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事情,这会儿合适,想全部说给你听。”坐在程倚天对面的云杉下足了决心,目光中依然带着躲闪,可是,态度非常坚定。
为了平复动荡不安的情绪,她干脆站起来,往窗口走了几步,透过窗口瞧外面的景色,后背朝着程倚天,然后才打开话匣子:“我曾告诉过你我是一个孤儿,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小时候,只有云乔尹在我身边。他照顾我,名分上感情上都曾担得起‘义父’这个称谓。可是,到底和雷老爷子不一样,我长大后,他对我越来越奇怪……”
下面的话实在难以启齿,她努力了好久也没法亲口说出来。只是紧紧捏起拳头,并且身体因为那些剧烈颤抖。
程倚天不傻,很快回味过来,不禁万分愕然。
云杉深吸一口气,抬起手往脸颊上轻拭几下,尔后才说:“我十三岁那年,有一天天气不好,正在熟睡时,突然一声响雷把我惊醒。那时候我看到一张脸,离我很近,因为知道危险,所以还没完全清醒,我就拔出放在席子下的一把匕首随便刺了几下,然后拼命逃命。”
“逃出去后,外面下着大雨。又要摆脱追我的人,我搞得很狼狈。后来,就遇上了他。”
“白瀛楚,对,后来我才知道他叫这个名字,而那时,他和黑风三十六骑在一起,他们每个人都骑在马上,个个都好高大,威武。天上划过的闪电,并不能动摇他们半点,反而映亮了他们的武器。之后,追我的人选择了消失。而我没有选择,只能倒在他的马前。”
这就是她和白瀛楚第一次相见。
那日的情形,她简单的叙述基本将之还原。程倚天靠着想象便可以体会出,那时候护卫在侧、骑在马上因而十分高大威武的白瀛楚,对倒在自己马前狼狈不堪的少女是何等怜惜。
换作是他,也会将她给带走。
而不是云乔尹曾说的那什么“劫持”。
尔后,也顺理成章,会赐予她自己能够赐予的各种好生活!
“三哥曾经试探过他的底细。”程倚天不想继续持续她痛苦的回忆,主动转移开话题。
云杉吸了吸鼻子,平复了心情转过身对他说:“问出什么了吗?”
程倚天笑笑,摇头。
云杉莞尔:“他怎么可能和不认识的人随便交心。”停了会儿,正色道,“我可以全部告诉你,不过——”
“我不会对其他人乱说!”程倚天知她心意,向她保证。
云杉坐回去,然后说:“距离我们这儿最东边约两千八百多里有一个岛,你听说过吗?”
程倚天目露迷茫。
云杉接下去说:“那个岛叫蓬莱。在海上,这个岛的地势很好,一年四季风调雨顺犹如神仙眷顾,所以,当地人都称这座岛叫‘蓬莱仙阁’。幅员甚广,土地肥沃,物产非常丰富。”
“你不是要告诉我,白瀛楚是那里的人,而六年前,他将你带去的,也是那座蓬莱仙阁?”
云杉坐直了身体:“为什么不可以?”
程倚天听天方夜谭一样,满是不可思议。
“虽然和这儿比,那里并不算很大,可是,蓬莱洲上城邦割据,自成一国体系。”
“白瀛楚是真正的一城之主。”程倚天的口气明显带着点酸气。
云杉“咯咯”笑起来。笑完了,云杉露出神往:“明知道你听了会不高兴,可是事实如此,我也不想去扭曲:我还从来没见过第二个像他那样英雄了得的人。倚天哥哥你知道吗?蓬莱仙阁有十八盟,下辖城邦多不胜数,全部加起来,都得听他一个人的。他就是蓬莱洲的王,因为骁勇,因为神奇,又因为他自身喜欢饲养‘鹰’这种猛禽,所以,我们都称他鹰王!”
两只雄鹰一起翱翔过天际,下方辽阔的荒野上,一行骑士奔腾如龙。
从通州出发,到焦城,他们只用了一天时间。依然找了该城最大的悦宾客栈,付了一口袋黄金,全部包下。清完场,改穿一身玄色衣裳的鹰王在奴仆的簇拥下跨进店来。
领子上精美的白色刺绣越发衬托出他高质量的颜值,而同品类的刺绣还延伸至左肩,袖口和衣服的下摆都有分布,一条与之配套的腰带束出腰线。整个人健美、修长,俊秀中饱含英气,威武中又洋溢贵族气息。
掌柜和店里伙计都很自觉退避,店里代为照顾鹰王和黑风三十六骑的,是鹰王随身带来的蓝衣奴仆。
安顿下来没多会儿,金雕护卫司空长烈率人出任务。天色将晚,司空回程,带回来一个人。这个人很不愿意跟他往里走,司空便粗暴了些,提溜起她来,来到鹰王居住房屋的正厅,踏进门,将人直接往里面一丢。
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女跌撞至鹰王面前
鹰王背对她,负手而立。
白衣少女又是咬嘴唇,又是手指抓着衣襟然后紧紧握在掌中,极大的不安正在笼罩她。不知不觉,她甚至露出强烈的惊恐之色。
司空长烈带人离开,屋子里,除了蓝衣奴仆,只剩下他和她。
鹰王转过身,低垂目光审视她。
白衣少女双腿一软,摔倒在地上,跪坐着,眼眶发红,眼泪“扑簌簌”跌落。不一会儿,她就变成一支带雨的梨花。神情悲切,楚楚可怜。
目睹此情此景,鹰王也只得叹息一声。
白衣少女低着头,好半天也没听到下文,不由自主微微抬头,掀起眼皮目光从下往上翻上去。
鹰王察觉到,重新注视她:“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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