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吗?”
挺好吃的,路缦伸出两个修长的手指头,轻轻的捏起一个粘豆包,小心翼翼的放在嘴里,蠕动着腮帮子,看的糜子一阵眼热。
“还有这个千层饼,是肉糜馅料的吧!这是酥油和麦粉不断混合之后,包裹馅料之后,在炭炉里烤熟的糕点。”
“好吃吗?”
“你要不要来一个?”
糜子使劲摇头,心里头却想地要命。不过很快,她就放弃了,捂着嘴,像是上课偷吃东西的蒙童,一脸警惕的看着门口,要是让夫婿看到了,就糟糕了。没有人能够抗拒美食,就算是见识过皇宫辉煌的糜子也抵挡不了对糖的抵挡力。
……
糜子虽然被魏侯送给了边子白,从魏国**身边跟着到了府邸内生活,算是享受过这个时代顶级美食,对味蕾的冲击。可惜,那几天白圭心情不佳,府邸的伙食一般。就算是这样,也让糜子惊为天人。可没住两天,她就跟着路缦搬家了,因为要嫁人之前,总该回到娘家去吧?于是,糜子根本没有机会感受到边子白这个吃货对食物的精益求精的苛刻,自然没有运气享受这等美食。加上这还是婚礼的食物,白圭是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做出来的,自然不比寻常。
她心说,自己可是从少梁无忧宫里揍出来的歌姬啊!
在一个士大夫的府邸之中,却仿佛像是一个没有多少见识的野人,动不动就大呼小叫,还一个劲的对食物咽口水,很丢人的啊!
魏国的宫廷教育在她这里,算是夭折了。
而在外堂,苟变醉眼朦胧地看着公子梁举起的酒爵,拨楞脑袋,傻乎乎的举起酒杯,一口干了。
对公子虔来说,苟变是一个神奇的人。在他看来,一个人要是受到了如此大的屈辱,如果是他的话,根本就无法厚颜在这世界上存世下来。要是实在死不了的话,恐怕只能和苟变一个熊样子了,当一个脑子混沌的酒鬼。
可一想到这个酒鬼以后还要一起共事,公子虔顿时不好了。
老秦人强大的优势有两个,一个能打,一个就是能喝。要是没有燕人过来欺负人,每一个老秦都有自信喝趴下一群人。当然,这是在喝酒之前。
更何况还是一个卫国的怂包蛋?
公子虔决定先灌醉苟变再说。
于是两人就一来二去的拼上酒了。
这是边子白大喜的日子,自然不会做出让宾客不悦的事出来。尤其是边子白改进了米酒的提纯工艺之后,清爽甘冽的美酒,更是被这个时代的人们奉为酒中君子,人间忘忧圣物。公子虔这辈子都没有喝过这么清澈的美酒,有种不喝到死就亏大发了的感觉。
一缸一缸的美酒被送来,一个个空缸被送走。
等到将近傍晚的时候,酒宴上的客人都已经东倒西歪,尤其是公子虔和苟变两个人抱在一起大笑着,痛苦着,仿佛是失散多年的兄弟,显然都已经醉了。
边子白的脑袋也有点晕沉沉的,但是今天晚上他还有一件人生最重要的事情要完成,嘱咐白圭道:“安排将客人送走。”
看了一眼公子虔和苟变,他沮丧地叹气道;“送不走的,就安排住下。”
然后一抬腿,朝着后院而去。
大长腿,大胸妹子,小爷杀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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