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凤聪穿着灰黄色的粗布衣服,手里拿着抹布轻轻的擦拭去桌子上的灰尘,她很快适应了新的身份。从新婚第二天起,她换下了光彩夺目的绸缎衣服,穿上与郑晟匹配的灰色调的布袍。
她嫁给郑晟不是为了享受,如果只是为了过上富贵的生活,她早就嫁给张世策了,何必把自己的生活搞得这么糟糕,几乎沦为整个袁州人的笑柄。她是有*的女人,不仅仅对男人,还有对这个世界。
“小姐,小姐。”门外传来丫鬟轻松的脚步声,“老爷回来了,红巾军打了胜仗,红巾军打败了蒙古人。”
于凤聪放下手中的抹布,手指放在嘴边,“嘘,小环,别这么叫,你忘了我的身份了吗,我已经嫁人了。”
“哦,”丫鬟捂住嘴巴,“夫人。”叫完之后偷偷的笑。叫了十几年的小姐变成夫人,一时间尚且改不过来。
“老爷回来了吗?”
“会来了,扎着红头巾的兵丁都回来了,好多人。”
于凤聪放下手里的抹布,往窗户外看了一会,“老爷今天会回来吗?”
新婚之后的第三天,郑晟率军离开罗霄山,前往长江沿线战场。真的嫁给红巾军头目和远观截然不同,她已经嫁人了,开始要学会为人担心。哪怕红巾军前程似锦,但上了战场,什么都可能发生。
男人扛着长枪和木盾离开了家园,女人在家苦苦守候。男人死在战场,或者平安归来,女人默默的承担所有的结果。这就是嫁为人妻的感受。
丫鬟忍不住多嘴:“老爷回罗霄山好几天了,怎么就没空回家看看。”
于凤聪回头瞪了她一眼,“不要多言,这里可不是温汤镇,别说错了话惹来麻烦。”
大小姐在镇子里什么时候这么小心过,丫鬟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胡言乱语,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大小姐为什么要嫁给盗贼头目,多半是不得已而为之。
丫鬟在心里暗自唾骂了几声张世策,小姐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被耽误了。她不敢骂郑晟,偷偷的也不敢,那位已经是老爷,按照当地的习俗,她以后要嫁给郑晟为侍妾的,作为下人,冒犯老爷是死罪,偷偷的也不行。
院子里传来哒哒的脚步声,那是有人故意放重步伐。只有一个人来这里不用敲门,于凤聪大声问:“小弟,是你来了吗?”
“是我啊,姐姐。”这就是豪强大户人家的子弟与山野匹夫的不同。于凤聪姐弟关系非常亲密,但姐姐出嫁了,弟弟立刻知道守规矩,不能再随意进出姐姐家的宅子。
“姐姐,”于少泽走进屋子,表情很兴奋,“我要去领兵了。”
“领兵?”于凤聪吃了一惊,“你去领什么兵?”
“香主刚刚传达了命令,让我组建一支兵马,以于家的护卫为根基,从今日投靠红巾军的流民和乡民中挑选士卒。”
于凤聪这才细细打量弟弟。只见弟弟今日穿了一身劲装,腰上别了一柄华丽的腰刀,脚下蹬着一双光鲜亮丽的皮靴,头发一丝不乱,一双剑眉像是被休整过。
她脸色一板,“你年纪轻轻,去领什么兵马,你打过仗吗?你上阵杀过人吗?”
于少泽长久被姐姐压制,冷不丁被这么一唬,说不出话来,过了片刻,嗫嚅恳求道:“是姐夫刚刚下达了命令,这是我好不容易得到的机会,姐姐千万莫让姐夫改变主意。”
“你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死的不仅仅是你自己,还有跟着你的无数下属。”于凤聪有点担心的打量弟弟。她嫁给了郑晟,于家追随了红巾军,注定了于少泽早为要走上战场,只是她没想到时间来的这么快。
“我知道,我见过红巾军抓的俘虏,有色目人,也有蒙古人,那些人很凶恶,也很可怜,”于少泽自信满满,“我相信在战场上遇见这些人不会害怕,我敢拿刀与他们对砍。”
“你才多大?”于凤聪伸手想摸摸弟弟的脑袋,但到了半途中缩了回去。弟弟已经长大了啊,个头与她差不多高。
“我不小了,红巾军中有好多与我差不多大的士卒,他们能上战场我也能。”
于凤聪摇了摇脑袋,“你与他们不一样,你是我的弟弟,香主的亲戚。”她忽然明白,也许正是因为这个,郑晟才会这么快让于少泽去领兵。
红巾军近期发展的速度太快了,错过了这次机会,于少泽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上位。于家眼下与郑晟休戚与共,郑晟急切的让于少泽领兵,只怕是刻意栽培。
于少泽刚进门的兴奋劲头完全没有了,他来这里是想提前让姐姐知道好消息,没想姐姐不但不为他高兴,反而有阻止他的意图。
于凤聪的话停下来,上下审视弟弟,“你真的要去领兵?你要穿成这样去领兵?”
“啊?”于少泽不解。
于凤聪紧接着用严厉的语气训斥:“你见过红巾军士卒都穿成什么模样,也见过香主穿成什么模样,华丽的衣服和兵器只能拉开你与红巾军士卒之间的距离,不能与士卒同甘共苦,你根本无法统御部众”
于少泽上下打量自身,羞愧的恨不得在地上找个洞钻进去。他摘下腰间的腰刀,投掷在地,恭恭敬敬的朝姐姐鞠躬,“姐姐教诲的是,小弟知错了。”
“我们是义军,不是奢靡的朝廷官兵。”于凤聪露出满意的表情,她这个弟弟最大的优点就是听劝,绝不会因为要面子强词夺理不认错,“我于家族人和护卫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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