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声音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是因为他们曾经是夫妻,陌生是因为他们已经三年没见。
看着舞台下方正对面的沈家豪,欧阳文熙用牙齿紧紧咬着嘴唇,由于太过用力,唇瓣都被咬出血来,但她似乎都感觉不到疼。而她身体也已经开始极具颤抖,眼泪控制不住的往下流。
她再也支撑不住了,崩溃的从舞台上跑了下来。
来到沈家豪面前。
也停在了沈家豪面前。
这一刻,万懒俱寂。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们两的身上。
没有人想过,在堂堂南海市首富宇文家族太子爷的婚礼上,竟然有人要抢婚。
关键是,这人也不咋地。
衣衫褴褛,破败不堪。
像个乞丐。
和宇文洪都相比,简直是天与地的差距。
就算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都会选择宇文洪都。
“啪!”
果然,在众人的集聚的目光下。
欧阳文熙给了沈家豪一个清脆的耳光。
“果然啊,女人呐终究是女人,真现实!”
“傻子,真是个傻子,竟然不知道躲。”
“这样的人来抢婚,简直就是抢了个寂寞。”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众人开怀大笑。
然而下一刻,在众人开怀大笑的时候。
欧阳文熙突然拥入沈家豪怀中,紧紧的将沈家豪抱着,并狠狠地咬着沈家豪的肩膀,泪水湿透沈家豪肩膀上的衣衫:“混蛋,这三年你到底去哪里了?我好想你啊!”
听到好想你啊!这几个字,沈家豪立刻将欧阳文熙紧紧的抱住,再也不想分开。
与此同时,沈家豪心头的防备与不安放下,肩上的疼痛传来,沈家豪感受到的不是疼,而是幸福。
因为,她没有因为他的穷困潦倒而不认他。
因为她还爱他。
世间的一切财富和这一刻的拥抱比起来,都不值一提。
因为他也爱她,很爱很爱。
任世间有千万种风情,他只对她情有独钟。
从大一那天晚自习,他得肾结石,疼痛要死,她主动陪他去看病的时候,他就彻底爱上了她。
那晚她给他买的那瓶矿泉水,现在还保留在他水宫卧室的床头边上,一直舍不得喝。
但那时,他对她的爱,不敢说出口。
因为她是最璀璨最耀眼的明星,而他只是默默无闻的同学甲。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深渊。
后来,她病重,无药可医,欧阳正旬招女婿给她冲喜,他是主动上门的。
那时,他想,只要能让她的病好起来,以他的命换她命,又何妨!
只是,后来…
在沈家豪和欧阳文熙拥抱在一起的时候,宇文洪都也走了过来,眼神中满是不屑:“哪里来的臭要饭的,这么不开眼,敢在我的婚礼上闹事,活的不耐烦了是吧?”
沈家豪冷眼看着宇文洪都,眼睛里没有一丝感情:“有我在,没有人能强迫她做任何她不愿意的事。”
语气里有种另人毋庸置疑的气势。
有我在,没有人能强迫她做任何她不愿意的事。听到这句话,欧阳文熙泪水在眼眶里再次翻涌,决堤,一发不可止…
这三年,她独自承受的太多,现在那些压抑的情绪都随着泪水彻底释放了出来,反倒好受了许多。
她知道刚才沈家豪说的只是大话,但这一刻她真的很需要他。
“哈哈哈哈!”宇文洪都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放浪形骸的笑了,他一边大笑,一般摇晃着身子,并用手指指着沈家豪:“你是谁啊,怎么就有你在,就没人能强迫她做任何事,疯了吧,神经病,臭乞丐,吃饱了撑着?今天我结婚,我高兴,不跟你计较,阿彪,拿几个肉包子,给这个臭乞丐,让他到外面去吃,省的碍大家的眼…阿彪…阿彪…死哪去了?”
宇文洪都一连叫了几声阿彪,阿彪这才佝偻着身子跑了过来,手捂着肚子,嘴角还挂着未抹干净的血迹,他并没拿来包子,而是在宇文洪都耳边低声私语,告诉宇文洪都,他被人打了,不仅他被打了,门口看门的保安都被打了,而打他们的人,就是宇文洪都口中的臭乞丐。
宇文洪都很狂很浪很风骚很变态,但却不是个傻子,一下子放在门口几十个保安,让宇文洪都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这个臭乞丐,他走上前,眼神凶狠的看着沈家豪:“你是谁,到底想干什么?”
“我是她老公,我要带她走…”沈家豪平淡的说道,今天他来就为了文熙,既然文熙还爱他,那么,他可以放下仇恨,放下杀戮,因为,除了文熙,其他的都不重要。
人群中,有人认出沈家豪就是三年前欧阳正旭的上门女婿。
只是他们不明白,这个上门女婿,混成这样,怎么还有脸过来抢亲啊!
真是脑子秀逗了。
逞什么能?
宇文家族可不是他能惹的,宇文洪都更不是他能消遣的。
等死吧!
臭乞丐。
欧阳正旬和上官蓝燕也认出人群当中的乞丐是沈家豪,表情相当惊恐,暗道:他不是死了吗?
欧阳文烨更是吓出一身冷汗,不愿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人死竟然能复生。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前夫哥啊…我呸,原来是沈家豪你这个废物啊!我可听我岳父岳母说,你们俩以前都没打过结婚证,文熙也没让你碰过她的身子,三年前,你也是被我岳父岳母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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