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朝开国皇帝虽自称承大唐遗风,但登基之后所宣扬的风俗理念却更近于宋,且秉俭朴之风,于衣饰上有诸多规矩,譬如规定平民只可以金银饰,不得用珠玉;平民不得穿绸缎及皮毛;官员品阶不同,可用皮毛亦不同等等。虽然历经几代帝王,到如今这些规矩已经淡化,有钱的商人都一样可以穿绸着缎,但给侍女这样的贱籍使用玉饰,可就不是有钱就行的了。
伙计眼尖心亮,立刻堆起满脸笑容过去,殷勤地将这四人让到窗边最好的位置,并拉开旁边的屏风,将那一小块空间隔离出来。
说话的年轻侍女穿着淡绿色绸面的灰鼠皮袄,手里还拿着个小巧的银手炉,挑剔地将桌椅看了一遍,才向中年男子道:“老爷,这酒家还算干净。”
她一说”老爷”二字,桃华突然想了起来,这不就是之前在码头那艘大船上说话的女子吗?名字应该叫个白鹿才对。这么说,这男子就是那位郡马,而另一个年长些的侍女就是那个含章了?
锦衣男子看起来已经四十多岁,眉梢眼角有些风霜,并不像仔细保养过的样子,倒像是时常在外活动。然而他五官生得极好,年轻时必定是个出色的美男子,现在虽然年纪已长,仍旧称得上风度翩翩。桃华瞧了两眼,很遗憾地发现并不能找到与江恒相似的地方,因此也就无法准确地判定他究竟是否南华郡主的郡马。
相形之下,两个侍女就只能算清秀了,尤其是含章,看起来也有三十来岁,容貌更是平平。不过她皮肤却是十分白皙,穿一件莲青色银鼠皮袄,越发显得如美玉一般。
她一双眼睛温柔如水,眼角且微微下弯,似乎总有几分含愁之意,说话更是柔声细气,跟那个上古宝刀的名字也实在相差太大了。
桃华才多看了两眼,旁边那个小厮的目光就盯了过来。这人看起来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目光却十分锋利,两只手的虎口处有厚厚的茧子,看来不是普通的小厮,大概跟江恒身边的飞箭一样,应该属于侍卫之类。
桃华很识相地把目光转开,看向窗外的湖水。蒋家的位置离锦衣男子一桌不远,虽然屏风被拉上,但里面说话的声音还是隐隐能听见。白鹿似乎是个很活泼的性子,伙计送上酒菜,她一边布菜,一边还要絮絮叨叨地评论这菜做得如何,虽然有点儿聒噪,但也不乏趣语,听着颇有解颐之效。那含章却甚少说话,偶有一语,也是低得几乎听不清,仿佛是在劝锦衣男子不要饮酒,但语声中那种如水的温柔却更能够清晰地感觉得到。
蒋家其余人也看过那锦衣男子一行人几眼,但屏风一合,也就失去了兴趣,只欣赏着窗外湖光,饮酒用饭。
这酒家卖的是自酿的白酒,味道竟十分醇烈,除了蒋锡和桃华还能喝一杯,曹氏与蒋燕华都不敢沾。蒋柏华扒着蒋锡的酒杯直看,被蒋锡用筷子蘸了一滴抹在舌头上,辣得直伸小舌头。
倒是旁边屏风里头那锦衣男子一行人要了一壶又一壶,白鹿开始还痛快地斟酒,到后来便连连劝阻,连含章的声音也提高了些,但锦衣男子不知是不是有了几分醉意,并不肯听。
蒋锡出门之前就问过客栈伙计,知道这甘棠湖落日也算一景,一家人虽酒足饭饱,却也不急着起身离开,只饮着茶等看落日。
眼见红日西斜,在湖面铺上一层红锦,果然如同画卷。蒋锡刚笑道:“可惜没个会画的,不然若画下来也是幅好画——”话犹未了,忽听屏风里砰地一声有椅子翻倒之声,接着白鹿惊声叫道:“老爷,老爷你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脚上有些不自在。”锦衣男子语声有些勉强,似乎想起身走几步,却脚下不稳。虽有那小厮急着过来搀扶,仍旧撞在屏风上。这酒家所用的是纸屏,其底座不过是竹制,只图轻便,哪里经得住人撞,顿时歪过一边,将屏风里头众人都显露了出来。
蒋家人离得最近,自然都转头去看,只见锦衣男子由人扶着,面有痛苦之色。含章跪在他脚下,双手虚按在他膝上,想碰又不敢碰的样子,口中道:“老爷,可是腿又疼痛起来了?”
白鹿扶着锦衣男子,急道:“我就说不该来这湖边的,可不是受了湿气又犯了病?吴钩,快去叫车,再请个郎中来做艾灸。”
吴钩答应一声,就要往外走,可他刚一松手,锦衣男子才稍稍动了动脚步,就站立不稳要向一边趔趄下去,幸好被含章伸开双臂,死死抱住了。
白鹿惊呼起来,锦衣男子跌坐在椅子上,却伸手去按住自己鞋尖,紧紧皱起了眉头。白鹿声音里都带了几分哭腔:“吴钩,快去啊!”
吴钩颇有些进退两难,蒋锡在一边看着,便道:“这位小兄弟,你去叫车,我来帮你把人扶出去。”
锦衣男人抬起头来,苦笑道:“多谢这位先生。我这风湿之症,唉——”
蒋锡上前将他架了起来,口中安慰道:“风湿之症虽是麻烦,但只要移居气候干燥之地,便可大大减轻,并不妨事的。”
桃华在旁边,看着锦衣男子似乎迈不开脚步,忽然问道:“这位先生,你此刻究竟是膝头发痛,还是双脚脚趾疼痛?”
锦衣男子额头渗出细汗,看了桃华一眼:“似乎是双足疼痛。”
“老爷不是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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