁郎中反手给了他一巴掌。这问的是什么蠢话!王妃是何等身份,跟王爷一起到他们这个破烂的家里来登门拜访,就为了来骗他们的吗?
只是这些话在他心里翻腾不止,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桃华看着小丁郎中被打得直揉脑袋,忍不住笑了:“只是八年来丁郎中不曾再行医,这手医术可曾放下?”
丁郎中立刻挺直了身体,沙哑着嗓子大声道:“没有!草民八年来虽然不曾再给人行医,但在乡下给牛马猪羊治病,从来不曾将手艺丢下!”
初一站在屋门处,听见丁郎中的回答,忍不住眼角抽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实在是有些荒唐:不曾给人行医,给猪马牛羊治病却一日未停,这要是说出去,难道是把人比牲畜了不成?
桃华却点点头:“如此,我就放心了。”切割、缝合,这些技术都是需要练习的。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医者的手艺也是一样,三日不练则手生,几年不练人都要废了。丁郎中这可是整整八年不能行医,他竟然能想到去乡下治那些牛马猪羊,用牲畜来练手,这毅力和心思都是可敬可嘉。单凭这一点,他就是个合格的医者。
如今在西北,郡王妃的行动可谓万众瞩目,简直就是西北的风向标了,所以沈数和桃华才把丁家父子带回定北侯府,消息就传开了。
“怎么回事?丁家那个庸医被请到侯府里去了?”一处院子里,几个下级军士聚在一起,虽然有意压低了声音,宏亮的嗓门仍旧能响到邻家去。
虽然已出正月,但西北这里仍旧是极冷,但这几个军士露天围坐,身上裹件破皮袄,手里端杯烧刀子,就仿佛完全不觉得迎面吹来的寒风,就着一碟花生米喝得津津有味。
给他们端菜倒酒的是个半大孩子,小脸瘦得只有巴掌大,一双眼睛便显得既大且黑,骨碌碌地转着十分机灵的样子。听了这话便扬起小脸道:“我娘听春生他娘说的。”
其中一个军士疼爱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就是得了炭疽死了的那家?”
孩子点了点头:“春生娘说,春生就是吃了郡王妃的那个药才死的。”
“咳——”军士干咳了一声,有点尴尬,“小猴儿,这话可不能乱说……”郡王妃现在是整个西北的恩人,多少人说她是转世的菩萨,谁要是现在说郡王妃的药吃死人,那些吃了药活的人说不定就要揍你!
“可那是真的。”一个妇人端着一碗兔子肉从屋里出来。她其实只得三十来岁,但眉眼之中总带着愁容,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老得许多,只是生了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即使愁苦之中那么一转,眼波里也能带出几分妩媚,且肌肤是西北这边女子少见的白皙,风吹日晒也不见黑,跟几个黝黑的军士站在一起更显得白净如玉:“春生娘就春生这么一个儿子,男人死了,儿子又死了,还不让说么?我瞧她这些日子都快疯了,好生可怜。”
她说着眼圈就红了,将肉放在桌上,撩起衣襟来擦泪:“这里头的苦,我知道。”
几个军士都不说话了,其中一个年纪略大点的挟起一块好肉填到孩子嘴里,将他打发进了屋子,才叹了口气道:“枣花妹子,这事都过去八年了,你也不要总是在孩子面前哭……依我说,有合适的人也该找一个。”
西北这地方,寡妇再嫁简直是天经地义的,枣花丧夫的时候才二十五,虽说有个儿子,但若想再嫁人也容易得很——军营里多少打着光棍的,当时就有几个人流露出想娶她的意思,可都被她拒绝了。
“我,我忘不了猴儿他爹——”枣花眼圈更红了,“他是生生被丁家治死的,如今却又成了侯府的座上客,我,我想不通!”
这年长的军士姓徐,是枣花娘家邻居,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跟兄妹差不多。当初枣花丧夫,他是主张她再嫁的。后来枣花说不愿再嫁,只要守着儿子过,他便也是多方接济。可是这八年下来,枣花的日子过得始终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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