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酒吧街,又鬼使神差的走进红坊,或许一切自有天注定…
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缘分没到,求也求不来。这种事,谁说的准呢。
现在的张北羽跟以前可不一样了,渤原路上鲜有人不认识他,尤其是之前还跟严妍打过交道。
严妍看见他之后楞了一下,马上露出笑容迎了上来。
“北哥来了啊,稀客!”
张北羽随意的一挥手,笑道:“你比我大,我得叫你姐!”
严妍捂着嘴轻笑两声,“哎哟,这个称呼可不是按照年龄来分的,这是尊重嘛。”
“哦!没发现,你还挺能说的。”张北羽故意做出个夸张的表情,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女孩。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个严妍虽然算不上惊艳,至少跟王子、万里比不了,但是还挺耐看的。
当然,这只是纯粹对美的欣赏而已,他可没心思再想这些事了。
“北哥今天来有什么事么?”严妍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的确,堂堂北风,在人们的印象中应该是走到哪里后面都跟着一大帮人。就算不说一大帮吧,也得跟着两三个跟班,才配得上这个名头。
如今只身出现,严妍当然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才特意到红坊来。
张北羽笑笑,“你这话说的,没事就不能来了?当初我在学校的时候,严主任没少照顾我,我来照顾照顾你的生意呗。”
严妍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嬉笑道:“这可是小店的荣幸,里面请,今天可得把你招待好了。”
而实际上,张北羽也并没有让严妍招待,只是点了一瓶酒之后,自己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
红坊是家清吧,有专门的驻唱乐队,地方不大,客人不少。相比夜艳,这里的客人更有素质,环境也更干净一些。
喝着小酒,听着主唱有些沙哑的歌声,张北羽很喜欢这种调调。
……
都说一醉解千愁,还真不假。小半杯纯的威士忌下肚,喉咙像是滑过一股火焰,再到胃里翻搅,张北羽感觉世界都清晰了。
此时,乐队主唱演唱了一首《悟空》,颇具中国风的调子引人入胜,其中歌词更是反映出一股对世俗的反抗,而这种反抗却有些苍白无力。
张北羽向台上瞄了一眼,这才发现,乐队的主唱是个年纪很小的小鲜肉,浓眉小眼,而且还是单眼皮,但看上去却很舒服,稚嫩的脸庞透露着青涩,这一点跟周琦倒是很像,最多也就十六七岁。
小鲜肉穿了一身牛仔服,戴了一顶深咖色的绒线帽,露出额前的刘海,单肩挂着吉他,一手扶着话筒,深情的演唱,相当有范。
说实话,颜值不是非常高,至少跟江南差了不少,但现在最流行这种很有个性的小鲜肉。关键人家还有才华,又会乐器,又能唱歌。
通常情况下,这个年纪的男孩都瘦的跟筷子竹竿似的,但这个小鲜肉不同。从穿的外衣就能看出来身材还不错,应该至少是坚持健身的。
恰巧这时候唱到了第一段副歌:“金箍当头,欲说还休!!”
这一句的调子要比原唱还高,小鲜肉唱的脖子上的青筋都凸起来,但却还是没有破音,可见的确有些唱歌的功底。
张北羽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露出个苦笑,摇了摇头。
“北哥,什么事啊,怎么还摇上头了。”严妍笑着走过来,问了一句,很自然的坐了下来。
张北羽起身看了一眼,呵呵一笑,“没什么。”说着,抬手指了一下台上的主唱说:“这小子估计也就十六七岁吧?这个年纪的都出来赚钱了,我怎么感觉自己老了呢?”
严妍做了个鬼脸,自顾的倒了一杯酒,“拉倒吧北哥,你要是老了,我不就不活了,哈哈!”说完,举杯喝了一口,转头看着台上。
“唉,不过这个男孩倒是挺不容易的,这么小的年纪就要出来干活了。而且,你别看他在台上挺活跃的,实际上很孤僻。性格很怪。”
反正张北羽也没什么事,本来就是来放松心情的,既然聊到这个话题,也来了兴趣,就索性吻了下去。
“哦?性格怪的人我还真遇见过不少,怎么个怪?”
严妍说:“其实也不算很怪,这个年纪的男孩嘛,可以理解。他很有才,就是有点孤傲,谁都不服,所以也交不到什么朋友。这些乐手跟他也不是同一个乐队,都是临时找来的,本来也不愿意跟他合作,还是我去做说客把他们留下来。”
“呵呵…”张北羽干笑一声,露出疑惑的表情,表示自己不是很理解。“不是吧,你可是老板,他就是个驻场歌手,唱不了换别人不就行了么。还用得着你去替他做说客么。”
听到这,严妍微微低下头,轻叹了一声道:“这孩子挺难得,我就想帮帮他。”
“怎么个难法?”张北羽问了一句。其实心里有点不屑,心想,难的人他见的多了。立冬、小乞丐、如龙哪个不难,哪个不是家境悲惨的。
严妍说:“他叫石志权,是南方人。家里具体怎么回事我不清楚,只知道他跟一个姐姐相依为命,两人怎么到盈海的也不知道,我问过,但他没说。他姐姐读大学,他在外面打工供他姐姐。”
张北羽点点头,默默的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不是他变得冷漠了,只是可怜的人见得多了。这种事放在以前,他一定会悲秋伤春,感叹这现实社会的无情,可现在…已经习惯了,或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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