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算一无所有了,也还是要逃,流民虽然可怕,但至少现在他们不会要她们的命,蛮族却说不定了,据说蛮族喜饮血食生肉,若是遇上了他们,断没有活命的道理。
可没有了马车,带着季沉渊上路,这却是个难事。
阿离觉得背着走就可以了。
说的简单,又不是她来背,青草子却还是想办法做了个木筏子,用草编了绳子,拖着季沉渊走,这法子倒是可行,就是为了避免加重季沉渊的伤势,拖的时候,必须要拖慢点。
阿离与青草子如一头老黄牛一般,日出而作,日落不息,日日拉着季沉渊往南走。
当初的食物都被人抢走了,三人吃过树根,啃过树叶,也烤过虫子。
基本没吃过一顿像样的,他们脚程慢,前面逃难的流民早把能吃的全吃了,地皮都挖去三尺。
整日食不果腹,阿离瘦的飞快,之前被心魔身海吃湖喝吃出来的一身肉,很快就给弄没了。
阿离还是第一次感觉到饥饿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晚上休息的时候,她便捂着肚子躺在季沉渊身边。
季沉渊把她揽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背。
就算是这么艰难的时候,他却也没有生出过让季莫离两人先逃的念头。
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是死在一块儿,也不该是谁先弃谁而去。
季沉渊觉得有些奇怪,他心中是什么时候,对季莫离有了这样的情谊?
是瘫痪在床时的日夜陪伴,还是那日她突然折返,又或者是她如今的不离不弃。
她倒是应了她的名字。
逃难大部队一路分散,投奔亲戚的投奔亲戚,分路的分路,青草子一路都选择人较少的方向。
等阿离瘦得眼睛重新变回狐狸眼时,终于遇见了还有活物的林子,三人便在此扎营,城镇村落却是不去的,他们身无分文,又面黄肌瘦,一看就是逃荒的,比乞丐都不如,去了连入城费都交不起,更何谈谋生,倒不如在林子里修养一段时间再说。
进了林子,阿离就如同放归山林的猴儿,精神头十足,然后开始逮兔子吃。
狡兔有三窖,但架不住他们遇上的是一只抓了几百年兔子的狐狸,所以莫说三窖,便是十窖,小狐狸也能尽数逮住。
有了兔肉改善生活,日子渐渐好过起来,修养了几天,青草子拿着多余的兔子去城门口与商贩交谈,他烤的兔子喷香流油,价格也不贵,所以很快就卖了出去。
卖了几天的兔子,终于进城休整了一番,三人花钱租了个小院子,一天抓兔子,一天卖兔子。
阿离怕书生觉得无趣,问过他知道他识字后,几乎花光了卖兔子的钱,给他买了两本话本解闷。
如今阿离却也是变了许多的,她在幻境里一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今虽然依然每天都乐呵呵的,却开始懂得世道的艰难,她开始关心一文钱能做什么,一只兔子能卖几文钱,一天要花多少文钱才能填饱肚子。
通俗的说法就是,这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渐渐变得像个市井妇人了,张嘴闭嘴都是银钱,惹人生厌。
季沉渊却只是安静听着,脸上从无不耐之色。
她就是变得再多,随遇而安,知足常乐的本性却是半点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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