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地盘容不下自己,陶修只能到别人的地盘上去。
隔壁的小镇叫做大良镇,小时候周航予经常骑着自行车搭着陶修去玩,所以陶修还记得一些路,最重要的是记得有一间回收手机的店铺,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因为是小镇上唯一的一间手机店,所以生意一直很好。
陶修找到那间店,把自己身上唯一稍微值钱的手机卖掉了,手机只要用过就会立马贬值,更何况陶修用的也不是什么牌子机,只是一些杂牌的,所以最后只卖了几十块钱。
陶修点了点头,拿着钱去买了一碗牛腩粉吃。
“修,我找到了一家很好吃的牛腩粉店,就在隔壁的大良镇,我今晚带你去吃夜宵。”
陶修抬头,仿佛看见周航予坐在自己的对面,正笑呵呵地看着自己。
陶修又多点了一份牛腩粉,推到自己的对面,拆了一双一次性筷子摆放在瓷碗上,如果周航予也一起到大良镇来,一定会嚷嚷着“来一碗牛腩粉”。
其实陶修并没有什么胃口,他只是单纯地不想饿死。
将自己眼前的牛腩粉消灭干净后,陶修怔怔地看着摆放在自己对面的牛腩粉,冷风中升起袅袅的白烟,粉随着时间越发越多,陶修将那碗粉拉到了自己的面前,低着头无声地继续吃。
填饱了肚子后,陶修便在大良镇的公园里睁眼等到了天亮,等到所有的店铺都开门了后,陶修漫无目的地到处乱逛,最后进了一间花店。
看了很久,陶修终于买下了木棉花树的种子,听店员介绍完种植的方法后,陶修给了钱,离开了大良镇。
回到了大榕树下,陶修挖了一个坑,将周航予的项链深埋在土里,将木棉花树的种子按照店员所说的步骤种了下去,就种在距离大榕树不到五米的地方。
他无法去参加周航予的葬礼,这棵木棉花树是陶修想为周航予做的最后一件事,也让他自己留个念想,以后再回来的时候看到长大的木棉花树,看到环绕在枝头的点点红色木棉花,他会想起自己曾经那么深那么深地爱过、失去过。
沿路返回的时候听到邻居们讨论周航予的葬礼,陶修知道周航予今天应该被送去殡仪馆火化了,没有人会叫他去,如果他去,场面一定也会难看至极,他也不会去,亲眼目睹周航予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他来说会是一种怎样的煎熬,他不敢想。
陶修离开了老家巷子,第二次离开,没有人送,也没有人管。
没有母亲担心的眼神、弟弟不舍的目光、也没有周航予眷恋的拥抱。
什么都没有。
他甚至连坐车的钱都不够,只得选择打的士,到目的地再想办法给钱。
进了l市市区后,陶修只好报了丁乐家的地址,那时候丁乐的父母出国旅游了还没回来,只有丁乐一个人在家。
陶修见到丁乐后,让丁乐先帮自己给了车钱,然后朝他勉强一笑,“我会还你的,谢谢。”
“你怎么了?怎么这么憔悴?”丁乐一把扶住陶修差点儿倾倒的身体。
这是半年多来,第一个人关心地问他,怎么了。
然而,他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丁乐看着陶修难看的脸色,以及满身的伤痕,也不再多问,“先去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什么也别想,我家里有多余的睡衣,浴室在那边。”
“谢……”
“少废话!”丁乐将睡衣塞在陶修的怀里,将他推进了自家的浴室。
接下来的几天,陶修暂时住在丁乐家里,只是夜夜做噩梦,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如果丁乐不在家,陶修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周航予的离开令他的身心都遭受到很大的打击。
曾经的坚强仿佛被一剑刺穿,里面包裹着的懦弱显现了出来。
陶修的状态令丁乐很担心,一周后,陶修提出要离开,丁乐怎么也不敢放他走,因为丁乐隐约觉得,陶修一定经历了什么挫折!
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以陶修的性格,不至于如此悲观。
可不管丁乐怎么追问,陶修也不愿意多说一个字,丁乐彻底没辙,只好答应让他离开,但是要陶修答应他必须回到学校去住。
“我不读书了。”陶修摇头。
“不行。”丁乐板着脸。
“读不下去了。”
“必须读,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不读书,你能去干什么?”丁乐气恼地道。
“没有人希望我好,他们都希望我就这么死了……”陶修眼神空洞地看着旁边的沙发。
这日子一天一天的,太难熬了,周航予就是他的心结,他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原谅自己,活着,仿佛是在折磨自己。
可他又不能就这么死。
只能拼命糟蹋自己。
“怎么会?”丁乐摇头,伸手将此刻看起来格外脆弱的陶修抱在怀里。
丁乐记忆中的陶修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年轻,有着自己的骄傲和梦想,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哪怕身上总带着一股忧郁的味道,但那却是他独特的魅力。
交换学校开展的那场学识辩论会上,陶修用自己流利的英语辩得他们学校的代表哑口无言,那时候的他,是那么的自信飞扬,透明镜片下的那双眼睛,也总是闪着清澈的亮光。
低调却令人无法忽视,因为在学习上,陶修一直十分优秀。
丁乐本身也是同样优秀的人,所以他的目光只会停留在跟他同一类人的身上,所以,丁乐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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