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仲夏提出的这个“假设”实在有点露骨了,小海听着,目光发沉,转过脸来看我一眼。
我微微笑了笑,在心里跟自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本来我的原则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嘛,对付蠢货有对付蠢货的办法,同样,对付聪明人也有对付聪明人的办法。
不用说,谭仲夏肯定是个聪明人。
现在我有点后悔没多打听打听他的底细和来路,只知道从上海调过来,不知道别的。搞得不好他精通犯罪心理学,能从任何一个不受意识控制的微表情或者微动作里读出名堂,所以,在他面前撒谎肯定不明智。
唯有把真话当假话说,再把假话当真话说,真话假话炒成一锅,才是眼下对付他最好的办法,亦真亦假,真真假假,你自己分析去。
我慢悠悠喝几口茶,才似笑非笑看谭仲夏几秒钟,正色回答他的问题:“如果我想杀人,嗯。我肯定会选择我恨的,并且是我认为该死的人下手。我会做得滴水不漏,不留一丝痕迹。而且,我还会想办法说服自己相信,我不曾做过那些事情。”
我想这个回答应该是发自内心的,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会主动去杀谁,但谭仲夏给了我个认真想想的机会。我想一定就是这样,做得干净利落然后迅速忘记,挺好。
谭仲夏死定定地看着我。
我脸上浮起笑,笑得有点得意,然后从桌上抓起一支红色马克笔,转过身把墙上照片上那些凶手留下的线索一一圈起来,脚印、凶器、大衣、标有厂名和地址的弃尸桶,种种种种。
我告诉他说留下这么多乱七八糟故意扰乱警方办案的线索,绝对不是我的风格。而且我是个简单明了的人,绝不干哗众取宠的事,在命案现场取走什么或者留下什么来做身份标识这种,算了吧。还有艺术感仪式感什么的,呵呵,杀人就杀人,搞那么多花样,费时费力,真是有病。我这个人连强迫症都没有,怎么可能有那种神经病。
他还是死定定地看着我。
我撇撇嘴,表示说完了。
然后我听见白亚丰在那里犯迷糊,喃喃地说:“我还是想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复杂,明摆着都是预谋杀人嘛,可预谋杀人这种事,不是越少人知情,对自己来说越安全的吗?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刀把对方捅死,除了天知地知再就只有凶手自己知道,为什么非要几个人联手?就不怕哪个喝醉酒说漏嘴?或者哪天闹翻了,大家谁也别有好日子过?”
他这一发问,虽说是把我跟谭仲夏从眼前的尴尬境地里解救了出来,但又把案情推回到最开始我们争论的地方了。
谭仲夏仍旧认为是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反社会人格的危险分子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体,他们把自己当成上帝,随机挑选他们认为有罪但是没有被人间法律制裁的人来审判、定罪、执行死刑。这样的犯罪团体除非主谋落网,否则绝不会收手。
他说他已经让下面的人分头打听,看最近有没有可疑的团体到处行动。
而我就是不能苟同他的判断,仍坚持认定是仇杀。
对,那三个死者可能确实互不相识,彼此也没有交集关系,但不能排除他们各自的仇人因为某个特殊渠道认识了,组成复仇联盟,进行交换杀人,我替你杀你的仇人,你替他杀他的仇人,他再替我杀我的仇人,这边在杀人的时候,那边做好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这样警察追查起来就异常困难,因为与死者有仇的那个,最可能杀人的那个,是有不在场证明的。大家你帮我我帮你,每个人手上都沾着血,每个人都背着人命官司,彼此制约,固若金汤,谁也不怕谁抖漏出去。
好,又僵持住了。
而白亚丰,压根已经完全混乱,等我们停下嘴来,他干笑几声,挥挥手说:“你们继续,我喝会茶先。”
谭仲夏走到墙边,用手指用力点戳“火烧案”现场的照片,说:“要一个人死得万分痛苦甚至生不如死的方法有很多种。割肉、碎骨,或者什么都不做,就让对方活生生饿死,也是一种酷刑。但是为什么,为什么偏偏要选择烧死?这桩命案的发生的地点的确有点偏僻,但也不至于说人迹罕至。你烧那么大一把火,火里还有个活人,会挣扎,会乱动,万一路过个好管嫌事的,不就节外生枝了?凶手难道连这点风险意识都没有吗?!”
我语塞。
他又拿手指重重点戳“开膛案”的照片,说:“这桩,更匪夷所思。是你自己从环境证据分析出来的,说凶手是个胆小如鼠的人,犯完案后惊慌失措连路都不会跑了,对不对?好,既然是这么个人,他想复仇,为什么非要采取开膛剖肚这么不合适他气质的方式?他为什么不换一种对对方来说一样痛苦,但对自己来说相对温和一点的办法?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
我再次语塞。
讨论分析中我一再语塞,谭仲夏倒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继续往下说:“我的推理,能解释刚才的问题。那几个反社会人格的危险分子组织起一个邪教,以上帝的名义,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在做这些凶残的事情。他们可能借用了基督教里的一些元素,仿造《圣经》之类的也搞出了一个什么十诫或者几诫的,来训诫教徒们,但凡触犯条例者,均要被打入地狱受怎样怎样的刑罚,比如我们现在手头所接触的三种死亡方式,有可能就是他们的三种惩罚手段。”
我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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