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奇额头一滴冷汗滑下,可还没等他开口表示坚决不从,旁边的鹿语出惊人:
“我说海螺头领,你也太不怕我当回事了吧。告诉你,这是我男人,谁都不能打他的主意。难道你过惯了女人伺候的日子,就把女人的威严给忘了吗?可不要小看女人哦!”
众人当即石化当场,没想到鹿敢这么称呼丁奇是她的男人。
丁奇一捂脸,不敢看人,只能低头无语凝噎。看来鹿也是一个剽悍的女人啊,这不海螺头领一看身为部落医巫的鹿发话了,吓得面色苍白,指着鹿你你你个不停,就是半句话也说不出来,显然是被鹿给气着了。
“好了,海螺头领。你不用再坚持,想继续维持双方之间的同盟关系,让贻贝和哞结合在一起也是一种很牢固的解决办法。您放心,只要他俩走在一起,我们丁部落就是贝部落最坚强的后盾。”
丁奇生怕鹿再说出什么雷人的话,赶紧抢先出声,也算是给海螺头领一个台阶下。
海螺头领眼看达不到目标,有些不甘心。可是人家医巫态度摆明就是不让自己女儿和人家头领在一起,那自己也只能再换条路。嗯,这个哞看着也不错嘛,就他了!
海螺头领心里面心思乱转,丁部落可是一条大粗腿,自己得抱紧喽!既然刚才那条路不通,那干脆就走第二条路,把女儿许给这个看着还行的哞吧,至少自己女儿是丁部落的,周围的其他部落怎么也得给丁部落面子,这可是一个超级大部落。而且,人家的头领还是大荒上盛传的荒神。
“行,就按荒神说的办,让我女儿跟哞走吧!”
海螺头领面子上一脸落寞,仿佛这是一个多么艰难的决定,殊不知他心里面早就乐得笑开了花。丁部落的实力他早已清清楚楚,没有任何一个部落能够比得上丁部落。光是那种高高的城墙,就没有部落能够做得到。而有了丁部落头领、荒神的一句承诺,他女儿和谁在一起,他都不介意。当然,如果能给自己和部落带来好处,那就更好了!
“好!海螺头领大人大量,佩服!你放心,嫁到我们丁部落的女人,我们都会善待她们,拿她当姐妹看待。”
鹿对角落里正在和哞嘀嘀咕咕的贻贝微微一笑,看得对方满脸通红,说出这番话也算是示好之意。刚才差点成为情敌,此番情势变化当然要表现出未来部落头领夫人的气度来。
双方计议已定,当天晚上就举办了一个热闹的婚礼仪式。丁奇本来就想搞仪式,没想到海螺头领主动提出一定要搞结婚仪式,这是他从丁部落人口中听到的,所以他就想感受一下。
丁奇也不在意,当即安排人准备聘礼。聘礼包括一公一母两匹马、两大袋粗盐、两套陶器,青铜斧头、锯子各两把,两张长弓及箭羽两壶,制作的春秋款兽皮衣服八件。聘礼看似不多,价值却很高,令海螺头领非常满意。
至于贝部落提供的嫁妆,则是之前他准备用来交换的蚌珠九颗,还有干丝瓜瓤五十根,大大小小的葫芦共计六十个,其他兽皮若干,还有一个从小陪伴贻贝长大的女奴。不管是丝瓜还是葫芦,里面都含有不少种子。
至于蚌珠,先前对外说是准备了三个,其实他自己身上还藏有六个。海螺头领可是听说了,结婚不仅男方要给聘礼,女方也要准备嫁妆。是以海螺认为自己嫁女儿,可不能显得太寒酸,一定要将那些蚌珠全部拿出来。
没想到,
丁奇在听说海螺准备的嫁妆时,立即就跑过来找自己询问嫁妆的事儿。
看丁头领急切的样子,海螺头领面上高兴,内心里却是一番鄙视。
“哼!听说有这些鸭蛋般大小的蚌珠,你就赶紧过来,看来和其他部落的头领也没什么区别啊!”
心情激动的丁奇可不知道海螺头领心里面怎么想的,如果他知道,肯定会鄙视回去。对丁奇来说,这三样东西里,最值钱的可不是那些蚌珠,而是丝瓜和葫芦种子。蚌珠无非就是一种珍珠,只是大一些罢了。如果放在二十一世纪,那还真值不少钱,可在原始社会,只有装饰作用的珍珠,还真比不上一口吃的。
内心开始鄙视丁奇的海螺头领,脸上就有一些傲慢露出来,就如同一个土财主在对待一个臭要饭似的。
“来,丁头领。这些就是我给女儿准备的嫁妆,这些是蚌珠,这么大个儿,一个可是能换到不少食物和奴。”
海螺头领拿起来一个鸭蛋般大小的蚌珠,指给丁奇看。可他没有得到丁奇的回应,有些奇怪的他看向丁奇,有一丝探询的意味在里面,那意思就是:怎么?这个蚌珠吸引不了你的注意力?
可他却看到丁奇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丝瓜和葫芦在看,嘴里面还神神叨叨地说:
“真的是丝瓜,真的是葫芦!没变化,和以前长得一模一样。”
丁奇此时就像在看绝世珍宝一般,眼睛都挪不开了。这让海螺头领非常疑惑,我这手里有真正的宝贝不看,竟然去看那些随便在林子里采集回来的东西,不当吃不当喝的。如果不是哞说丁头领喜欢这些他没见过的植物种子,他都不想带过来,占地方不说,累啊!
是以海螺头领忍不住问道:
“丁头领?您这是?”
没反应。
海螺用手碰碰丁奇的胳膊,提高声音再次喊道:
“丁头领?您这是干嘛呢?”
海螺的声音将丁奇惊醒,丁奇不好意思地笑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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