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着半两的白瓷小酒盅,孟光南看着杯中日光灯的重影有点恍惚,眼前浮现起二十年前他第一次上叶家的事来。
叶建芝当时在矿上是出了名的五朵金花之一,追求她的男同志可多了去了。
孟光南凭着自己的城镇户口、技术员职称、单位分房和独生儿子身份,击败了其他的竞争者获得了叶家的青睐。
岳父叶双根和岳母丁梅是给生产队里养猪的。
叶建芝是家中老大,里里外外干活一把好手,家里还有三个妹妹和一条叫黑三的狼狗。
据说家里的老三本来是个男孩,可惜生下来没有养大,家里就养了一条黑背大狼狗当作老三,像家人一样护了四姐妹十多年。
第一次上门,叶双根在饭桌上给孟光南倒酒,黑三就在饭桌子下头守着。
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他,只要他稍微动一动,这脑袋比人还大的狗子就咬牙切齿地从喉咙里发出低喝。
叶双根说,我家里女儿养到这么大,都没有让她享过福。为了底下的妹妹,到了快二十三才准备说亲。
老头嘴里不停地说着叶建芝身上的各种闪光点,“勤劳、手巧、脾气好……”,手里还不停地给孟光南添酒。
结果这晚上他和准老丈人两个人都喝得很醉,直接住在了叶建芝她们家,在黑三地注视中睡了一晚。
想着这些往事,孟光南又拿起酒瓶给陆隽川满上,嘴里不知不觉也开始叨叨,
“……从小当珍珠宝贝一样养大的,从来都不舍得叫她受一点点委屈……
……你别看她学习成绩不咋好,可是她的脑子那是真聪明……
……漂亮,你去五幢楼大院里问问,我们这块儿数谁家女儿最好看,那肯定就是我家的珍珍……”
在他对面的陆隽川一直保持着得体的笑容,一双眼睛越喝越亮,对老孟夸孟珍珍的每一句话都像鹦鹉一样学一遍,然后大力点头表示赞同。
“嗯,宝贝……嗯,聪明……嗯,漂亮……干杯!”
这时,饭吃得差不多,于萍已经回去,奶奶也进屋休息去了,叶建芝在厨房把汤热了第三道。
顾小四用筷子一根一根挑着水煮肉片底下剩的豆芽菜,对边上的孟珍珍道,
“你们什么时候耍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呢?”
孟珍珍“呸”的一声吐出一颗花椒粒,“我们什么时候耍朋友了?我怎么也不知道呢?”
“那他们两个怎么好像老丈人和毛脚女婿一样啊?”顾小四看看饭桌上“相谈甚欢”的两人。
“这两个人……酒量都不行,就干喝,但凡记得吃口菜也不能醉成这样。”
孟珍珍看准机会上前给孟光南塞了一筷子豆干进嘴里。
孟光南一边咀嚼一边道,“看我的珍珍多乖啊,知道给老汉夹菜吃。咱们再走一个……”
陆隽川听了把头转向她,双眼眨也不眨地望过来,发亮的眸子里头洇透了天真无邪。
好像猫仔的舌尖似的,看着粉粉柔柔的,却暗藏着细细密密的小钩子。
等了一会,见孟珍珍没有反应,他薄唇微启,做出等待投喂的表情,“给老汉夹菜吃。”
顾小四直接噗的一声,吐出半根豆芽来。
孟珍珍给气得笑出声,从水煮肉片的汤底下捞了一筷子,连肉片带豆芽菜夹杂着几颗花椒,全给他塞嘴里。
陆隽川心满意足地嚼吧嚼吧都吃了,又举起酒杯抿一口。
这时叶建芝端着热好的藕汤进来,“把酒撤了吧,都喝点汤暖暖胃。”
孟光南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嘴巴还是硬,“不喝汤,喝酒。”
陆隽川,“blr@#¥……”
好么,小鹦鹉这下学不了老孟说话了,吃了花椒,他的舌头全麻了。
一顿饭,两个人,干掉八两酒。
老孟直接躺倒在客厅的沙发上打起了呼。小陆看起来还挺精神的,依旧坐姿笔挺,在餐桌边拿着筷子认认真真地吃起那些凉掉的菜。
叶建芝只好去把剩菜又的小陆,看起来挺瘦,胃口真的很可以,最后满桌菜竟然被他光盘了。
陆隽川还不知道,第一次上门,他就靠“不浪费粮食”这一点,赢得了热爱养猪事业的叶女士的心。
吃完饭,宾主尽欢。告辞离开孟家,顾卓看着站得笔挺的陆隽川,不放心地道,
“川哥,这样吧,去我家凑合一晚,你睡床,我睡沙发。”
“我没喝大,我自己回宿舍去睡就行,反正明天是星期天,可以多睡一会。”
某人这会儿看起来挺清醒的样子。
顾卓观察了他走路的姿势,步伐板正,脚步也不飘,点点头心道:
“川哥好像比前世那位酒量好多了,那位只要二两酒,就能变成话痨,不停地说他养过的那只叫做老鹰的警犬的故事。
对了,这时候老鹰还没有出生呢,也没有牺牲。可能心里没有难过的事,喝了酒也不会醉吧。”
顾卓把人送到了五幢楼大院门口,两个人分道扬镳,各回各家。
……
第二天是周日。大礼拜,大家都在补觉,五幢楼的清晨显得比平时都要安静一些。
何老太拿了个小篮子出门,想去给孟珍珍买她喜欢吃的福北豆皮回来当早饭。
一推开门,却看到老长的一个人和衣睡在走廊里。
原来,陆隽川这家伙昨晚还是喝高了。
和顾卓分别以后,他脚下方向一转,又回到了三楼孟珍珍家门口。脱掉鞋子,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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