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倚天。”鹰王骑着一匹黑马,遥遥招呼:“别来无恙?”
程倚天想到了关键,冷冷一笑:“我自无恙,阁下如何呢?”
鹰王冷笑:“我当然也很好。”微吟,片刻后道:“隔了这么久,不知道你的武艺是不是又精进了呢?”轻轻挥手,黑风三十六骑全部离开马背。
司空长烈为首,楚风为辅,黑风剑阵铺陈而开。
蓬莱洲,地处东海域,岛上有近五十州。为了争夺土地,各州各盟时有混战。位于南方的南岐,原来是背山望水的一块福地。自打第六代城主白孤鸿海外游历回归,整顿军队后,连收服周边六座城,将南岐发展成为一个超级城邦,改名天都。
白孤鸿死后,其弟子白瀛楚接替了城主之位。为了扫平中南部时不时扰边的三大部落,白瀛楚创立了独一无二的黑风剑阵。
黑风剑阵的始创,其灵感还是源自于战场之上所用阵法,从一开始的两仪阵、四象阵,融白瀛楚所学所创轻功步法以及剑术于一体而演化与其中,不仅参与阵法的人步伐轻盈飘渺,剑招灵活多变,相互配合更做到了行云流水,且天衣无缝。因黑风剑阵一开始便用来两军对垒、战场上搏击,无论是小范围攻击,还是面对大规模敌人武斗,无论参加剑阵的人数是四个、八个、三十六个,还是成千上百不等,始终不是比武时切磋时的礼让功夫。
剑阵一出,便是拼命。
这也是昔日鹰王回答他人:“江湖人,遵守江湖规矩。”而黑风剑阵并不会遵守“单打独斗”这一江湖规矩的原因。
程倚天的软剑用得比数月前好太多。但是,到底好鼓架不住众人锤,三十六把配合亲密无间的长剑不断从四面八方袭来,程倚天将一把软剑使圆了,不为攻击,只为自保,那圈子也被逼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黑风剑阵几乎将他淹没。
云杉下马奔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
头顶鸟鸣声传来,鹰王饲养的一只叫“欢欢”的鹰,离弦之箭一样向她俯冲而来。鹰王驱马近前,手臂一长,把她捞到马上。欢欢铁钩一样的脚爪擦过视野,云杉屡屡见识这只鹰的凶悍,生死场上出来进去的,还是止不住一惊。
云杉从鹰王的马上跳下去,对鹰王说:“快让他们住手。”
“我的人,也敢打主意的,该死!”
云杉一听这话,大急。
鹰王的马总是拦住她的去路,加快步伐想赶在马头转换之前,欢欢又从天而降。站在鹰王垫着皮垫的肩头,缓缓双翅一展,尖声叫着,恐吓对方。
曾有很长时间生活在鹰王的威势下,明明可以突破,最终还是站住脚步。
剑阵那边,凡是人移过去的草地上,出现鲜血点点。好像红梅花突然出现在草地上一样,云杉禁不住叫起来:“倚天哥哥、倚天哥哥!”不顾一切从鹰王马头便奔过去。
便在这时,剑阵里面一股力量旋风般扑出来。
冲在前头,被这个力量带出来的,是楚风!
程倚天的软剑,乾劲到处,原本会抖直。而与三十六骑的任何一把剑碰,这把笔直的软剑都会莫名出现反方向的弯曲。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程倚天边打边想:这大概就是蓬莱阁一派内力的特点。蓬莱阁的内功自带吸力,力量还很不小。那么具备如此功夫又组成厉害剑阵的人,他们的行动应该自成一体。
寻到阵主,能将阵主从阵中剔除出去,这剑阵也就破了。
游斗圈太大,不易捕捉阵法运行的规律。另外草地上的血都是他的。因为,不让对方的剑刺中他,然后慢下来,他也很难从不断变化得人群中抓到他最终要找的人。
乾元混天功护体,刺破真气墙,又刺进他身体,那长剑的剑尖,入肉绝不会超过半分。
而就在这小小的变故中,程倚天找到机会!
软剑很随意从前方往后方一划,边划手掌便翻过来,变成平托之势,软剑往前一挥。这一下,招式不是重点,大幅度的动作裹挟的乾元真力非同小可。一股乾劲如同洪水猛兽呼啸而出,随之自带的阴柔坤劲好像一层软软的包裹,似的乾劲不会分散,指向为前,不偏不倚。
阵主不是司空长烈,是看似辅助的楚风。
楚风被程倚天一股真力硬生生冲出剑阵,鹰王也颇震动。鹰王飞身下马,楚风快速向他撞来后,鹰王伸手。手掌一沾楚风的衣裳便感到压力,鹰王不得不用飞快变招的方式,原地消减这股大力。楚风只平着转了一圈而已,等楚风安然落地,鹰王手臂往后猛地一挥,程倚天加诸在楚风身上、后来又转移过来的力量,以及他自己用以消解外力的力量,带起一阵风,吹拂起身后的披风。两股力在皮凤山相遇,宽大的披风被完全撑开来。
欢欢受到波及,展开翅膀飞上高空。
鹰王脚下未曾挪动一步,可是总是浮在高傲表面的一层说亲切挺亲切、想靠近又觉得疏离的笑容,终于抿去。
剑阵仍在,可是,鹰王的情绪影响到他人。金雕护卫司空长烈收起正要改换阵势的手势,长剑入鞘,奔至主子面前,跪倒请罪。
看着浑身上下沾满血迹的程倚天,鹰王倏地嘴角一条,招牌式应酬众人的笑意重新回来。
“有些本事——”他轻轻道,抬头望望天空,沉思完,平视程倚天:“我要去一个有趣的地方,有兴趣同行吗?”
云杉站在他们之间,不知道到底该帮他好,还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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