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凌风笑着问杨琛:“老杨,看你眼神动作都是个狠角色,精明人,不过,今天怎么突然犯糊涂了。郑好能打架吗,上个楼都倒气,打个饭都把碗摔了,来阵风都可能被吹倒。让他跟着去,谁伺候他。”
杨琛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看好他,要打架必须带他去。”
郑好此刻低着头翻看中药学。胡凌风过去拍着郑好肩膀说:“杨琛这么看好你,你是不是应该感谢杨琛的知遇之恩。”
郑好放下书说:“我最近身体太不好,还是不要去添麻烦了吧!”胡凌风看了看杨琛说:“他身体不好,要不还是我们四个人去。”杨琛却态度坚决,说:“他不去,我也不去。”
胡凌风见过杨琛打架。那是几个月前,当时他的手还打着石膏,因为接水和兽医班的一个学生起了争吵,对方身强力壮,比杨琛高了一头,根本不把打着石膏的杨琛看在眼里。
可是一动手,仅仅用了两招,杨琛像闪电一样干净利索的把对方干倒在地。这给胡凌风留下深刻印象。
倘若杨琛不去,对自己肯定是个损失。胡凌风并没有绝对把握对付崔新泰请的社会帮手。
他虽然不理解杨琛为什么一定要带着郑好。但是让郑好陪自己去,也不是什么天大的难事。
就对郑好说:“那你明天必须陪我们去,车接车送,不会亏待你。”既然胡凌风如此说了,郑好也不好反对。
第二天是个星期天,胡凌风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五根拳头粗的木棍,长约四十公分。每人一根,别在腰间。
胡凌风先是领着几个人到学校旁边的饭店,要了几样饭。吃饱喝足,而后打了一辆黄色面的,向着约好的打架地点——清水北郊驶去。
出了主城区,道路变得坎坷不平。由于车厢封闭,空气流通不好,车子又颠簸的厉害,郑好头昏眼花,肚子像开了锅一样,吃的东西一阵阵的向上顶。好在终于忍住没有吐出来。
下了车,崔新泰正在对面路旁一处倒塌的旧厂房门旁,悠闲的喷云吐雾。见他们来到,就竖起食指轻轻晃动,招呼他们过去,眼神中充满了蔑视。
胡凌风咒骂说:“操,这次不把这小子给揍扁了我就不姓胡。”说罢率先冲过去。看到他们过来,崔新泰扔掉吸剩的烟头,转身向里面跑。里面是一所破旧废弃的旧厂区。
胡凌风率先跨过柏油路,几个人纷纷跟上去。郑好身体虚弱,加之刚才坐车胃里不舒服,就被几人甩在了后面。
胡凌风刚刚走到厂子门口,突然从路旁过来一位瘦骨伶仃的小孩,蓬头垢面。
他一手拿着个脏兮兮的碗。碗里放着五六枚硬币和面值不大的几张纸币。另一只手竟然断去两根手指,露出白森森的两截骨头,周围皮肤已经感染,红肿溃烂,上面竟可以看到蠕动的白色蛆虫。几只大绿头苍蝇,在腐烂的手指周围嗡嗡的飞舞。
他最先来到胡凌风跟前,用稚嫩的声音怯怯得说:“大哥哥,给点钱吧!”
胡凌风此刻一心只想追赶崔新泰,哪里顾得上其他,直接把挡着的小乞丐向旁边推。
小乞丐身体单薄,禁不住他这一推,摇摇晃晃就向后倒。从公路到旧厂房门口,下面是一条被污染的河流,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一阵阵恶臭。
眼看小乞丐就要掉下去,郑好从后面抢前几步,一把拽住了对方。
事出仓促,胡凌风呆了呆,看了看小乞丐,又看了看郑好,对他点点头,意示感谢。接着继续向厂里面走。
郑好掏出一元钱,放进小乞丐的碗里。小乞丐不知道是受了惊吓还是怎的,没说一句话,乌黑圆溜溜大眼睛里溢满了亮晶晶的泪水。
郑好跟上去,走了十几步,越想越觉得这个小乞丐眼熟,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又走了几步,他哎吆叫起来,他想起了,那圆圆的大大的眼睛不就是唐树贵妻子的眼睛吗?难道是丁丁,难道是他?
如果是他,那他的额前应该有块伤疤,那是自己看他时候不小心,让自己家的牛抵伤的。可是刚才小乞丐蓬头垢面,遮挡住了前面额头,他根本没有看清楚。
想到此处,郑好来不及与胡凌风打招呼,转身就向回跑。
杨琛看到后喊:“喂,你干什么去?”郑好说:“对不起,我有急事。”
胡凌风听到杨琛的呼喊,向后看了看,恰好看到郑好急速离开的背影,轻蔑的冷笑:“我看错人了,没想到,他也是个懦夫。”
郑好最近身体很不好,使出全身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向回跑。跑到门口时候已经周身大汗淋漓,眼冒金星。两腿发软,差点就跪在地上,他赶忙扶住残破的大门。才使自己堪堪站定。
喘息许久,眼前金星才渐渐散去。好在孩子此刻还站在离工厂不远的路边乞讨。
郑好用尽全身力量,跑到孩子身前,他抬手把孩子额前头发掀起,赫然有道三角形的伤疤。接着他急切掀起孩子破烂满是馊味的衣服,背后面有一颗清晰的痣。这颗痣是唐树贵事后告诉他的,是一颗胎记。
有伤疤有胎记,年龄四五岁。是唐树贵丢失的孩子无疑了,对方是丁丁。“丁丁,我是你的叔叔。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郑好止不住泪水奔涌而出。他什么也不顾了,一把把孩子抱进怀里。孩子没有哭,也没有躲避,只是傻傻的看着他。
就在这时候,突然从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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