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眼神不能用作杀人的利器。若是可以,恐怕万鑫恒在乔思明的杀气逼人的目光下,早就遍体鳞伤了。
乔思明目送他离开。仿佛是一堆不堪入目的垃圾,看得人浑身作呕。
唐黛拨通了徐世曦的电话,质问他为什么独自前往榕城,把她扔在云城。
徐世曦正在和那边的项目负责人商洽,匆匆忙忙地说了几句便挂断了。
“不是刚出院回家吗?”乔思明把晃动的玻璃门按停,捏了捏被空调吹热的金属把手,“怎么不好好休息?晚两天来公司也没关系的。”
一个女人不用如此拼命。我也舍不得拼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自己可以来替承受。花朵应该在温室中得到安的呵护和保护。裸露在室外的花,没有一朵能经受风吹雨打的折磨,才盛放,就凋零。失去红花的绿叶,还有衬托的价值吗?
“觉得我能安心待在家里吗?”唐黛的手放在塑料键盘上。电脑屏幕上的光标在一秒一下匀速地闪动。
工作似乎成为了时下年轻人的生命。不认真工作,就是放纵生命;放弃工作,就是放弃生命。它是一种对人生的寄托,是希冀,是盼望。其实能有一件让自身为之努力的事,投入身心的激情,虽苦犹甜。
“这个项目就别管了。”乔思明走过来说:“半个月前,建筑团队在施工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阻力。公司才又紧急研讨。”
“怎么都没有人告诉我?”唐黛撑着桌子站起来,摊摊手说。
“那时还在住院,伤都没养好,怎么有精力来处理公司的事务?”乔思明心疼地,柔声地说。言语之间尽是关系和怜惜。
唐黛听完乔思明地话,扶着椅背坐下。确实,一个月的伤痛,就连起床都变成了一件十分费力的事。腹部受到挤压,钻心刺骨的痛。听说女人分娩的疼痛能达到十二级,那么她的受到的痛楚,总也有十级左右吧。
早上医生来拆线的时候,唐黛还能感受到伤口在腹部萦绕的,欲走还留的疼。看着白皙细嫩的皮肤上,一条条像是蜈蚣的印痕,浑身的汗毛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医生说,疤痕会慢慢消失,但是要完消失,恐怕有些困难。
唐黛隔着纤薄的羊绒衫,还能清楚地摸到凹凸不平的条状物。
后悔吗?她在那些由无数个黑色堆积起来的晚上,不止一次地问自己。
后悔吗?过去的八年,几千个日夜,给了她几千次的回想。
可是,后悔有用吗?能干如唐黛这样的女强人,也会指天叩问.s
“那么,我现在痊愈了,总该可以处理了吧?”唐黛很平和,异常的平和。感觉像是接受了安排。她拿起桌子旁的咖啡杯,闻了闻,提振了一下精神。伤病是康复了,沉睡了一个月的精神却萎靡了。室内笼罩的白色,和室外的萧条相得益彰。但是,在空调房里感觉不到寒冷,像是一个奇怪的,充满温暖的冬天。
“我说就别管了。”乔思明一再坚持。
唐黛斜眼看着他,一身深灰色的西装,搭配一双棕色的尖头皮鞋,西服的口袋巾中放着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绿底白点的方巾,和里面穿着的一件鸡心领的墨绿色毛衣相呼应。他今天出门的时候忘记做头发了,偏中分的刘海快变成一块厚重的门帘,直接遮住了他深邃的双眸。
眨眼的时候,睫毛牵动着刘海。
“让我别管了,那我只有回上海了。”
唐黛被派到云城的唯一目的,就是和迅元合作开发榕城的欢乐城项目。如今时间过去几个月了,板上钉钉的案子居然在关键时刻出了纰漏。恐怕她此刻回去,得不到董事会一丝一毫的夸赞,尽是责备和嘲讽。当初自告奋勇地接受这个案子,有一半的原因是想证明。毕竟,海外留学四年,若能一举得名,必然可以在公司站稳脚跟。董事会的元老虽颇有微词,但董事长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他的力保下,她几乎不受阻挡地接手重大的业务。
唐经国在几次的来电中,反复提及项目的重要性。他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培养。因为他对唐潮已经近乎放弃。不管他私自决定上体校,还是今后从事何种行当,都懒得去过问了。
唐黛在痛苦边缘呻吟的时候,多么希望父亲能给予一星半点的关怀。但是,他太吝啬了,吝啬到一个字都不肯吐露。
当时她躺在床上,麻药退去的剧痛,改变了发声方式。任何一个拥有正常听力的人,都能分辨出当中的不对劲,偏偏他不能。
她扯着嘴,酸气集中往鼻尖翻涌,泪水模糊了眼睛。
乔思明大步跨到唐黛面前,弯下身,撑着桌子,“为什么要回去上海!”好不容易有了再见面的机会,才短短几个月,又要分别。
对于十岁以前的孩童来说,几个月就像是几年那般漫长,可对于已过三十的人来说,几个月,不过是指缝间的事。
唐黛的离别来的悄无声息,几乎是夏天空中响过的一道闷雷,还沉浸在震惊中,她便消失在云峰深处。
吹来的风,吹散了层峦叠嶂的云堆,却找寻不到她留下的痕迹。
乔思明在唐黛走后的当天,奔去唐家找过她。唐经国告诉他,她在半个小时前坐飞机去了国外,没个三年,五年,是不会回国。她的人生在出生前就已经被制定好了的,是刻进骨骼的刀痕,是融进血液的养液,除非是死,否则是她今生逃脱不了的宿命。
现在,过去重演。在相同的伤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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