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中,吕雉,的确是爱易小川太深,甚至,她被迫嫁给了刘邦多年,都是留着那件被拆掉金丝的金丝羽衣。
所谓爱之深,恨之切,若是当初易小川能够说哪怕是一句好话,吕雉,也不会那般……
原著中的易小川,在不经意之间闯入了吕雉的心房,后来,却又是对她冷眼相待,那种态度,对于她的伤害,实在是太深。
即便如此,吕雉还是一直深爱着易小川,直到最终,被逼无奈,她才嫁给了刘邦。
不过,哪怕是现在,有着叶凌霄的介入,易小川依然不会爱上吕雉。
吕雉注定无缘易小川。
叶凌霄也不明白,吕雉为何还会喜欢上易小川。
毕竟易小川这次什么都没做呀,难道这就是缘分?不,应该是命运在作弄。
在行进了许久之后,一处荒地之中,吕公摆了一个小小的桌案,邀请叶凌霄和易小川小饮几杯。
叶凌霄和易小川都未推辞,便是坐了下来。
“满上满上。”
那个丫鬟很是恭敬的帮叶凌霄和易小川斟着酒,尤其是看到叶凌霄时,小脸却是红扑扑的。
“多谢叶公子这次出手相救,老夫敬叶公子一杯。”
吕文首先端起酒杯,给叶凌霄敬酒。
“吕公客气了,我和吕素姑娘也算得上是朋友,既然你们遇到危险,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理,还是我敬吕公一杯。”
叶凌霄也端起酒杯回敬吕文。毕竟吕文也算得上是老者,敬老爱幼是美德。
当然,至于叶凌霄心中是和想法,外人不得而知。
这时,与叶凌霄喝完酒的吕文,又端起被丫鬟倒满酒的酒杯,对着易小川说道:“老夫同样多谢这位易公子,一路护卫,来,老夫敬易公子一杯。”
易小川端起了酒碗,笑着道:“呵呵,什么公子不公子,老伯,您叫我易小川就好,我可不是什么公子呀,您是长辈,应该是我敬您一杯才是呀。”
“哈哈,易公子真是能言善辩,既然如此,老夫就不客气了,来,我们同饮!”
说着,吕文端起了手中酒碗,将那酒水一饮而尽。
而易小川,也是将自己酒盏之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后方,吕素和吕雉姗姗而来,此时,吕素已是换上了一套蓝色丝裙,只是,那脸上的羞涩,却是挥之不去。
“爹爹,群主大人,易公子。”
吕素来到吕文,叶凌霄和易小川三人小桌前,问候了一声。
“吕素姑娘,你在这里,你就不用叫我群主,就叫我名字或者叶大哥,我今年十七,应该可以做大哥吧?哈哈!”
叶凌霄这是在调戏笑道。
听到叶凌霄的话,吕素羞涩更浓,但还是弱弱叫了一声叶大哥。
“叶大哥你也可以称呼我为素素。”吕素说着,更加羞涩红着脸,低下头。
吕素这已经很大的突破她那性格了。
“群主?”
这时,易小川有着疑惑,他可是现代人,而且2010年虽然没有微信,可有qq群呢,对于群也不陌生。
“也没什么,就是我本尊创建了一个诸天聊天群,而吕素姑娘就是其中成员之一。”
“诸天聊天群?”
虽然易小川疑惑什么是诸天聊天群,可叶凌霄没有多说,因为吕雉也过来了。
“爹爹!”
吕雉走了出来,此刻的她,穿着原著中的那件金丝羽衣。
雅步之间柔美飘逸,盈盈婀娜。
肤若凝脂,眸若秋水,红*唇润泽,贝*齿如玉,一抹自然带着羞色腮红仿若点绛朱唇一般,那轻微摇摆的柳腰更是一手盈握。
金丝羽衣之上的淡淡光泽,更是彷如神辉流转,让人有种昏昏醉去的冲动。
看着那金丝羽衣与吕雉,叶凌霄心中只能叹息。
可惜吕雉的初恋感情用错了对象。
说真的,吕雉这个女子,还是非常拥有气运之人,要知道,她原本可是会成为汉朝第一位皇后的。
如此女子,不培养是不是可惜了?
叶凌霄又有了一个想法,他打算等回到沛县后,也给吕雉一个金手指,让她自己成长起来。
不知道拥有金手指的吕雉,以后会成为何等人物呢?
其实,就算叶凌霄不给吕雉金手指,但吕素拥有金手指的她,也会将吕文和吕雉强大起来吧。
毕竟善良的吕素不会让家人老死。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何况还是吕素的父亲和姐姐。
金丝羽衫,可是吕雉的宝物,这上面的图案,可都是她亲手用金丝绣了整整一年才绣成的,原本吕雉准备要等到出嫁的时候,再穿它的。
可是,如今,吕雉就穿上了。
想来,吕雉对于易小川的重视。
吕雉走上前来,强装自然的说道:“爹爹,我见你们几位,在这里喝酒如此之闷,要不,由小女给大家小舞一曲,以助酒兴,怎么样?”
“哎呀,如此甚好!”吕公很是高兴地说道。
吕雉轻轻点了点头,便是轻舞了起来。
那舞姿轻盈优美,就连叶凌霄也不得不鼓掌表示她的舞蹈跳得很美。
“叶大哥,你喜欢看跳舞吗?要不我也跳一支。”
吕素就坐在父亲吕文的身旁,而正好在叶凌霄的对面。
“我对舞蹈也不是很了解,不过,吕雉姑娘这舞蹈的确很优美,不过感觉缺少了曲调呢!”
说着,叶凌霄拿出一个小音响,一曲古典中国风的曲调瞬间想起。
这首歌,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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