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盐水温度合适了,林彻便让一个胆大心细的仆妇来给宁小七冲洗伤口,把可能存在的杂物都清理干净,洗完后用白叠布细细擦拭干净。
盐水因为比例和人体含量接近,冲在伤口上也没什么感觉,让宁小七神情很是放松。
洗干净后的伤口,没有再流更多新的血液出来了,应该没有伤到什么动脉血管,创口显得发白。
“宁蓝,把这个咬在嘴里,接下来很疼的,你也见过。”
林彻递给宁小七一团叠好的麻布,防止他待会因为疼痛咬到舌头。
宁小七却没接,“我不用,我受得了。”
一副铁胆英雄的神情,年轻人就是这样,觉得不够硬汉就是丢脸。
“哎呀,别逞强啊,好吧,随你,反正疼的是你,要是忍不住咬到舌头,那以后就成哑巴了,哈哈。”
林彻不怎么相信宁小七能忍住,不过看他坚持的样子也就随他了。
“要开始了,别乱动哦!”
林彻亲自端起装了酒精的碗,慢慢淋在伤口上。
“嘶……”
宁小七疼的直抽气,却硬是没喊也没乱动,呵呵,比关云长就差那么一点了。
一碗又一碗,珍贵的酒精就被林彻这种无比浪费的用法,干掉了一坛多,空气中的酒精浓度,让整个屋子的人都快醉倒。
“接下来得给你缝起来了,大娘,你的针线活怎么样?”林彻问那个给宁蓝冲洗伤口的仆妇。
仆妇直摇头,其实她针线还不错,那也只是缝过布匹,又没缝过肉,要下林彻要她缝的可这是活生生的人啊,她哪里敢。
“好吧,那只有我自己来了。”
林彻原本想再找一个针线最好的绣娘来的,但想想,估计也是不敢,就懒得费那时间去找了。
还有一个合适的人,就是白悦白郎中,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人身上试过手,而且一时半会赶不上,只好自己来了,其实内心还是有点跃跃欲试的。
林彻从酒精碗里捞出弯曲的长针和穿好的生丝线,开始在宁小七身上练习着针线活。
要说针线活,林彻前世也是干过的,不多就是,却没有缝过伤口,被缝的经历倒是有,那还是打了麻药的情况下,基本没啥感觉。
如今逮到机会,林彻便拿着宁小七当小白鼠,体验一把外科医生的角色。
林彻也不懂什么分组织层缝合,就只是大致的选一个深度,把针勾进去,拉出来,打个活结把伤口两边拉合起来,再打个死结,粗糙得让人不忍直视。
然后剪断丝线,接着下一针,就这样隔着一指宽缝一针,缝了十几二十针。
缝好的样子,仿佛就像宁小七肚子上趴着一条巨型蜈蚣。
呵呵,那模样已经可以想象以后的伤疤会有多丑陋狰狞了。
整个过程中,宁小七喘着粗气,疼得直冒冷汗,头发都被汗水浸透了,却愣是没有喊出声来,最多就是咬着牙哼哼两声。
林彻看着缝好的伤口,不但毫无自知之明,反而得意洋洋一脸欣赏的样子,对自己的手艺感到很是满意,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外科医生天赋的,前世怎么就没有想到去学医呢。
呵,真实情况是,幸亏他没学医,不然以当时的医患关系,他这技术敢拿出来,一定早就被患者打死了,那就没机会穿越了。
就眼下这成果,将来宁小七的媳妇,洞房之夜怕是得吓坏不可,一定少不得要埋怨林彻的。
就这针线手艺,哪家女儿要是缝成这样,一定是找不到婆家的。
先前那郎中一直在边上没走,这时晃晃吸多了酒精的脑袋,擦擦眼睛,才确定自己不是醉眼昏花了,郎君确实在缝人,缝得虽然丑,但是效果是可以预见的。
“阿郎,这个给人缝线,《巢氏病源》中倒是有提起过,在下却没有见过有人施行这样的方法,不知阿郎是从何学得?还有,为何要用盐水和烈酒冲洗伤口。”
郎中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眼前这场景让从医三十多年的他大开眼界。
“额,那什么病源有说过缝合?我还以为这是西方人发明的呢,我倒不是从哪里学的,我前阵子在庄子上阉割小猪,看到伤口就想试试能不能缝起来,后来看效果还不错,这不没办法嘛,只好拿来试试,小猪可以缝,那人也应该没问题吧。至于盐水和酒精,哦,就是你说的烈酒,是这样的……”
然后林彻又详细对郎中解释了一下,多几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对他只有好处,便比较多耐心。
“恩,庄上有个叫白悦的郎中,最近在研究这个,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找他谈谈,现在你给宁蓝上药吧,记得接触伤口的东西一律要沸水煮过,或者用酒精擦洗过。”
林彻也说不来太多,只能把前世的自己知道的一些医学常识告诉他们,至于怎么证明病菌的存在,那就只能等烧出透明玻璃后再说了,恩?或者,可以找水晶试试,以后再说吧。
郎中给宁小七伤口涂上了金疮药,然后用煮过蒸干的细麻布给包扎好,然后开了一些补血养气的方子便先下去了。
临走还跟林彻要了一小罐酒精,一包雪盐,还把那针线也要走了,应该是要去回味一下今天的见识,对这方面探究一下吧。
宁小七不愧是条硬汉,被林彻又是泡酒精,又是在身上戳洞拉线的,硬是忍住一声没吭,脸上也没显出痛苦的表情。
如不是满头黄豆大的汗珠和握得发白的指节,林彻都要以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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