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狼王
集市上很热闹,那些货物。并不像小茹想象中的一般,只有野物皮毛,街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摊子,因为东北来了规模很大的马队,这里最多的当然是各类毛皮药材,但是,也有着不少卖布料的,卖瓷器的,卖珠宝饰的……
此起彼伏的嘈杂声吵醒了福儿,小茹也探出头去,走马观花地扫视着这些小摊子,看到金银玉器,翡翠珠宝,不由笑了笑:“咱们老家那边儿就是这种石头多,缅甸国传来的翡翠原石,随便切切就能出不少好翡翠……可是,在这儿却贵的要命。”
小茹叹了口气,当初和婆婆离家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弄点儿好翡翠呢,那会儿天造**频繁,可没人把翡翠什么的放在心上。不过转头一想,那时候只顾着想尽办法吃饱肚子了,哪还想得到别的……
楼易到没觉得集市上这些劣质珠宝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不在意地耸耸肩道:“因为路费贵嘛,想把东西从云南运过来,路上的花费,就不是一般商家能支撑的,贵点儿也应该……看见了没,那就是我说的马队,大当家姓路,听说很有些手段,来这儿贩卖的也都是好东西。”
小茹闻声望去,果然见到集市东边儿,围绕的人群最密集,不时有接连不断的吆喝声,隐隐地传出来,小茹的视力还不错,隔着老远,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站在高台上,腰里缠着一条皮裙子,肩膀上背着长弓,足足有一米八高的大汉。
这个大汉年纪看不大出来,因为胡子太多,把他整张脸都掩盖了,不过,恐怕不会太老,声音里还带着点儿稚气。但是,他年纪可能不大,力气却不小,双手举起来,露出肌肉匀称的古铜色的手臂,撑开一张雪白的狼皮,整张狼皮完完整整,一丝裂痕都没有,看得小茹这个皮子多得要毛的女人,都忍不住心里一动。
楼易让江天停下车,给自家媳妇整理好斗笠,才下车走过去,那个大汉爽朗的声音也渐渐入耳——“就是这张,长白山狼王的皮子,那家伙狡猾得很啊,我们马队里最好的三个猎手,追了它两年多,后来趁着狼后声仔儿,它不肯跑远,这才把它逮住了……”
说着,那大汉又拎出一张皮子。也举起来展示,这张皮子也是雪白的,只在脖子的地方,有一圈儿黑色的毛,看起来比上一张小一些,可是,依旧是质量上等,“看见没,这是狼后的皮子,狼王死了之后,狼后竟然咬死了它下的崽子,然后跟我们队里的老猎人恶狠狠地干了一架,伤了好几个人,最后还是我们当家亲自把它给制服的……”
大汉别看长得粗俗,一张嘴却很能说,噼里啪啦地说了这一通故事,真把周围的客人们都给唬住了,哪怕一开始没什么兴趣的,都驻足停步,留心起来。
看着高台上让人品头论足的狼皮,小茹心里叹了口气,哪怕曾经是狼王,要是死了,它的价值,也只是被制作成*人类的一件儿皮袄,或者一张毯子,褥子。当然,小茹对野物尸体的利用,一向比其他人都高得多。真算得上剥皮剔骨抽筋,所有有用的都逃不过她的手心儿,对于狼也是一样,狼吃人,人逮狼,很正常的事儿,不过,听了眼前大汉说得故事,小茹也和其他普通的女性一般,心生感触。
她以前对狼这种生物算不上了解,当初在现代的时候,除了动物园里已经驯化了的狼外,根本没瞅见过那类凶猛动物,只觉得那大概是一种狡猾凶狠的野兽,最直观的形象代表,就是童话故事《小红帽》里的狼外婆,到了这边儿以后,和婆婆被迫四处闯荡,经常露宿荒郊野岭,到是对狼开始了解起来。
直到遇上了大老青,小茹才知道,人类把‘狼心狗肺’作为贬义词,实在很不对。狼有一种很好的品质,就是忠诚,越有灵性在狼群里地位越高的狼,越是忠诚,它们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有时候甚至愿意用生命去报答,他们也不像其他的动物一般,在*的季节,随便寻找配偶,尤其是有灵性的狼王,每一只具有灵性的狼王一生只有一个狼后。而狼王死去,它的狼后也会殉葬……
不知道大老青现在找没找到自己的狼后?狼王寻找配偶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茹微微一笑,听了这个故事,看到这两张皮子,她忍不住思念起在青山上相处许久的狼王来。
“小茹,你想要?”
楼易见自家媳妇看那皮子看得挪不开眼,不由挑挑眉,乐了,“呵呵,那我买下来给你。”
小茹一怔,眨眨眼,听见周围已经有人喊出一百三十两高价儿了,连忙摇头,“不用,不用,咱们家不缺皮子,我就是看看罢了。”她虽然心有感慨,可没打算为了自己的一点儿莫名其妙的情绪随便浪费钱财,银子,那是辛苦挣来的,哪能乱花!
楼易却一耸肩,笑道:“咱们家里又不缺钱,那么省干什么……老板,二百两,卖给我算了。”
他一开口,周围一片静默,这只是集市而已,没什么二百五故意跑这种地方来显摆,二百两,够普通人家一家生活好几年的,哪能为了两张狼皮就随便乱出,于是,两张皮子,一狼王一狼后,乖乖到了小茹的手里。
看着扔进车厢的东西,小茹哭笑不得,“相公。咱们家的皮子多得用不完,你……”不过,算了,自家相公想要用物质手段显示一下他的关爱,再说,都已经买下,小茹又何必让他不痛快,“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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