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三人下了山来到了城区,不出辰阳所料,城中贴满了他与陈兮的画像,大侠走近了画像,问身边的人道,“这画中人是何人啊?”
其中一人答道,“你还不知道吗?这是二殿下同二殿下夫人啊,听说是半月前出游的路上遇刺,至今也没找到人。朝廷四处在找这两人,称找到的人赏黄金万两啊!”
他回头看了一眼远处躲在一旁不敢露脸的二人,拨开人群走了过去,他摘下斗笠扣在辰阳脑袋上,二人抬头吃惊地看着他,此人皮肤黝黑,下巴留着胡子,许是太久没有打理,因为胡子的原因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显老,看起来三十岁左右。
“没想到你们是宫里的人,明明是夫妻却骗我是兄妹。”
“徐大侠,我们还没有成亲,算不上夫妻。”陈兮解释说。
他愣了愣,问道,“你如何知道我姓徐?”
“昨日捡到你的帕子上,写了个徐字,所以我猜你应该是姓徐。”陈兮解释说。
他从地上抓了把灰抹在她脸上,说道,“小丫头还挺聪明,走吧,先去找个客栈落脚,可别让人认出来了,我方才听人说,朝廷可是赏黄金万两在找你们,这要是在大街上被人认出来,还不知道会掀起什么腥风血雨。”
“昨日徐大侠一整日都戴着斗笠不愿摘下,如今为了我们摘下斗笠,方才听闻带我们入宫赏黄金万两,您也毫不避讳的告诉我们,真是英雄豪杰,在下实在是佩服。”辰阳对眼前之人所作所为顿时肃然起敬。
“佩服佩服!”陈兮跟着附和道。
徐大侠撇了撇嘴,说道:“钱财对我而言都是身外之物,这地方没有人认识我,戴不戴斗笠都无妨,我戴斗笠只是不想被认识的人发现罢了,并不是害怕他人记住我的脸。”
“原来如此!”陈兮说。
三人找了个客栈歇脚,为了不被人认出,陈兮刻意乔装打扮成男性,辰阳头戴斗笠,找了个饭店,在最角落的地方坐下,点了三份汤面准备填饱肚子。
他们没想到的是,此时在离他们不远处坐着的陈发正默默的观察着三人。陈发是烈燕国出了名的财主,以卖茶出名,专门出售上好的茶叶给一些达官贵人。宫中嫔妃以及旭王旭后都爱喝他家的茶。吴梦莲的父亲吴忆文与他有过一些交集,他也见过吴梦莲几次,虽说此女乔装成了男儿模样,依然没能逃过陈发的眼睛,他一眼便认出了吴梦莲。
半个月前,宫中传出吴梦莲同二殿下出游被刺客追杀,至今下落不明,他仔细地瞧着那高大魁梧,皮肤黝黑,胡须飘飘之人,此人约莫三十岁左右,听闻二殿下今年二十出头,风姿飒爽,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他想二殿下必然不是此人,倒是那个头戴斗笠的人很有可能是二殿下。
陈发心中一顿狂喜,倘若将二人带回宫中,这黄金万两就要被他收入囊中了。此处人多繁杂,若是贸然上前相认,恐怕会吓着对方,适得其反,他得想个合适的法子才行。
陈发一路跟着三人,见三人进了一间客栈,陈发买通了客栈小二,让他开了一间同两人不远的房间歇息。陈发发觉此三人开了两间房,原以为二殿下会与吴梦莲同住,没想到吴梦莲一人住一屋,二殿下同另一名男子住在另一屋,看来这两人的感情也不怎么好嘛,吴忆文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出了名的救国英雄,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还是尊称他为吴将军。
当年烈燕国同千山国大战之时,吴忆文可是立功无数,这吴梦莲又是吴忆文唯一的女儿,旭王会赐婚吴梦莲与二殿下辰阳多半是商业联姻,旭王为了巩固千秋霸业罢了。
这一夜,辰阳辗转难眠,值得庆幸的是,自进城以来一路上并未听到大哥和三弟的消息,看来两人应该回到了宫中,并无大碍。
自记事以来,他的身边总有一群人照看着,保护他的安危,照料他的生活,出门在外也有大哥庇护着,这样凡事都要靠自己的生活还是头一次过,他至今也没能想到合适的法子回宫。他摸了摸脖颈挂着的五色石,心想:额娘,孩儿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
翌日一早,陈兮方才走出房门,便见对门一男子走了出来,男子见到陈兮,先是一愣,随后快步走上前来同她打招呼。“呀!梦莲小姐!没想到今日在此处碰见你了。听闻你前些日子醒了,本打算找个时间去府上瞧瞧你的,想不到今日在此处见到你了。”
是熟人?他认识吴梦莲?陈兮没想到,她一身男孩装扮也被对方认出来了,此人想必是同吴家来往密切之人。
“你,认识我?”
男子上下打量了一番她,不解道,“姑娘为何这副打扮?”
陈兮正想着该如何解释时,隔壁的辰阳和徐大侠推门走了出来,辰阳带着斗笠,低着头。
“你是何人?”徐大侠问。
男子没有直接回答,倒是仔细地瞧着头戴斗笠的辰阳。“这位莫不是二殿下?”
男子此话一出,三人都愣住了,徐大侠一把抓住男子的衣领质问道,“什么殿下不殿下的!说!你到底是谁?”
陈发一看此人就不是什么好惹的对象,见他们紧张的神情就知道,他多半是猜中了,那个头戴斗笠的男子必然是二殿下辰阳错不了。
陈发哆嗦着回答道:“大侠息怒啊,我是陈发,这位梦莲姑娘她爹的好友,吴大将军家的茶叶都是在我家买的啊。”说着他扭头看向梦莲,继续说道,“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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