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一早,衙门里的治安员、保安队员就在建设部“助理工程师”,土木施工员齐小白的带领下,在东门兵营校场搭建审判台。人多好办事,不到两个小时,一个木质结构的,十公尺长,五公尺宽,高一公尺的木台就搭好了。木台上方的横额上用白布写着“公判暨夏季严打行动誓师大会”,台子中央放着一个长木桌,上面盖着红布,除了一个座式话筒再没有别的东西。
巳时初,也就是上午九点多钟,就有三三两两的百姓来到校场,好奇的打量着来回忙碌的“短毛”。短毛是城里的百姓给幸存者们取的绰号,简单而又直观,刚好和太平军的“长毛”相映成趣。这里虽然是县城,但一年到头的娱乐活动也少得可怜,所以就算了审案也有很多人来围观。原本以为经过前天街上的流血事件,城里的百姓不会有多少人来参加公判大会,结果大家都低估了百姓们看热闹的热情。等到了午时初,也就是十一点钟的时候,小校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十一点半,保安队在人群中清开了一条道路,光复军的士兵押着今天的主角向会场走来。最前面的就是今天的领衔主演、拐卖集团的首脑、中年妇女——席洪氏。据席洪氏交代,她是广州花县人,现年三十多岁,与太平天国那位天王是五服以外的亲戚。她之所以交代自己“匪属”的身份,打的是和幸存者们攀交情的主意,太平天国与清廷是敌人,光复军与清廷也是敌人,席洪氏也明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道理,所以希望幸存者看在大家都是“革命同志”的份上,放她一马。当然,她的愿望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此时的她神情委顿,蓬头垢面,脸色苍白,全身五花大绑,由两名士兵从两边挟住近乎拖着在走。胸前挂着一块二尺八长的白纸牌,用毛笔写有两行字,上面一行是“拐卖人口罪”五个字,字体稍小;下面三个海碗大的字是她的姓名,字上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席洪氏这两天并没受到什么虐待,一日三餐也是白米时蔬加咸鱼,这让她觉得光复军并不会难为她,不然也不会好吃好喝的招待她,多半是看在洪天王的面子上要结个善缘。
但就在昨天晚上她的美梦被打破了,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大姑娘在牢房外,隔着铁栏杆对她进行了宣判。“根据《广东解放区刑法暂行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现对你作出以下判决:疑犯席洪氏伙同他人以迷yao等手段绑架拐带妇女,情节恶劣,证据确凿,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很有气势的说完上面这番话,夏愚思用冷漠的眼光注视着面前这个中年妇女。做为一个现代人、一个文明人、一个女人,对人贩子这种罪行是深恶痛绝的。看着席洪氏面部表情一点点的崩溃,女法官隐隐有一丝快感。
席洪氏对这段话的前面部分听得一头雾水,但最后的死刑判决她听明白了。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她瞬间被击倒了,原本以为花点钱输通一下就能放出去,没想到等来的是这么一个结果。不得不说十九世纪的中国人不仅文盲多,法盲更多,在席洪氏的价值观里,拐人就和偷东西差不多,就算被抓住也就是关几个月的事,不知道就算按《大清例律》她也是难逃一死。
“大人饶命啊!大人开恩啊!看在天王的份上放过小妇人吧……”席洪氏仿佛被抽掉脊柱一般瘫坐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声哀告。“我是洪天王的堂妹呀!放过我天王会重赏你们的。我不想死呀!我给你们钱,我有很多钱……”求生的本能让席洪氏有些语无伦次,不管有用没用什么话都喊出来了。
女法官鄙夷的注视了一会儿丑态百出的中年妇女,然后就决然的转身离开了。陪同来宣判的马进冷笑一声,“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想想被你拐卖的那些女孩子,她们会同意放过你吗?还是下辈子做个好人吧!”说完跟在夏愚思身后也离开了,还有好几个犯人等着宣判呢。
这几个犯人现在也跟在后面。两个席洪氏的同伙也挂着“拐卖人口罪”的牌子,只是名字没有打红叉。他们的判决是无期徒刑,也就是“终身苦役,劳作至死”的书面说法;另外几个是光复军进城那天搞打砸抢烧的暴徒,已经进行了十多天的“劳动改造”。这次也被挂上“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的牌子押来陪绑。他们大多被判了二十到三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不过以这个年代人的身体素质,他们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出来的一天。
一干人犯被押到审判台前,面对观众一字排开,让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各个犯人的罪名。这种新奇的方式引起了大家浓厚的兴趣,对着今天这台戏的各位演员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一些识字的人开始充当义务宣传员,给身边不识字的人一一讲解。
到了十一点半,也就是午时一刻,公判大会正式开始了。马进大踏步的走到审判台中央,拿起话筒“喂,喂”的试了两下音。两边台柱上各有一个扩音喇叭,传出一阵剌耳的杂音。“安静!安静!现在开会了,请大家安静!”做为军管会的二号人物、主管民政的副主任,马进在这十来天里在城内东奔西走,对城内方方面面的情况都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走访了许多普通百姓的家庭,因此可以说是光复军中暴光率最高的一个人,城内的百姓有一多半都认识这位“小马首长”。一看到他上台,说话的声音就小了下来,等到那个奇怪的大喇叭里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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