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他个绝云老头,在绝云峰的时候,对自己家弟子那般严厉,到外面竟然成了宠坏小女孩的和蔼叔叔?
真是岂有此理!
乔糖糖在心底暗暗决定,等以后回到绝云峰,一定要拿此事质问绝云真人那老头。
宁晟显然比乔糖糖更会说那些外交辞令,很快就和紫衣姑娘交谈了起来,两人就着绝云真人这个话题,聊的欢声笑语的。
末了,宁晟才想起来问紫衣女子的姓名,他为表歉意,抱拳笑道:“姑娘,救命恩人的名字我竟到现在才想起来问,不知姑娘可会恼了,不愿告诉在下?”
紫衣姑娘一拂手:“什么救命恩人,都是兄弟姐妹们!我是药谷小弟子,江若卿,如今出药谷游历天下,恰好到了此处。”
宁晟了然地点头,然后又想起了什么:“江姑娘,你方才说,我师父是你爹的好友,那敢问你爹是?”
江若卿十分骄傲地点头:“没错,我爹便是药谷谷主。”
乔糖糖冒着星星眼:“怪不得你一出手,那些强盗全都倒下了!”
江若卿嘴角的笑倒是淡然,虽然配合着她一身配色桀骜不驯的衣裳首饰,但却莫名的叫人觉得有几分恬淡的意味:“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东西,不过是一点瞌睡粉,能叫这些人昏睡七七四十九天。”
乔糖糖听了,点点头,接着扒起手指头,算了算日子,然后崇拜地看着江若卿:“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我们赶到草原国了。”
江若卿无奈地笑,觉得乔糖糖甚是可爱,便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上乔糖糖的发顶:“这起强盗是这片荒漠上唯一的强盗,既然他们全都被解决了,那你们便前路无忧了。”
“那你现在要走吗?”乔糖糖不禁有些遗憾。
江若卿摇头:“不,我和你们一起到草原国,然后再分开,我的下一个目的地也正好是草原国。”
有了江若卿的相伴,乔糖糖也不好意思一个人骑马,好姐妹就是要肩并肩往前走!
于是乔糖糖的目光落到了宁晟的身上:“五哥,要不……你来骑马?”
乔糖糖的神色认真,不似作伪,看样子是真的想让宁晟骑马。
然而在宁晟的观念里,男子骑马,让女子牵马,是尤为不成体统的。他歪了歪头,将目光落在一旁的胖马身上:“它累了,想歇歇。”
马儿确实是累,但是在乔糖糖和宁晟二人的目光逼视之下,不知道哪一个人的威力更大,短短马生遭遇了最严重的选择危机。
最终,宁晟开口道:“卖了它吧。”
乔糖糖猛地抱住马头:“不行!”
宁晟:“为什么不行?你不是天天骂它是蠢马吗?”
乔糖糖噎住了,嘴皮子顿时失了利索:“我……我就是因为它蠢,所以更能衬托出你没有那么蠢,才不想让它走的!”
这丫头近来越发嚣张了,竟然胆敢明目张胆的骂他蠢。
回头一定要教训她一顿。
三人夜里终于到了一间旅馆,这间旅馆因为建在荒漠中间,平时生意不好。不过好在主人家是一家隐逸了的读书人,三代诗礼之家,不缺钱,也乐得清闲。
旅馆中的陈设也是风格鲜明,一眼便能看出是读书人的屋子,与一般的旅馆的风格不同。这间房子的各处皆挂着字画,皆是笔锋锋利的上品。甚至连饭碗的形状都是放大版墨碟的样子,一股子文人清气,再加上旅馆中只有他们这几个客人,乔糖糖几人吃饭的时候细嚼慢咽、轻声细语的,简直是这辈子头一次如此文雅。
老板娘是个风韵犹存的美人,虽然已然四十余岁了,皮肤却依然细嫩,一双手像是刚点出来的豆腐,细颤颤的,倘若不是亲眼看见,谁又能猜到这双手是一双天天都要做家务的手?
下午乔糖糖险些被宁晟削皮,最后迫不得已,才勉强答应将马卖给需要脚力的人。
这会儿几人吃完了老板娘做的菜,宁晟默默地看着正给江若卿剥虾壳的乔糖糖,正巧此时手上空闲出来了,他便叫住老板娘:“老板娘,请问你看见外面拴着的那匹马了么?”
老板娘停下了手中磨墨的动作,朝几人看过来:“看到了。”
她满脸疑惑,眼底充满了机警的光芒。
宁晟指着马的方向,站了起来,拍一拍长袍:“请问我们可否将这马儿低价卖给旅馆,老板娘在今后的客人里面选一位需要脚力的人,将它卖出去?”
老板娘露出了看到新奇事物的眼神,从砚台间抬头,望向静立在一边的宁晟:“你就不怕,等你们一走,我便将这马杀了吃肉?”
乔糖糖闻言,找到了认同感,将自己才剥好的一只虾子放入江若卿的饭碗中,抬眼望向宁晟,频频点头:“老板娘说得对!宁晟,不许卖!”
这丫头一双杏目圆睁,在烛火摇荡下显出几分烟雨蒙蒙的美感来,原本是黑色的瞳孔染上一丝红,看起来尤为古灵精怪。
像是一只初涉世事的小猫,天然的认为只要恳求便可达成自己的目的。
宁晟在两个女人的逼视之下,不禁尴尬的摸起了鼻子,此时忽然之间生出了一丝愧疚,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一般:“……好,我不卖,乔糖糖你坐下。”
心道,真丢人!
而随即,宁晟自己也坐下,俊美的面庞却忽而浮上一丝痛苦的神色,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捂着腹部,微微喘气。
乔糖糖见了,塞满了肉的嘴“唔”地发出了一声轻响,慌忙地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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