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我、林柯、江莱悦和沈琳四个人都喝了些酒,可谁都没有醉,不知道是寒风吹得我们提神,还是我们都并不愿意大醉一场,可能彼此都知道,一旦酒醒了之后,还要面对痛苦的现实,这种落差太难受,便放弃了买醉的想法。
吃饭的过程中,我一直以为林柯会一时兴起,拿起吉他吼上几嗓子,可他并没有,也许他已经找到了唱歌之外的发泄方式。
犹记得从前和沈琳吃饭的时候,她总是喜欢嘻嘻哈哈的疯闹,时不时的来几句人来疯的rap,虽然弄得我们都不好意思,纷纷埋下头,可也都笑着感叹青春无敌便算了,而现在的她,终究随着年龄的增长丢失了很多东西,我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去打量着她,她至始至终都显得很安静,我却在这种安静里看到了生活的艰辛,这种艰辛和物质无关,是她的心态,已经被生活渐渐抹去了青春和无畏的色彩。
沈琳向烧烤摊那缭绕的烟雾看了看,面色有些恍惚,许久才低声对我说道:“余航,除了青旅,你还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
“目前没有。”
“我想回大学看看,然后完成一些没完成的事情。”
我没有追问下去,心中隐隐有一些明白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番话,可是又不能肯定。
在我的沉默中,沈琳很少有的主动对我说道:“算了,不聊这沉重的话题了,我再去给大家唱首歌,然后我就得回去了。”
说完,沈琳抱着吉他在临时搭建的小舞台上唱着歌,林柯和江莱悦选择了一个比较好的听歌位置,坐在一个角落里,林柯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而江莱悦目光有些涣散的看着对面的老旧房子,说是听歌,可都在歌声中各怀心事。
我来到他们身边,拍了拍林柯的肩膀,示意他给我让点位置,随后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林柯扔给我一支烟,关切的问道:“我看这姑娘情绪有些不大对劲,长此以往下去肯定不行,你们既然是同学,你该想个办法帮帮他。”
江莱悦回过神,也殷切的看着我。
我将烟点燃,重重吸了一口带着失落说道:“暂时还没有想到什么方法……不过,我会继续想办法的。”
林柯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
夜渐渐深了,沈琳在我们之前离开,她背着吉他,依旧洒脱的和我们挥了挥手,然后往巷子的尽头走去,在我的记忆中,她一直是以这样的姿势和我告别,记忆中的她基本都是夏天时候的模样,扎着一个丸子头,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和尽显身材的铅笔裤,永远穿着匡威帆布鞋,从前我说她不摇滚,如今想来,这身打扮和她的暴脾气截然相反,倒让我在她的身上见到一种很少有的淑女气质。
江莱悦与我一起目送着沈琳离开,没有在言语,以一个相当矫情的姿势在我的身边坐下,又学着我双手支撑着下巴。
我们的四周越来越安静,好似被夜幕隔离在这偌大的城市之外,一阵夜风吹拂过,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安宁,而我终于体会到林柯带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寻找无所畏惧的安宁。
“好了,该回去了!”
林柯站起身提醒了一句,抢着在我之前去结了账,我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将近夜里十一点了,是该回去了。
分别手,林柯骑着自己的摩托车“突突突”的迅速消失在巷子的尽头,而我依旧悲催的卖力踩着自行车,感叹着机械交通工具的神奇。
路上,江莱悦没有再睡着,一边打着响指一边问我道:“余航,你喜欢哪个歌手?”
“这个歌手我倒是很少听。”
“从前你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当然不会去听,李志的歌,唱出了城市里所有的孤独。很少呐喊,最多是戏谑,像自言自语,唱了很多城市,南京、郑州、成都,也唱了很多条街道。居庙堂之高的人可能不会爱李志,处江湖之远的人也不会爱李志,只有沉浮在路上的人们,才知道,那是唱给无数个自己的歌。”
江莱悦好似并未介意我这么评价她,许久感叹道:“没人生下来就会用世俗的目光去看待这个世界,我们都在被后天的环境决定着,身不由己的生活着,如果让我选择,我又何尝不想让自己更平凡的去生活,没有名牌,没有高级的化妆品,即便每天被买不起奢侈品所困扰,但那至少有念想,有了一些追求总比轻而易举的得到好得多。”
“你这样的想法,依旧是站在一个ceo的角度去感叹人生,正因为你有了很多不平凡的见地,曾经在商业场上挥斥方遒,所以才会觉得平凡可贵,这就好比你在池塘里活得很好,泥鳅很丑但会说喜庆话,癞哈蟆很马虎但很有趣,田螺是个温柔的自闭症,小鲫鱼是你们共同的女神。有一天你听说,江河湖海,哪个都要更大,更好。你跳了出去,遇见了美丽的海豚,雄壮的白鲸,婀娜多姿的热带鱼,的确都是好的。就是偶尔,觉得世界很空,生活很咸……”
回到青旅后,江莱悦找我借了笔记本电脑,然后坐在院子里忙碌着,我生怕她着凉,拿了床毛毯来到了江莱悦的身边,此时的她,正手持着屏幕调到最暗的手机,以最微弱的亮光看着,而发丝却因为低头而遮住了她的眼角,这让她看上去有些朦胧。
我将毛毯披在她的肩上,感叹道:“不至于坐在这儿查资料吧,你这是在让入住的游客看看拼命三郎,然后躺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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