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国梅森县大鸟转转酒吧。
几名灯塔青年坐在酒吧一角。
“你们听说了吗,戴森镇那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深坑,从里面跑出来一群印第安人,把镇子里的人都给杀了。”
“真的假的?”有人诧异。
“约翰,你是假酒喝多了吧!”另外一名灯塔青年吹去了口哨。
被称作约翰的青年在众人的哄闹声中脸涨的通红,他一口把身前就被里的液体饮尽,一拍桌站起了声。
“喝个屁的假酒!我堂叔可是敢从戴森镇跑出来的,还能有假!”
“你躺叔,这都是你多少个堂叔了。”
一众灯塔青年嘲笑着。
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戴森一把将酒杯砸碎:“笑什么笑,笑什么笑?”
他的目光从周围众人身上扫过,见到他们全都沉寂了下来,这才满意的说道:“我跟你们说,那个戴森镇里印第安人一个个长大人高马大,三米多高,跑起来比车子都快,他们一拳头下去,能把人打成一滩碎末。”
“切!”
他的话,为自己赢来一片嘘声。
被众人一番嘲弄,约翰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他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纸钞拍在桌上。
“你们谁敢跟我去戴森镇看看,只要你们谁敢配我在戴森镇戴一晚上,我请他喝一个月的酒?”
“真的?”
“我去!”
“还有我!”
原本一个个还充满不屑的青年立刻来了兴致,兴冲冲的吼道。
他们伸手就要去抓约翰放在桌上的纸币。
但对此约翰早有防备,还不等众人伸手过来,他便将这沓纸币收起放回了口袋。
“急什么急,要是你们没陪我待够一晚上,喝酒可没分!”
“却!”
一众灯塔青年不满。
但看在富兰克林的份上,众人都不在嘲笑约翰,反而开始讨论起他嘴里的怪物。
什么三米多高的印第安人,什么能将人撕成两半的怪物,血液组成的猛虎。
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在他们嘴里越传越扭曲,故事里的主角战力越发的加强。
甚至到了最后,变成了这群印第安人一拳就能打爆灯塔国的太平洋舰队,一口能把自由女神像叫谁吞进肚里去。
众人的讨论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原本只是将之当做一个笑话看的他们,因为不断的讨论都纷纷对要在戴森镇带上一晚上感觉十分的好奇与有趣。
在县里用过晚饭,有准备了一些食物和防身用的武器之后,一群灯塔青年搭乘三辆汽车起来小镇。
只是让他们意外的是,今天晚上准备离开小镇的不止他们一人,还有许多其他的家伙也准备从小镇离开。
通过车牌号和汽车型号,一众青年很快确定这些车的车主大多是县里的有钱人。
不过,这些家伙离开的方向与他们相反,让众人没了搭讪的可能性。
汽车一路驶向戴森镇,在距离戴森镇还有三公里远的地方,路面开始变得颠簸。
“怎么回事!”一名青年叫骂道。
“我的屁股都快被颠成两瓣了!”另有一名青年坐立不安。
无奈之下,车队只得停下。
一人从车上下来,准备看看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然而他才刚走两步,就感觉不对。
噗通一声,青年被绊倒在地上,借着后方汽车的车灯,他注意将自己绊倒的居然是一些藤蔓。
藤蔓正行驶在一条由藤蔓构筑成的公路上,而这条公路的左右两侧,是一望无际的、足有人腰高的草原。
“见鬼,这是怎么回事?”
车上,剩余的青年也纷纷下车。
车外的冷风一吹,使得他们晚饭时摄入的酒精对自己的影响小了许多。
“要不我们回去?”有人提议到。
他的话很快便引起了大多数人的赞同,就连提议要来戴森镇探险的约翰也是如此。
见鬼。
他当初只以为自家堂叔又在吹牛逼,可没呈现戴森镇这边真的出了状况。
如今被颠簸了一路,看着外面突然多出来的草原,即便在胆大,他的心中也不由多了几分恐惧。
他不该鲁莽的。
“回去,我们回去!”约翰吼道。
众人不在迟疑,一个个就要往车上走。
但就在此时,一阵嗡鸣声响起,随后便是利器穿破人类躯体的声音,是金属撞击在汽车外壳上的声音。
“呜呜呜——!”
人类的号角声从四面八方响起。
他们用古怪的语言叫嚷着,向这里冲来。
“怪物,有怪物啊!”
“我们走,我们快走!”
还活着的青年一个个加快脚步往汽车里转,然而还不等他们完全钻入车中,便又有许多破空声响起,漫天飞的投矛将一名名灯塔青年的胸膛刺穿,将汽车扎成了刺猬。
车中的人也想要逃。
约翰坐在第一辆车中,他扭头往后看了看,可他身后第二辆车根本没有要动的迹象。
仔细看了两眼,约翰才发现那辆车的司机已经不再,在一旁司机位的门旁,倒挂了一句尸体。
看样貌,正是来时开车的那人。
“谢特!”约翰朝天竖起中指。
他不敢在停留于此地,一脚便将油门踩下。
汽车的马达发出轰鸣声,冲向前方的戴森镇。
约翰在胸口画出十字,不断念叨着:“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之类的话。”
而他身后,他所逃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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