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的早晨,沈庭宇早早地就起了床,待精神清新之后,沈庭宇捧起了一卷书,开始苦读。然而读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沈庭宇的肚子却是突然有些饿了。因为购置房屋,所以于大人送给他的五十两白银此时就只剩下不到十两了。为了节省着花,沈庭宇一家这几日的吃食并不是很多,现在肚子开始饿了,这对于以前一直吃着山珍海味的沈庭宇来说简直就是折磨。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饿肚子是小事,但不能让我的父母也跟着我饿肚子,我得想一个法子赚钱才是,起码不能让父母再继续挨饿,饿肚子的滋味可真是不好受,沈庭宇心中这样想道。
这时他突然想起了最近药铺里的孙大夫正在收购各种药材,便决定去郊外的山上碰碰运气。他可是听说郊外的山上有着许多珍贵的药草,甚至是百年人参,千年灵芝都有人发现过,说不定他还能捡到便宜,从而卖个大价钱呢。
说干就干,沈庭宇放下了手中的书,到厨房随手抓起了一个馒头吃下充饥,之后找了一个包裹,便朝着郊外的大山里走去。
大山里杂草丛生,而且大山里不光只有药草,还有许多诸如蝎子、蜈蚣、蜘蛛之类的毒虫,稍不留意,就有可能会被咬中毒。所以沈庭宇总是小心翼翼的,先用一根长长的木棍把草丛扒开,再细细观察,就是因为他的小心,沈庭宇躲过了好几次险些被毒虫咬到的危险。
沈庭宇寻找了一会儿然而仅仅只是收集到了三株当归,这令他有些失望,正当他有些想要放弃的时候,却是突然有所发现。
“咦?这是?”
沈庭宇扒开了眼前的草丛,却是发现映入眼帘的是一株很奇怪的植物,只见它的外形似人,色泽橙黄,长着许多的根须。沈庭宇哪里还不知道自己这是捡到宝了,是的,这是一株人参,而且年份看起来似乎还很高的样子。不过在采摘人参之前,这里还有着一个麻烦需要他先解决。
因为他发现就在人参旁边的一棵树的树干上有着一个巨大的金黄色的蜘蛛网,蜘蛛网上停留着一只大约一粒蚕豆大小的斑斓蜘蛛,沈庭宇可是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金丝蛛,含有剧毒,所以他得想一个法子先将这蜘蛛弄死,否则一会儿采摘人参的时候被它咬上一口就麻烦了。
有了!或许也不用杀死这只蜘蛛,可以用‘调蛛离网’之计。沈庭宇心下一思量,就已经打定了主意。
接下来沈庭宇赶忙在旁边的草地里捉了三只蚂蚱,将它们的腿揪下去后,轻轻地扔在了蛛网的边缘然而却又远离人参的一个地方上。
果不其然,那只金丝蛛眼见着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了,哪能不着急着先饱餐一顿?于是它赶忙迈开了自己的八条细长的腿,向那三只落在自己网上的‘待宰羔羊’爬去。
而沈庭宇此时就趁着那只金丝蛛正在进食的间隙,赶忙将人参挖起,放在了随身携带包裹里。就赶快离开了此地。
接下来沈庭宇又独自在山林里寻找了一会儿,然而除了七株重楼之外再无所获。因为他已经不想再寻找了,所以便带着自己采到的这些药材下了山,快步向药铺里走去。
沈庭宇很快就来到了药铺里,向孙大夫说明来意之后,他打开了装药材的包裹,让孙大夫查看。
“咦,这株人参,年份不小啊,看这色泽,再看这根须,大约有二百年左右了。”孙大夫拿起了人参,看了又看。
“那孙大夫觉得这些药材价值几何呢?”沈庭宇问道。
“这株二百年份的人参我就算你五十两白银,至于这七株重楼还有三株当归,就算你五两白银吧,总共是五十五两银子,你看如何?”
“这个价钱还算公道,可行,大夫拿去便是。”
沈庭宇收下了银两之后,本来是准备直接离开的,然而此时在他的脑海里却是冒出了一个念头。他想到了母亲当初生病时买药的花销,一次就需要五两银子。他便想着要不要跟随孙大夫学习医术,在治病救人的同时也好赚点钱维持生计,毕竟他不可能每次都上山采药,人参也不是路边的白菜,一抓一大把的。
“令慈近来身体可好?”孙大夫向沈庭宇问道。
沈庭宇赶忙停止了思考,回答道:“多谢孙大夫挂念,家母已无大碍,想起当初母亲生病的时候,因为自己对歧黄之术一无所知,只能在一旁干看着着急,说来实在是惭愧。故而在这里想拜孙大夫为师,学习一些医术,即使是做不到悬壶济世,也能稍稍帮助到他人。”
“哦,沈公子想学,老夫定然会倾囊相授,只是这学医之事还需要看天赋,马虎不得,要不这样吧,我给沈公子一本药典,沈公子回去可以先学习一下上面的那些药理,十日之后再来老夫这里,考较考较你的成果,之后再考虑是否收徒。”孙大夫说着便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本书,递给了沈庭宇。
“请孙大夫放心,庭宇一定会认真学习药理的。”
“唉,沈公子,不是老夫不想教你,只是这学医如果没有天赋那么就只会浪费时间,沈公子你天资卓越,眼下这秋闱考试又是临近,实在是老夫我不想耽误了沈公子的前程啊。”
“孙大夫,庭宇明白,您不必如此。”沈庭宇说道。
“你明白就好,还有就是最近药铺里需要一些莲子,还望沈公子平日里多打探打探莲子的消息。”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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