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黎绪以为是戴明明在捣什么乱,故意让常坤看见她对付宇新做那个小动作以陷害他,报复他在村里的时候曾跟黎绪一起监视过她。这是当时黎绪所能够想到的唯一可能性,当然后来发现,是自己陷在爱情里面太深,不由自主地偏袒了付宇新。
正吵得凶,外面跑进来……哦,不是跑,应该说是撞,常坤的一个手下撞进办公室,差点直接撞到付宇新身上去,好不容易扶着桌子站稳,头发蓬乱满头大汗,来不及把气喘匀便上气不接下气地汇报说上海那边发来传真,又一桩“人皮x案”。
又一桩“人皮x案”!
案件发生的频率有点超出黎绪的想象了。
这次的案子是七天前发生的,死者为男性,三十五岁,做软件开发工作,已婚,有一个三岁的女儿,私生活放荡,喜欢夜店,脾气暴躁,据其单位领导说他智商极高,反应非常灵敏,而且对待工作很认真,做事情有条有理、谨慎仔细到强迫症的地步。
有目击者称死者遇害当晚在蓝山路一家酒吧搭上一个漂亮女人,大概于凌晨两点左右一起离开酒吧,之后就被发现死在自己的车里,一刀刺穿心脏,双眼被挖,尸体被毁,背部也被割掉一块长方形皮肤,挡风玻璃上留了一只血画的眼睛,中间打了个x。
黎绪一边听汇报一边哗啦啦地翻那堆传真资料,这个受害人与其他受害人相同的地方是智商高,做事有条理,谨慎仔细。翻啊翻啊翻到现场搜证的报告,没有指纹,警察赶到的时候命案现场已经被毁,车子里里外外用强酸擦洗过,除后备箱外面残存半组被害人的指纹外,其它地方都套取不到指纹。
前三桩命案现场都有指纹,为什么到这里就没有了?
因为凶手不是同一个人,各自的做事风格和谨慎程度有所不同吗?
还是因为这次的凶手有前科,指纹库里有案底,所以不得不谨慎?
再或者这次是个熟悉司法鉴证程序懂得指纹对命案最后的定案会起什么作用所以习惯性小心的人?
还有一半材料被常坤拿过去看了,目击证人笔录和凶手嫌疑人特征都在他那边,黎绪不好夺过来看,只能问那个接到传真跑来汇报的警察:“酒吧里有没有人看清楚受害人死前搭上的那个女人的样貌?”
他点头,说:“有,说是一米七不到点,有点偏瘦的女人,身材很好,皮肤很白,长卷发,笑起来有酒窝,说话不是上海口音。那边局里根据目击证人的描述做了电脑成像,传了一份给我们。”
他说完,指指常坤手里那叠传真材料。
黎绪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猛见常坤拿着材料的手在抖,抖得那么厉害,把纸张都弄得哗哗响了。黎绪心想该不会是戴明明跑到上海去犯案了吧。想了一下,再想一下,突然发现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性,戴明明那女人,干点什么出来都不稀奇。
黎绪看常坤的脸色实在难看得不行,就想把他手里的材料拿过来看看,结果他捏得紧,黎绪拿了一次没拿成,便加点力气扯了两下,还是没扯过来,于是有点恼,厉厉地喊了他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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