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奥斯卡的街头,汉尼拔-巴卡作为他的仆人,紧紧跟随在他的身边,林枫开始认真地考虑自己的未来。做一个纨绔子弟,他可以毫不犹豫,做一个欺男霸女的恶霸,在他所在的历史阶段,他没有任何罪恶感。但是,用各种手段获得军官士兵的效忠,再将他们送往战场,他知道自己还有些于心不忍。
林枫不无讽刺地想到,“没想到在我的内心深处,居然还有这样的良知?”
“少爷,有人叫你。”汉尼拔在一边提醒走神的林枫。
林枫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发现一个美女,确切地说百分之九十符合他的审美标准的美女,露出来的一节手臂光洁而滑腻,修长的脖颈,柔和白皙仿佛透明的脸庞,大而迷人的眼睛,长长的蒲扇蒲扇的长睑毛,身材虽然谈不上前凸后翘,但也称的上凹凸有致,尤其是纤细的腰肢,在她走过来的时候,摇曳的仿佛风中的柳树,柔韧而又不失娇媚。
林枫对于所谓的大波女人没有什么兴趣,东方人有东方人的审美观念,一定要自以为跟上时代潮流,追求欧美人的审美观念。东方审美观念里强调风雅,而大波女人,永远只会激起男人的色心和征服的**,说到底,这样的女人是西方苦寒环境进化下的结果,人能跟熊比身材么?
前面的这个女人,无疑足以引起心底的怜爱和疼惜,甚至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心里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安详——这大概就是东方人心目中仙女的气质?
如果眼前的这个女人胸前波涛汹涌,此时此刻,林枫不介意砸出几千金币,或者干脆派一个百人队过来,将她“请”进自己的卧室,好好发泄一番,可面对这个女人,他却兴不起强行霸占的念头来。他忽然想起前世的一句话,“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林枫觉得,这句话根本就是那些风骚女人为自己开脱的一面之辞,男人真正的爱情来临时,绝对不会是首先想到将对方扒光,让男人在第一时间兴起这个念头的女人,往往在男人的眼里,不过是个可以征服,可以发泄,也可以炫耀的工具而已。
男人的爱情,其实比女人更纯洁,帕拉图式的爱情就是这么说的,而科学家早就证明了的,男人潜意识的雄性特征是力量,男人比女人更能耐得住寂寞;社会调查也证明和尚总比尼姑多。
权势让林枫对西班牙的几乎所有女人唾手可得,也让林枫对于女人的兴趣越来越低,因为他能得到的乐趣和刺激越来越少。这一切,让林枫对于女人几乎已经没有了兴趣,他离不开女人,这是生活和心理的惯性,就像烟瘾,他换床伴的频率越来越快,记住的女人却越来越少。
但是很明显,前面的这个女人的气质让他倾倒,虽然还不至于一见钟情。
领着这个美丽的女人,林枫随意走进就近的酒馆。
这个时代,能够提供贵族们享乐交际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庭院,剧院,角斗场,猎场,神庙,这也是为什么,能够为贵族服务的**不叫**,叫交际花,因为她们能够认识自己“客户”的地方,也仅至于贵族在家举办的舞会,或者在剧院竞技场里。
林枫与这个陌生的女人一起走进酒馆的时候,他们一身贵族的打扮引起了一片惊呼,酒馆是些平民,佣兵,冒险者之类的人呆的地方,即使是最低等的勋爵,也会自持身份,不会光顾这样的酒馆。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鸿沟,加上李世民亲自设定的一百零八个无法理解衍生仿制的贵族纹章,让帝国的贵族非常稀少,如果不是在军中,几乎很难见到贵族的踪影。
很是配合的,酒馆里所有的人都躬身退了出去,就是那个老板也不例外,只是留下了他特地叫出来的女儿在一旁伺候,酒馆老板认为,原来的酒吧女郎明显是不适合打搅两位尊贵的客人的。
“你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你完成了你父亲没有完成的事业。”女人说。
“或许,你首先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林枫从来与人说话就是用“你”,那个敬语代词,在二十一世纪大致上是已经被淘汰的,这直接影响到林枫对所有人说话都只用一个相同的代词。
“我的名字?露希娜-马克林。”露希娜在回答自己的名字时有点犹豫。
“马克林?马克林家族?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前领主家的人?”林枫反应过来。
“嗯,是的。我的父亲,朗图卢斯-马克林就在你的帐下服役。”
“那么,你找我有事情吗?不会仅仅是想赞美我一番吧。”林枫语带讥诮地说,他已经猜到了露希娜的意图,在心里面鄙视了一把,她带给她的良好形象崩塌了。
“我——”露希娜眉头颤动,似乎也说不出什么来,但最后她还是说了,“我的父亲希望,你能够允许我们马克林家族重掌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毕竟,这里曾经是我们家族的领地。”
露希娜说完,神情紧张地看着林枫。
“据我所知,不论是世袭贵族还是听封贵族,其领地所有权都是属于帝国的,贵族领主只是代帝国管理领地上的大小事务。每一代领主去世,新的领主将由帝国皇帝决定,而不是原来领主的继承人——如果我没有记错,前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的领主已经战死了,你的父亲,法律上是不能继承领主之位的。”
“可是,马克林家族已经连续三代担任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的领主了!而且,根据继承法,我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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