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街,同春堂。
“这个方子拿去,药要按时煎服,下一个......”楼不凡笔走龙蛇,将迅速写就的方子随手一递,浑厚的声音就开始叫道。
“楼先生——”
“坐吧!什么症状?”楼不凡连眼皮都没抬。
“相思症。”
“什么?相......”楼不凡快要合上的眼皮瞬间打开,眼前站着一对十五六岁的璧人,男的容颜清秀,女的貌胜天仙。“你是杨......”
“杨牧云,无心庵幸得先生妙手搭救,鄙人一时不敢或忘。”杨牧云笑道。
“对,老夫想起来了,你是锦衣卫的杨大人,这位......”楼不凡指节微敲额头,“可是南都花魁紫......”刚想说下一个字,但见紫苏如云的秀发挽成一高髻,上面插着金步摇,一副大户人家少妇的打扮,下面的话就咽了回去,眼光转向杨牧云:“现在该是叫杨夫人了吧?”
紫苏脸上微微一红。
“不错,正是拙荆。”杨牧云说着坐了下来。
“那就恭喜两位了,杨大人,你此次不会是专门来找小老儿叙旧的吧?”楼不凡见他精神焕发,面色红润,不像身上有疾的样子,不由心下嘀咕。
“楼先生,我夫君他前一段时间在外办差,不小心后背中了箭伤,养了一段时间昨晚伤口复又崩裂,还请楼先生好好诊治一下。”
“噢?外面人多眼杂,袒衣甚不方便,还请贤伉俪随同老夫到里间来。”楼不凡说着站起身来。
回春堂后面的一间静室里。
楼不凡仔细的看了杨牧云的伤处后,捻须沉吟了一下,对紫苏说道:“杨夫人放心,杨大人是皮外伤,未伤及内器,只要好好将养,是没有大碍的。”说罢看了一下他们,眼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笑意,清了清嗓子:“这个......嗯......年轻人新婚燕尔,但房事也应有所节制,杨大人的伤需要静养,在伤好之前这段时间,杨夫人还是不宜对他进行过多叨扰......”
“啊?”两个人听了脸羞得跟个大红布一般。
“这楼先生,怎么说这样的话?真是羞死人了?人家哪里跟他有......有过什么?”紫苏虽是少妇打扮,但其实还是一个处子,听了这话羞不可抑。
“这可真是冤枉,”杨牧云直叫屈:“我和她是夫妻不假,虽然也在一起同床共枕,可是什么都没做呀!这顶帽子扣下来,我岂不冤枉死。”可事关男人尊严,这话又不能说出来,只能一脸尴尬地呆在那里。
楼不凡没工夫搭理两人心潮澎湃,执笔在一张宣纸上刷刷写了一堆蝇头小楷,递给紫苏:“杨夫人,药分两副,一副外敷,一副内服,上面我已写明使用方法和次数,另外,老夫的话一定要切记......”
紫苏红着脸接过药方,瞪了杨牧云一眼,娇叱一声:“还不快走,跟我抓药去。”
“你先去吧,我还有事要跟楼先生讨教一下。”杨牧云不敢看向她。
“有什么事不能当着我面说?”
“这是关于男人的事,女人不方便听。”杨牧云凑到她跟前在她耳边低声道。
紫苏狠狠剜了他一眼,在他腰间重重地拧了一把,头也不回地像一朵云一样飘了出去。
“你——”杨牧云赶紧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看着这对小夫妻打情骂俏,楼不凡尴尬地笑了笑,将目光转向一边。
“楼先生——”杨牧云干咳了一下,“我有些东西想请你看一下。”说着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打开,露出里面圆圆的,白白的虫子来。
楼不凡低头看去,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捻着胡须半晌不语。
“楼先生,你见过此物么?”杨牧云问道。
“尸虫,这应该是西南蛮荒之地的尸虫。”楼不凡捻须说道。
“楼先生了解这些尸虫?”杨牧云惊讶地问。
楼不凡点点头,开始侃侃而谈:
“我们楼家是医学世家,想当年太祖皇帝派军征讨云南时,我的祖父楼英就随军当了一名军医。云南乃蛮荒烟瘴之地,毒虫毒兽甚多,我祖父在那里一呆数年,见到过很多在中原见不到的稀奇古怪东西,其中之一就是这尸虫。此物喜寄生于人尸之内,终年见不得阳光,月明之时极为活跃。”
“那它会寄生于活人人体之内,从而将人致死么?”杨牧云问道。
“寻常尸虫不能,但虫王可以。”
“虫王?”
“对,虫王跟你拿的这些寻常尸虫不同,它的个头要大一些,身体呈暗金色,所有的尸虫都由虫王繁殖,一只虫王可以一次繁殖出成千上万的尸虫。虫王和这些尸虫呆在人体之内,可几天之内吸干人之精血,使人变成干尸,从而致人死亡。”
“那人死亡变成干尸后,可否能够行走?”
楼不凡捻须沉思了一下:“据说可以,我祖父就曾见过云南的部落巫师在月明之夜用骨笛吹奏乐曲让尸虫控制尸体自如行走,但这并不长久,天明之前尸体就会重新仆倒在地。到那时多数尸虫都会死亡,但虫王不会。在这个时候,操控尸虫的巫师就会用骨笛吹奏一种乐曲,将虫王从人体内召唤出来,并将之收走。”
“那巫师养这尸虫做什么呢?”
“据我祖父讲跟一种宗教仪式有关,在云南当地部落,人们都相信巫师是神灵派到人间的使者,巫师将尸虫送入人体,是要尸虫将人的灵魂收走并带入天堂。但也有一种说法,就是巫师将虫王所吸人之精血用来入药,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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