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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所处的位置明显是厨房,肉香弥漫,这环境并不允许江沐雪多想,她迅速的收起阴阳镜与怨气袋,开始整理脑海中的记忆。
原主叫常秀,正值中年,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五年前丈夫得了绝症去世,从此便与儿子贺青松相依为命。
家境倒也殷实,算得上小康水准。
虽然丈夫离开的早,但好在儿子听话,学习又好,大学四年,年年拿奖学金,无论学业还是生活上,很少让她操心。
常秀的日子过的倒也清静自在。
但好景不长,她这种清静自在的日子在儿子结婚后,彻底消失。
儿媳叫黄彤,与儿子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友。俩人在大三那年便开始恋爱,常秀是俩人快毕业时才知道的。
当时,贺青松曾把黄彤多次领到家里给常秀看,那女孩儿身材高挑,脸蛋漂亮,嘴巴特别甜,手脚也勤快,总之,大把的优点非常明显,儿子喜欢,常秀也挑不出毛病,于是打心眼儿便认可了。
俩人毕业没有一年,常秀便张罗二人结婚的事。
贺青松原本打算再等两年呢,毕竟他刚毕业,工资不高,要结婚的话根本买不起房子。
这时,常秀拿出她与丈夫多年的积蓄,给贺青松在新区买了套大三居。
贺青松哪里愿意,但常秀告诉他,房子写她的名字,先让俩人住进来,待二人将来有本事,能买得起新房了,再搬出去也不迟。
常秀说这话,其实是鼓励贺青松的,给他减轻心理负担的同时,把面子尊严什么的都给了他。
贺青松同意了。
婚后,贺青松觉得房子太大,就他与媳妇两人住太空荡,而母亲自己一人住老房子,也孤孤单单,索性搬过来一起住。
这话正符合常秀心意,目前,儿子是她唯一的牵挂,能和儿子时时刻刻住一起,她当然高兴。再说,她住进去,将来等儿媳怀孕了,她还能照顾照顾呢。
另外,等孙子生下来,她可以帮忙照拂,这样,儿媳该上班上班,一点都不耽误。
基本上,常秀的想法是她那个年龄段的人的普遍想法。
于是,常秀高高兴兴的搬进去了。
一开始,倒也没什么,一家三口挺惬意的。
可日子一长,常秀还是觉察出一点不对味儿,她隐隐约约感到黄彤不是太喜欢她的到来。并且,因为俩人生活习惯不同,饮食口味也不同,渐渐地,矛盾浮上水面。
常秀总体来说,算得上一个大度的女人,既然口味不同,那她就随儿媳的。可即便如此,黄彤仍不满意。
渐渐地,常秀发现了一件让她非常难以接受的事,这个儿媳,动不动就向儿子说她坏话。
有一次,常秀亲耳听见黄彤在儿子面前装可怜,作委屈状,说的都是一些子虚乌有的事。
常秀气急,当即把黄彤抓了个现行。
只是她没料到的是,黄彤这个人太能演,她破口大骂时,黄彤根本一言不发,一副害怕的小白兔模样,惹的贺青松不由自主的站在媳妇一边。
事后,贺青松还悄悄的安慰黄彤,并且言语指责常秀,不该发那么大的脾气。
又说黄彤这人老实,从小到大,很少与人争执云云。
这些话可把常秀气个半死,当然,更多的是委屈。
有了这道裂痕,在以后的日子里,常秀整日吃亏。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知道哪天她就被黄彤使了个绊子,以至于儿子对她越发不满。
后来,黄彤怀了身孕,贺青松更加宝贝媳妇儿,容不得她受一点点委屈。
自此,常秀的委屈更大了。
在以后的每一天对她来说,都是煎熬,后来终于忍不住,在黄彤还有三个月要生产时,常秀提出搬回老房子里住。并且,临走前说,待孩子生下来,若是需要,她可以再过来帮着照看。
这件事更是让黄彤拿来做文章,说她早不走晚不走,单等到孩子快出世走,这不是拿捏她吗?觉得她黄彤必须有婆婆帮忙才能照料孩子似的。
贺青松听后,心里也不高兴。
到此,常秀才发现,她当初真是瞎了眼,引狼入室,这只狼还是惯会演惯会装的一只。
她斗不起还躲不起吗?
因此,无论贺青松怎样挽留,常秀毅然决然的回了老房子。
她看似解脱了,实则被贺青松恨上了。到此,贺青松也看出名堂,觉得自己的母亲对黄彤怎么看怎么不满意,加上黄彤的诉苦,更加认为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势利的小市民,总爱捧高踩低,说到底还是看不上黄彤的农村户籍。
于是,赌气似的,常秀一走,贺青松便花钱给黄彤雇了个保姆,专门伺候黄彤一日三餐以及家里日常清洁什么的。
孩子出生后,常秀满腔热情的来看望,虽说儿媳不好,但孙子是她心心念念的,更何况一连几月没见儿子,她也想的慌。
但是她的到来不仅没有给贺青松带来欢喜,反而让其更加厌恶。
常秀看见贺青松给黄彤请了保姆,又专门请了月嫂照顾黄彤月子,家里哪还有她的位置。
没两天,她再次伤心离去。
自此,在老房子里一个人生活,这一过就是三年。
转眼到了大孙子上幼儿园的年纪,但是新区好的幼儿园招生标准是父母必须在园区附近有套学区房。
于是,自然而然的,黄彤把主意打到那套大三居上,为了这套这房子,她主动与常秀和好,并且真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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